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村运营更好地落地实施,需要再做一次基于集体资产高质量活化的清产核资。而不是像之前,仅是在中央强制要求下的,一次为了清产核资而清产核资行动,或运动。
一、谁赋能,谁主体?
在实施整村运营的试点村,所在的乡村组三级要做好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的进度安排。并以此为指导原则,先在村组,或从某个村民小组开始,逐一盘点实物,弄准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的数量、归属和使用情况。
在具体清查过程中,县乡政府和职能部门只需行政许可和政策指导即可;具体的落地,要尽可能让村民小组和村级组织为主体;并在清查过程中,充分引导和发挥村民充分参与的积极性。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把相互间的权属关系理清。
确实属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要归村民小组;确实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要归到村集体;属于镇级农民集体所有的,要归乡镇集体。作为整村运营的基础性工作,村集体要将集体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及资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等,初步建立起来。
二、找出真问题,再行动
目前,村集体资源资产的真正有效清查,仍缺乏健全的制度性规范。在整村运营的逻辑中,村集体不必为了标准化而标准化,为了规范化而规范化。没有了这个框束,才能让村集体摆脱,那些来自上面的和外面的,其实也并不是特别专业,且极易陷入照本宣科和按部就班的介入和协同性力量。
村组为主体做这件事,一方面能够摆脱过去喧宾夺主式的形式主义操作;另一方面,由于做这件事的目的是为了落地整村运营,与每家每户利益都紧密相关,因此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做这件事的责任心,激发群众解决问题的创造性办法。
至于以往,村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账目不清、资产管理混乱、合同签订内容不完善和不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村资产资源处置不透明、村资产发包暗箱操作、缺乏民主决策流程等,都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得以改观和避免。
————— 乡 剑 平 台 —————
1、《县域乡村整体推动实操指南》
2、《整村运营落地操作手册》
3、《如何让村集体持续增收》
4、《全国“小田变大田”改革》
5、《整村推进“小田变大田”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