杨师傅参加同学聚会,醉酒后收到交警消息,他旁边的车辆违规停车却联系不上,不得已需要他挪一下车。杨师傅一看只需要挪10厘米,他就通情达理地准备挪了。谁知刚起步就被另一边车主看到,非说杨师傅破坏了他的后视镜,不赔就举报他醉驾!杨师傅断然拒绝,没想到对方真把他举报到交警大队,杨师傅驾照被吊销。可他是应交警邀约才“醉驾”的!杨师傅不服,告上法庭,法院判了。01案例回顾
那天晚上,杨师傅跟老同学聚会,车开到聚会地点时,因为车太多,只好随便找了个不挡道的地方停了下来。反正大晚上,只要不挡别人路,问题不大。聚会到了晚上10点多,杨师傅喝得正高兴,突然收到一条交警队发来的短信,说让他去挪车。杨师傅到现场一看,原来是另一辆车违规停在他旁边,交警联系不上车主只好联系了杨师傅,让他配合挪车。他看了看,只需要向后挪10厘米就行,他就上了车,往后倒了一下。可没想到,车子刚刚启动,旁边一位车主就冲过来拦住了他,怒气冲冲地说杨师傅挪车时弄坏了他的后视镜,要赔钱。杨师傅没觉得自己碰到对方的车,就拒绝了,可对方不依不饶,威胁说:“你要是不赔,我就举报你酒驾!”杨师傅还是不想妥协,谁知道对方真的拨通了交警大队的电话举报杨师傅!交警到现场后,那位车主没再提赔偿,交警也没有认定杨师傅撞了后视镜。但按程序,交警要求杨师傅进行酒精检测。这下可真是糟了——呼气检测显示他涉嫌酒驾。后来血液检测的结果出来,酒精含量高达124mg/100mL!杨师傅顿时被认定酒驾,交警大队直接吊销了他的驾照。杨师傅不服,他觉得自己只是帮忙挪车,还是应交警的要求挪10厘米,根本就不是正式驾驶!凭什么因此就吊销他的驾照?他一纸诉状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院。本案中,杨师傅酒后挪车10厘米算醉酒驾驶机动车吗?构成危险驾驶罪吗?根据《刑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即构成醉酒驾驶。”杨师傅血液中酒精含量124mg/100mL,超过了规定的标准,确实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虽然挪车仅仅10厘米,但只要驾驶机动车,不论行驶距离长短,都属于驾驶行为,所以杨师傅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虽然杨师傅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是因为情节较轻,酌定不起诉,杨师傅依然是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可以吊销杨师傅驾驶证。《行政处罚法》中的确有“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只适用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不能“从轻处理”。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杨师傅的诉讼请求,维持交警大队对杨师傅的行政处罚决定。网友热议:“这个局做的不错,一气呵成!发短信要挪车的,和那个莫名其妙举报的,肯定是一伙的。”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记得顺手点个【赞】或【在看】哟!您的点赞永远是我持续码字的动力,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