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11月末银行间债市杠杆率小幅微增:月末银行间市场杠杆率为108.05%,较上月末的107.70%上升0.35pct,总体与历年同期杠杆率相近。
2、托管数据总览
2024年11月,中债登、上清所债券总托管规模156.58万亿元,环比增加21542亿元;其中,中债登环比增加11393亿元、上清所环比增加10149亿元。
3、分券种:国债、地方债净融资增长,同业存单净融资回正
利率债:2024年11月,主要利率债(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合计托管规模103.23万亿元,环比增加14517亿元;广义基金为增持主力,广义基金、证券公司分别增持3851亿元、1381亿元,保险机构小幅增持;商业银行为减持主力,减持1993亿元,境外机构、信用社亦减持。
报告核心图表(点击可查看大图,完整图表详见正文)
11月末银行间债市杠杆率小幅微增:月末银行间市场杠杆率为108.05%,较上月末的107.70%上升0.35pct,总体与历年同期杠杆率相近。
2024年11月,中债登、上清所债券总托管规模156.58万亿元,环比增加21543亿元;其中,中债登环比增加11393亿元、上清所环比增加10149亿元。
1、利率债:商业银行继续增持
2024年11月,国债托管规模为33.76万亿元,环比增加6737亿元。分机构看:商业银行为主要增持机构,广义基金、证券公司亦增持,信用社、境外机构减持,保险机构小幅减持。
2024年11月,企业债托管规模为1.97万亿元,环比减少382亿元。分机构看:广义基金、商业银行大幅减持,证券公司亦小幅减持。
超短融托管规模为1.49万亿元,环比增加362亿元。分机构看:广义基金大幅增持,商业银行减持。
总结来看:2024年11月,主要利率债(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合计托管规模103.23万亿元,环比增加14517亿元;广义基金为增持主力,广义基金、证券公司分别增持3851亿元、1381亿元,保险机构小幅增持;商业银行为减持主力,减持1993亿元,境外机构、信用社亦减持。
广义基金主要券种托管规模32.12万亿元,环比增加11797亿元。其中,广义基金分别增持利率债、同业存单、信用债3851亿元、6051亿元、1895亿元。细分券种看:利率债方面,广义基金增配政策性银行债、国债;信用债方面,广义基金增配中票、短融、超短融,减配企业债。
境外机构主要券种托管规模3.97万亿元,环比减少1067亿元。其中,境外机构分别减持利率债、同业存单361亿元、745亿元,增持信用债39亿元。细分券种看:利率债方面,境外机构减配国债、政策性银行债;信用债方面,境外机构小幅增配短融、中票,超短融,各品种变动不大。
保险机构主要券种托管规模3.78万亿元,环比增加65亿元。其中,保险机构分别减持利率债、信用债、同业存单378亿元、38亿元、1亿元。细分券种看:利率债方面,保险机构减配政策性银行债、国债;信用债方面,保险机构小幅增配短融,减配中票、超短融、企业债。
证券公司主要券种托管规模2.80万亿元,环比增加921亿元。其中,证券公司增持利率债、信用债1018亿元、51亿元,减持同业存单511亿元。细分券种看:利率债方面,证券公司增配政策性银行债、地方政府债、国债;信用债方面,证券公司减配企业债、超短融,增配中票、短融。
信用社主要券种托管规模1.77万亿元,环比减少503亿元。其中,减持利率债、信用债、同业存单436亿元、3.5亿元、119亿元。细分券种看:利率债方面,信用社减持政策性银行债、国债,增持地方政府债;信用债方面,各品种变动较小。
1、经济增长不及预期。
分析师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境内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客户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预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客户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依据。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从其他机构获得本报告而将其视为本公司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