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对普通人来说,哪里有高质量就业的产业,哪里即为高处。哪里的产业发展得好,哪里就是人的流动方向。农村是低收入区,城镇是高收入区,大城市是收入的更高地区。收入的高低,决定了人为什么要从农村到城市,从小城市到大城市。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各地及城乡之间的人口,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迁移和流动过程呢?先是行政上允许自由迁徙,后来对人口流动进行了限制。
一、可以自由流动的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在1949年-1958年之间。那个时期的国民拥有迁徙的自由权利。其权利是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1年公安部公布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
这一时期的人口迁徙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为了恢复国民经济而发生的人口迁徙;另一种情况是,为了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而有计划地向新型工业基地的人口集中迁徙。
二、被严格控制的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在1958-1978年。那是一个从高级合作社迈向人民公社的集体化生产阶段。在这个阶段,执行的是迁徙自由被收紧的,城乡二元户籍的管理制度。
这一时期的人口迁徙,主要表现为政治性的人口规模化迁徙,如对特定地区的开发和建设。其中,由于全国高校在各省的布局建设和学生毕业后的统一分配等原因,也形成了全国性的人才人流。
三、逐步放开的自由大迁徙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的人口流动,规模还不算太大。全国省际间的人口流动只有几百万人次。40年后,这一数字就变成了惊人的两亿多。而且,迁徙人口也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从农村流行城镇,逐渐发展成,从一个发展较落后的大区域,向另一个较为发达的区域,大规模人口转移的流动格局。简单说,就是从中西部向东南沿海地区的迁徙。
这是我国几千年来,规模最大和时间最长的人口大迁徙,且不是由战争原因导致的。
同时,不得不说的是,在这种迁徙行为的背后,也积蓄着巨大的社会发展矛盾。如乡村的空心化与半空心化现象、区域发展不平衡加剧现象、新的人口集聚区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外来户融入城市成本过高、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留守老人的健康养老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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