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地流转,可以先从村庄内部,那些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讲起。他们为什么要做农场、办合作社呢?他们有了农地后,又是如何挣钱的呢?搞清楚了这个,我们再推而广之,看看下乡的公司企业,是如何通过流转农地赚钱的。
一、一个老三农人的观点
1、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工具?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事,其出发点就是要否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就是要瓦解农村集体经济。其就是不折不扣的挂羊头卖狗肉的私人企业,以合作社名义套取国家涉农政策性项目资金。
2、发展农民合作社是条弯路。国家搞了十几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工作,实际上是使我国三农工作走了十几年的弯路。农村浪费了十几年的宝贵时间。其结果:国家被动的,不得不搞全国性扶贫,不得不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国家每年几万亿的三农投入,如石沉大海,看不到动静,也看不到希望。如果在本世纪初期就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着力搞好农村双层经营的村级集体提供“统”的服务经营,那么现在的乡村基本上就不需要搞全国性扶贫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了,可以直接搞实施三农现代化了。
二、外来企业流转农地,挣钱逻辑
1、有资金和有理想者。这类群体下乡流转农地,主要是用来种植高价值经济作物。然而,能从中真正挣到钱的,只能占到整个群体的很小比例。其中,也有部分是搞主粮生产的。只这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是种田能手,善于地里刨食。
2、有技术和有渠道者。这类群体多是搞农业某个单品研究的机构,习惯于与村集体捆绑,或与有资金的企业捆绑。只有技术的人或机构,自主流转农地者,只是一个很小众的群体。
3、有门道和有关系者。这类群体流转农地,心思不会过多放在生产经营上,而是利用自身的人脉关系,将更多精力放到了如何获得更多国家惠农的项目资金补助上。
4、一个成长中的弱势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个需要发展壮大的种地群体。这个群体以不同切入口,所进入的农业各领域,有很多其并不知道的陌生东西,充满了各种难以预测的经营风险。其生命周期相对较短,流转费用很难按时稳定支付农民。
三、乡剑平台的观点
农户也好,村组集体也罢,将村中过多的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某种意义上,也就将流转费用的收入风险,与其进行了长期深度捆绑。站在农村社会稳定安宁的角度,作为村组集体,要能担负起村中有多少农地需要对外流转的责任,处理好家庭自耕、村内流转、对外流转的农地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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