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从高速上下来,刚好撞上交警检查。有驾照、没喝酒,他自觉万无一失,没想到最后因为近光灯不亮被罚款200元!01案例回顾
那天正是7月份傍晚,虽然是8点,可天光还是大亮,谢先生刚从高速公路上开下来,迎面就遇上了交警检查。谢先生很淡定,驾照有,酒也没喝,自觉没什么问题,便递上了证件。但万万没想到,交警看完驾照后,竟然说他的车有安全隐患,要对他进行处罚。交警指了指他的车头:“左前近光灯不亮,这属于车辆不符合技术标准。”谢先生顿时纳了闷,现在天这么亮,近光灯不亮怎么就影响安全了?交警说要罚款200元,谢先生虽然心里很不服,但还是签了字确认。可回去,他越想越不对劲,他已经驶离高速了,凭什么高速交警还替代普通交警来处罚他?谢先生认为:《行政处罚法》说得很明白,处罚必须要有事实依据,得看事情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谢先生承认,自己一侧的近光灯不亮,但那时还是白天,天光大亮,根本谈不上什么安全隐患。完全可以批评教育一下,交警上来就罚款,这不合情理!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了,机动车违反交规罚20到200元,不是非得顶格200元不可。交警直接就给他开了个200元的罚单,压根儿不考虑情节轻重,那这个罚款区间还有什么意义呢?根据《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公安交通管理权限的通知》规定:“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收费站200米匝道内的道路由交警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谢先生虽然已经下高速了,但仍在匝道内,没超过200米。所以高速交警能罚他。虽然交警能罚,但谢先生只是近光灯不亮,在白天又不会影响驾驶安全,交警处罚合法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上路前应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不能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也明确要求:“机动车装备的前照灯应有远、近光变光功能。”谢先生的近光灯不亮违反了安全技术要求,即便在白天,近光灯也还有标示车辆位置和保障行车安全的作用。那交警直接顶格罚款200元合法吗?为什么不按20元到200元的区间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因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的受罚在20元至200元之间”,但在地方法规中可能有具体的处罚规定。谢先生在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于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处以200元罚款。”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高速交警在匝道内200米范围内能执法。谢先生车辆近光灯不亮,违反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因此交警对谢先生进行处罚合法。同时,地方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罚款200元,所以罚款的金额也合法合理。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谢先生的诉讼请求,认定交警的处罚行为合法。网友热议:“我就是想了解一下,如果当事人说是准备去修理厂更换灯泡呢?”还有网友说:“处罚还是重了!交警完全可以做善意提醒,或者50元的处罚,是什么理由要做顶格的200元处罚呢?”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记得顺手点个【赞】或【在看】哟!您的点赞永远是我持续码字的动力,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