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帮忙啊,我就挪了10厘米”,男子酒后好心帮忙,却被旁车威胁,男子拒绝后被投诉吊销驾照,网友:“被下套了吧!”,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20 22:01   北京  
杨师傅参加同学聚会,醉酒后收到交警消息,他旁边的车辆违规停车却联系不上,不得已需要他挪一下车。
杨师傅一看只需要挪10厘米,他就通情达理地准备挪了。
谁知刚起步就被另一边车主看到,非说杨师傅破坏了他的后视镜,不赔就举报他醉驾!
杨师傅断然拒绝,没想到对方真把他举报到交警大队,杨师傅驾照被吊销。
可他是应交警邀约才“醉驾”的!杨师傅不服,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那天晚上,杨师傅跟老同学聚会,车开到聚会地点时,因为车太多,只好随便找了个不挡道的地方停了下来。反正大晚上,只要不挡别人路,问题不大。
聚会到了晚上10点多,杨师傅喝得正高兴,突然收到一条交警队发来的短信,说让他去挪车。
杨师傅到现场一看,原来是另一辆车违规停在他旁边,交警联系不上车主只好联系了杨师傅,让他配合挪车。
杨师傅心想,好吧,就帮个忙挪一下。
他看了看,只需要向后挪10厘米就行,他就上了车,往后倒了一下。
可没想到,车子刚刚启动,旁边一位车主就冲过来拦住了他,怒气冲冲地说杨师傅挪车时弄坏了他的后视镜,要赔钱。
杨师傅没觉得自己碰到对方的车,就拒绝了,可对方不依不饶,威胁说:“你要是不赔,我就举报你酒驾!”
杨师傅还是不想妥协,谁知道对方真的拨通了交警大队的电话举报杨师傅!
交警到现场后,那位车主没再提赔偿,交警也没有认定杨师傅撞了后视镜。但按程序,交警要求杨师傅进行酒精检测。
这下可真是糟了——呼气检测显示他涉嫌酒驾。后来血液检测的结果出来,酒精含量高达124mg/100mL!
杨师傅顿时被认定酒驾,交警大队直接吊销了他的驾照。
杨师傅不服,他觉得自己只是帮忙挪车,还是应交警的要求挪10厘米,根本就不是正式驾驶!凭什么因此就吊销他的驾照?他一纸诉状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中,杨师傅酒后挪车10厘米算醉酒驾驶机动车吗?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根据《刑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即构成醉酒驾驶。”
杨师傅血液中酒精含量124mg/100mL,超过了规定的标准,确实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虽然挪车仅仅10厘米,但只要驾驶机动车,不论行驶距离长短,都属于驾驶行为,所以杨师傅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为什么杨师傅还被吊销驾驶证,不能从轻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虽然杨师傅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是因为情节较轻,酌定不起诉,杨师傅依然是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可以吊销杨师傅驾驶证。
《行政处罚法》中的确有“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只适用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不能“从轻处理”。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杨师傅的诉讼请求,维持交警大队对杨师傅的行政处罚决定。
03深刻教训
网友热议:这个局做的不错,一气呵成发短信要挪车的,和那个莫名其妙举报的,肯定是一伙的。”
还有网友说:中计了,专门有人在停车场设计!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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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律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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