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在《学习时报》发表的一篇文章,让一些内心趋于平静的人,再次起了波澜。因为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即“在试点地区允许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向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转让。”让一些人看到了政策松动的迹象。
三、观点文章发表后,好评如潮
社会,尤其是工商资本,城里想下乡买宅基地盖别墅会所的有钱人,特别期待中央释放一个明确的政策信号,即宅基地买卖放开,允许城里人买卖农村的宅基地。但在《学习时报》发表的这篇文章中,他明确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
但是,他的另一段话却又给了社会,尤其是工商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带去了可以继续煎熬的一缕曙光。这里把他的原话换个说法:试点区内,农户的宅基地买卖可以跨村跨乡镇,可以在不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以转让的形式买卖。
对于他的这个观点,可以说舆论好评如潮。下面摘几句分享大家:
1、宅基地跨村、跨镇买卖试点来了。
2、有不少市民表示,自己终于可以去农村购置房产,自己的钱也有了更多升值空间。
3、有不少农民表示,有多个儿子的,这下可以解决住房问题了。
4、宅基地跨村、跨镇买卖试点,不仅对宅基地买卖进一步放宽,而且还提高了农民的自主性。
5、适当放开宅基地买卖,会吸引更多人才去农村,发展电商、田园养老、田间教育等产业。
6、宅基地买卖,有了跨村、跨镇交易试点,买卖限制正在逐步放宽。
7、宅基地可转换土地性质入市的《试点方案通知》,已经为宅基地买卖,打下政策基础。
8、关于宅基地处置的主流态度,就是盘活使用权、放活资格权,提高宅基地流通性。
9、针对作者的观点文章,即试点地区政策上允许农民跨村、跨镇买卖宅基地,下手快的已经开始建房。
其实,他这个观点中,只有一个重点,即“符合条件的”。符合什么条件?笔者的理解是:分户之后,自己所在的村内已无地可分。对于县域内这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花钱到别的村买一个宅基地盖房用。
这里面有几个突出问题:一是这种村民间的跨乡镇买宅基地的市场需求有多大;二是城乡融合和新型城镇化不是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吗,村上没宅基地的农户若是真有钱,为什么不引导他到县城乡镇买房呢;三是这种跨乡镇买卖宅基地的行为,村集体能分到多少钱,要不要交税?
通过对以上三个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韩主任的那句话,对切实推进宅基地深化改革,并不能带来什么实效。同时,市场的受欢迎程度并不会太高,对于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有序流动的现实意义并不大。
1、《县域乡村整体推动实操指南》
2、《整村运营落地操作手册》
3、《如何让村集体持续增收》
4、《全国“小田变大田”改革》
5、《整村推进“小田变大田”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