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作新读·书法史论|窦臮《述书赋》注及所注唐人考

文摘   文化   2024-09-26 20:17   上海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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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史论


窦臮《述书赋》注及所注唐人考


朱关田


刊于《书法研究》1987年第 4 期



《述书赋》两卷,是唐代著名书论著作,它仿拟杨泉《草书赋》,词藻雄赡,且品题叙述,也皆精核。近人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自来名著,后人咸有续编,或事仿效,独此篇之后,迄今一千余年,书家至多,竟无嗣响。盖搜集批评,两难难并,文辞之不易工,犹其余事,此篇所为千古独传之作也。”所论历代书家,起自上古,迄于并世,而终于其兄蒙。凡十三代,其中工书史籀等一百九十人(上卷注到一百另七人,疑有脱漏),署证徐僧权等八人,印记太平公主等十一家,述作虞龢等十家,征求宝玩韦述等二十六人,利通货易穆聿等八人,总七千六百四十言,其印记一章,兼画印模于句下,不特为后来记书画并载印章者所取法,且开鉴识印谱之先河。
《述书赋》并注,始见于唐代张彦远所编《法书要录》,毛晋《津逮秘书》引首题曰“前检校刑部员外郎窦臮撰,检校国子司业窦蒙注定”。朱长文《墨池篇》、陈思《书苑菁华》及《王氏法书苑》同。后之论书者遂以为窦臮撰赋,其兄蒙作注。
窦蒙字子全,窦臮字灵长,系唐初宰相窦抗之后,祖籍武功挟风(今陕西麟游以西),至魏遂为河南洛阳人。新旧《唐书》无传,《新唐书》卷七十一下《宰相世系》(一下)记“蒙,太原令;鼎,都官郎中”,并右庶子窦进之子。“鼎”即“臮”,《新书》误。
蒙的职官,见之于《述书赋》者有三:一、“吾兄”条下注:“家兄字子全,司仪郎,南安都护。”二、印记“审定窦蒙”条下注:“议郎窦蒙书印。”三、“仰仪郎之区别”条下注:“家兄锐思穷源,增辉改观。”又《语例字格》后题记,曰:“大历十年龙集乙卯二月乙丑,陕州大都督府夏县尉窦士(《书苑菁华》作“窦士正”)初校,检校国子司业、太原县令窦蒙甫(《书苑菁华》“甫”作“再”,似是)校。”
按:司仪郎,东宫属官,也称太子司仪郎,官阶正六品上。
南安都护,《全唐文》作“安南都护”。南安,属江南道泉州,紧县。唐制县无“都护”之职,“南安都护”者显然讹误。安南,本为交趾郡,武德四年改交州总管府,永徽二年始为安南都督府。至德二年改为镇南都护府,兼置节度,大历三年罢节度置经略使,仍改镇南为安南都护府,都护由刺史充任,正三品,并见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十八《岭南道五》,《旧唐书》卷四十一《地理志四》。《赋》注既称蒙为都护,当由刺史充任之,时在大历三年安南易名之后。
“国子司业”,清望官,从四品下阶,前冠以“检校”字样属于虚职。
太原,京畿县。县令,正五品上阶。
观此,太原令、国子司业两职品阶低于安南都护,例在安南之前,而司仪郎又当在太原令之前。题记明言大历十年蒙为检校国子司业太原县令,其出任都护,当在十年之后。
窦臮职官见于史传者,除上引张彦远所题“检校刑部员外郎”之外,尚有范阳功曹;检校户部员外郎,宋汴节度参谋;浙江东西节度支度判官;检校兵部郎中兼侍御史;都官郎中等职守。
范阳功曹,见《述书赋》“窦臮”印记条下注。按:范阳,原属涿郡。涿郡,天宝元年改名范阳,乾元元年易名幽州,大历四年复置涿州,析范阳、归义、固安三县隶属之。臮任范阳功曹,当在乾元改郡之前。
检校户部员外郎、宋汴节度参谋,见徐浩《古迹记》:“臣今暮年,心惛眼暗,恐先朝露,敢举所知,其别书人,谨录如左:前试国子司业兼太原县令窦蒙,蒙弟检校户部员外郎、宋汴节度参谋窦臮,并久游翰苑,皆好图书。辨伪知真,无出其右。”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二《论鉴识收藏购求阅玩》条下也注引:“建中四年,徐浩侍郎自云昏耄,奏男璹,前试国子司业兼太原县令窦蒙,蒙弟检校户部员外郎、汴宋(宋汴之误)节度参谋臮,并皆别识,敕并用之。”《法书要录》卷三所收《古迹记》篇末署年同。按:徐浩,卒于建中三年四月,年八十,见《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七《徐浩传》并《全唐文》卷四百四十五张式《徐浩神道碑》。张氏所记“建中四年”者,必有讹误。今据《古迹记》“臣从中书舍人兼尚书右丞、集贤学士、副知院事改国子祭酒,寻黜庐州长史,承前伪迹臣所弃者,尽被收买,皆获官赏,不复简退,人莫知之。及吐蕃入寇,图籍无遗,往往市廛时有真迹,代无鉴者,诈伪莫分。臣今暮年,心惛眼暗,恐先朝露,敢举所知,其别书人”云云,浩“举所知”蒙、臮兄弟,当在贬黜庐州之前。按:《文苑英华》卷八百三十独孤及《豫章冠盖盛集记》记:“庐州刺史(刺史乃长史之误)前尚书右丞徐公浩至自合淝。”若是,浩贬庐州,时在上元初年,而“其别书人”,则当同时或稍前。蒙职衔前冠以“前”字,说明“试国子司业兼太原令”者是旧职,而臮“检校户部员外郎,宋汴节度参谋”,则为现职。
浙江东西节度支度判官,检校兵部郎中兼侍御史,见陆长源《华阳三洞景昭大法师碑》:“浙江东西节度支度判官,检校尚书兵部郎中,兼侍御史扶风窦公曰臮,布武区中,栖心象外,与法师声同道韵,理契德源,追往想琴高之祠,传神著务光之传,见征副墨,用琢他山。”景昭法师卒于贞元元年十一月,碑立于三年正月,臮书碑并题额当在其前。其署衔“朝议大夫,检校尚书兵部郎中兼侍御史、上柱国”,与陆文相合,是知臮贞元初年已擢为检校兵部郎中兼侍御史。
都官郎中,见《法书要录》卷四所收卢元卿《法书录》:“贞元十一年正月,于都官郎中窦臮兴化宅见王廙书、钟会书各一卷。”《权德舆文集》卷三十一《太宗飞白记》也称:“有都官郎中窦泉(“泉”当为“臮”之讹)者,博古尚艺。贞元初,得其书于人间,太清官道士卢元卿又得之于窦氏。”都官郎中,从五品上阶,并同兵部郎中,惟兵部为检校,郎中乃实职,若依臮职官高下而言,郎中当是最高职守。或即终于是任,时在贞元三年或其后。
《全唐文》卷四百四十七收有蒙文章一篇,题曰《题述书赋语例字格后》(《法书要录》误移于《语例》《字格》前,题少“后”字),对臮之《述书赋》及其体例介绍甚详,文长,不赘录(亦可参见《历代书法论文选》)。
《全唐诗》卷二百六十一也收有蒙诗一首,题为《题弟臮述书赋后》,诗云:“受命别家乡,思归每断肠。季(《书苑》作“李”)江留被在(一作“住”),子敬与琴亡。吾弟当平昔,才名荷宠光。作诗通小雅,献赋擅长杨。流转三千里,悲啼百万行。庭前紫荆树,何日再芬芳。”
从蒙之文、诗内容看,并为追悼之作,且明言题《述书赋》,可见作于贞元初年臮死之后。其前,《述书赋》以及《语例》《字格》当已完稿。蒙文中有“注解分析,皆凭史传。注有未尽,在此例中。意有未穷,出此格上”,可见其注亦当随《赋》《例》《格》撰于同时,且皆出臮手。“仰仪郎之区别”,蒙于是篇,可能做过校正工作,大历十年题记,也明言窦士正初校,窦蒙再校。但校正并非注定,张氏题作注定,未有实据。且所题结衔全系大历年间虚职,博洽如张氏,弃实职而不署,不知何故。
《赋》称“今记前后所亲见者,并今朝自武德以来,迄于乾元之始,翰墨之妙,可入品流者,咸亦书之”。似始撰于乾元年间,而其自注结衔“范阳功曹”为肃宗朝旧职。并世书家可考者如徐浩,官至吏部侍郎、彭王傅,而赋称“祭酒”;注曰“中书舍人,国子祭酒”,也是肃宗朝旧职。韩择木官至太子少保,而《赋》《注》并署乾元、上元年间职守,曰“常侍”,曰“工部尚书、历右散骑常侍”。按:“工部”为“礼部”之误,见《旧唐书》卷十《肃宗纪》:乾元二年闰四月己卯,改元“上元”,壬午以“右散骑常侍韩择木为礼部尚书”。二年九月壬辰,“以太子宾客、集贤殿学士昌黎伯韩择木为礼部尚书”。又,“贺知章”条下注引乾元元年十一月肃宗诏,不记年号,仅云元年,似注随《赋》并撰于乾元初年。
“虞龢”条下《赋》注:“齐司空、简穆公、琅玡王僧虔《答竟陵王子良书》,序古善书人,评议无不至当。本行于世,其真迹今御史大夫黎翰得之。”按:翰,斡之讹。《旧唐书》卷一百一十八《黎幹传》记:“大历二年改刑部侍郎。……八年,复拜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十三年,除兵部侍郎。”注谓“今御史大夫”,似又补注于大历中叶。
《赋》印记章有句“邺周印异”,下列“邺侯图书刻章”印模,且注:“相国邺侯李泌印。”按:李泌为相国,事在贞元初年,见《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九《李泌传》:“(贞元)三年,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累封邺县侯。”臮在贞元三年尚有都官郎中之任,此又当撰注于都官任上。
又,张怀瓘《赋》注三条,前条称“率府兵曹,鄂州长史”。后二条,曰:“海陵人,皇鄂州司马。”又曰:“张怀瓘兄弟怀瑰,盛王府司马,并翰林待诏。”唐制诸州有长史,又有司马,两者并非一官。《赋》注诸条各举其一官,可见非一时之作。其或初撰注于乾元,后施朱点发,随时补益,复检核改定,终遗稿于贞元,积三十年功力,为千古独传之杰构。
是本《述书赋》末缺《语例》一篇,且辗转传抄,歧讹百出。今不揆庸昧,检数则纠谬之。
“欧阳”条下注:“欧阳询,长沙人,纥之子,幼孤,陈中书令江总收养。书出于北齐三公郎中刘珉,官至率更令、太常少卿。”

按:欧阳询,新、旧《唐书》有传。《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上《儒学上》称:“欧阳询,潭州临湘人。……仕隋为太常博士。高祖微时,引为宾客。及即位,累迁给事中。……贞观初,官至太子率更令、弘文馆学士,封渤海县男。”《新唐书》所记略同。传世碑版可见询职官者,武德九年三月所立《宗圣观记》,署衔“给事中骑都尉”;贞观五年三月所立《房彦谦碑》,“太子中允”;同年十一月所立《化度寺塔铭》,“率更令”;六年四月所立《九成宫醴泉铭》,“兼太子率更令渤海男”;十一年所立《温彦博》,“银青光禄大夫□□□□□□渤海男”(缺字),欧阳棐《集古录目》作“宏文馆学士”。《皇甫诞》约立于贞观初年,署衔“银青光禄大夫”。询在唐职官大抵如此,未见有太常少卿之任。少卿者或为太常博士之误。询在窦建德麾下曾有太常卿之任,盖以夏官为唐职,误太常卿为太常少卿。

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局部)

“河南”条下注:“褚遂良,河南人,兼爱子,尚书左仆射、河南公。兼爱,名亮,东都人。”
按:王昶《金右萃编》卷四十八《褚亮碑》称“府君讳亮字□□,□南阳翟人也”。《旧唐书》卷七十二本传:“褚亮字希明,杭州钱塘人。”《新唐书》所记略同。赵明诚《金石录》卷二十五记:“《(褚亮)碑》云‘晋南迁家于丹阳'。”《金石萃编》所收《褚亮碑》,此句已泐,然《新唐书》卷七十二下《宰相世系二下》褚氏条下所记有“汉梁相褚大,元、成间有褚先生少孙,裔孙重,始居河南阳翟。裔孙招,安东将军、扬州都督、关内侯。孙䂮,字武良,晋安东将军,始徙丹阳”云云,与《金石录》相吻合。可见褚氏自河南阳翟徙居丹阳,始于晋安东将军褚䂮。至于何人何时由丹阳迁居钱塘,史传阙如。王昶以为:“亮之先世自高祖以下历仕齐、梁、陈、隋诸朝,碑略可见,则自丹阳徙钱塘,必在高、曾之世矣。”若是,亮则为杭州钱塘人,阳翟为其郡望,丹阳为其旧贯。臮注“东都人”误。
《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记永徽四年九月“甲戌吏部尚书,河南郡公褚遂良为尚书右仆射”。永徽五年五月所立《万年宫铭》碑阴题名,遂良结衔“尚书右仆射监修国史上柱国河南郡开国公”。《赋》注“左仆射”,盖“右仆射”之误。
兼爱,不见《新书》世系表。惟亮孙,遂贤子有名兼艺者。《金石录》卷二十四收有《唐阳翟侯夫人陆氏墓志》,题跋云:“阳翟侯者,褚遂贤也。《元和姓纂》及《唐书》《宰相世系表》载遂贤一子兼艺为永州司功。今此《志》云:二子,兼善、兼爱;而无‘兼艺’。兼善、兼爱二子,《姓纂》唐史漏落,容有之。”若是,兼善、兼爱、兼艺当皆为遂贤子、亮之孙,《赋》注以兼爱为亮之字,亦误。
“房文昭”条下注:“房乔,字元龄,清河人,彦谦子,官至司空,赠太尉,文昭公。”按:王溥《唐会要》卷八十“《朝臣复谥》”条下记:“文昭,赠太尉梁国公房元龄。”新旧《唐书》所记同。“文昭”为元龄谥号,“梁国公”为其爵位。《赋》注“文昭公”,误谥为爵。此句当为“赠太尉,谥曰文昭”。
“殷公”条下注:“殷仲容,陈郡人,不害之孙,令名之子,并世工书,尤善书额,官至礼部郎中。”
按:有唐一代,殷颜世结朱陈。颜真卿之母为殷践猷长妹。颜真卿为其舅撰《曹州司法参军秘书省丽正殿二学士殷君墓碣铭》,记:“践猷字伯起,陈郡长平人,五代祖不害,以孝见《梁书》。高祖英童,周御正中大夫麟趾学士。曾祖闻礼,唐太子中舍人弘文馆学士,祖令言,校书郎淄川令。父子敬。太常博士、吴令,累叶皆以德行、名义、儒学、翰墨闻于前朝。君即吴县之元子。”《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九《儒学中》称仲容为践猷从父,其父令名与令言当并为闻礼之子。林宝《元和姓纂》卷四“陈郡长平殷氏”条下记:“不占孙闻礼,太子中舍人,生令名、令德、令言、令威。令名,金部郎中、国子司(业);生(仲)容,终(冬)官郎中。……令言孙践猷。”又闻礼与殷峤为从祖兄弟,见《旧唐书》卷五十八《殷峤传》。《传》记:“峤字开山,雍州鄠县人。陈司农卿不害孙也。……父僧首,隋秘书丞,有名于世。”《陈书》卷三十二《孝行传》也称:“初,不害之还也,周留其长予僧首,因居关中。”若是,闻礼祖不占为仲容高祖,峤祖不害为其伯高祖。真卿所记“五代祖”者或夺“伯”字,或误不占为不害。《赋》注仲容为“不害孙”,诚误。
殷仲容,《历代名画记》卷九记曾为“工部郎中”,《新唐书》作“冬官郎中”,冬官即工部,光宅年改名。窦氏所注“礼部”盖“工部”之误。
“湖山”条下注:“贺知章字维摩,会稽永兴人,太子洗马德仁之孙,少以文词知名,工草隶书。进士及第,历官太常少卿、礼部侍郎、集贤院学士、太子右庶子兼皇太子侍读、检校工部侍郎,迁秘书监、太子宾客,庆王侍读。……元年冬十二月诏曰:‘……可赠兵部尚书者也。’”
按:贺知章,新旧《唐书》有传。《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中《文苑中》记其为“太子洗马德仁之族孙也”。林宝《元和姓纂》卷九“贺氏”条下记:“德仁侄曾孙太子宾客知章,生曾。”而《赋》注为“太子洗马德仁之孙”,殆有讹脱。史传记知章历官与窦氏《赋》略同,惟不见有庆王侍读之任。按:《册府元龟》卷七百〇八《宫臣部》:“贺知章开元中为散骑常侍,时肃宗为陕王,天性属辞典丽,玄宗甚爱之,诏知章与潘肃、吕向、皇甫彬、邢璹等侍读。”肃宗二岁封陕王,于开元二十六年六月立为太子,知章为陕王侍读,事当在二十六年六月前,意以散骑常侍兼任之,例在工部侍郎(正四品下)之后,太子宾客(正三品)之前。“庆王侍读”,盖“陕王侍读”之误。
肃宗因知章曾为侍读,于乾元元年十一月诏赠礼部尚书,《赋》注移录诏文,时有疏漏,且误十一月为十二月,礼部为兵部。今正如下:诏曰:故越州千秋观道士贺知章。器识夷淡,襟怀和雅(此两句《赋》注不录),神清志逸,学富才雄,挺会稽之美箭,蕴昆岗之良玉。故飞名仙省。侍讲(《赋》注作“待诏”)龙楼,常静默以养闲,因谈谐而讽谏(后两句《赋》注不录)。以暮齿辞录,再见款诚(此两句《赋》注不录),愿追二老之纵(《赋》注作“奇纵”),克遂四明之客(《赋》注作“狂客”)允叶初志,脱落朝衣,驾青牛而不还,狎白衣(《赋》注作“白鸥”)而长往。丹壑非昔(《赋》注作“舟壑靡息”),人琴两忘。性(《赋》注作“推”)旧之怀,有深追悼,宜加缛礼,式展哀荣,可赠礼部尚书(《赋》注作“赠兵部尚书者也”)。
欧阳询《化度寺碑》(局部)

“温良”条下注:“皇室李权,工八分。弟枢,工小篆……并冠绝一时。淮安王神通曾孙权,官历金州刺史。枢,侍御史。”
按:《新唐书》卷七十上《宗室世系上》记:淮南靖王神通(同书卷七八,《旧唐书》卷六十《宗室传》“淮南”作“淮安”)——胶西郡公司农卿孝义——袭公,南州司马璥——泗州刺史孟犨字公悦——金州刺史权;清漳尉衡;检校虞部员外郎兼侍御史枢;歙州别驾轸;渭南令房;宗正卿、太子宾客、陇西县子翼字则之。陈思《宝刻丛编》卷八引《京兆金石录》记《相州刺史李孟犨碑》,子轸撰,孙良钧八分书,子翼篆额,贞元八年立(“相”盖“泗”之误)。文见《文苑英华》卷九百二十三,其云:“曾祖讳神通,武德初以佐命元勋封淮安郡王,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谥曰靖。烈祖讳孝义,武德初封永安郡王,贞观中改封胶西郡公、银青光禄大夫司农卿上柱国。”所记与世系表同。李权兄弟当为神通玄孙,《赋》注作“曾孙”误。
“吕公”条下注:“吕向,东平人。开元初,上《美人赋》忤上。时张说作相,谏曰……于是承恩特拜补阙。……翰林待诏,频上赋颂,皆在讽谏。兼皇太子文章及书,官至给事中、中书舍人、刑部侍郎。”
按:吕向字子回,《新唐书》有传,其卷一百二十七《文苑中》称:“亡其世贯,或曰泾州人。”又记:“玄宗开元十年,召入翰林,兼集贤院校理,侍太子及诸王为文章。时帝岁遣使采择天下姝好,内之后宫,号‘花鸟使',向因奏《美人赋》以讽,帝善之,擢左拾遗。天子数校猎渭川,向又献诗规讽,进左补阙。”
按:《金石萃编》卷七十二收有《述圣颂》,达奚珣撰序、吕向撰颂并书,向结衔“左补阙、集贤殿直学士”。是碑立于开元十三年六月。其前孙逖有诗题作《春初送吕补阙往西岳勒碑》。又是年十一月,向为镌勒使以起居舍人从玄宗东巡。是知向为左补阙在十二、三年间。又张说十一年正月癸亥“以兵部尚书兼中书令”,四月癸亥“正除中书令”,见《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若向献《美人赋》忤旨,因时相张说谏劝而解,擢官左拾遗,时亦当在十一年即张说入相之后、任补阙之前。《赋》注“开元初”误。“补阙”亦即“拾遗”之讹。
向之历官,史书记载甚明,其入翰林,兼学士,擢左拾遗,进左补阙,诏为镌勒使,后以起居舍人迁主客郎中,再迁中书舍人,改工部侍郎,卒,赠华阴太守,惟不见有给事中、刑部侍郎之任。按:主客郎中,从五品上阶,中书舍人,正五品上阶,给事中品阶同舍人,若向有给事中之任,例当在郎中之后。按:向任主客郎中,时在开元十七年九月间,见《庆唐观纪圣铭碑》碑阴题记:“敕建造模勒《龙角纪圣碑》使、朝议郎、守尚书主客郎中、集贤院学士、翰林院供奉、轻车都尉,赞喻皇太子兼侍庆王、忠王、棣王、鄂王、荣王、光王、仪王、颍王、永王文章,臣吕向奉敕题阴并建碑年月日。”又《新唐书》记:“向终丧,再迁中书舍人。”阙特勒之丧,事在二十年,向曾以都官郎中出使突厥,事见《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四《突厥上》。都官郎中,阶同主客郎中,略低于给事中。若向迁舍人前,尚有给事中之任,例在郎中之后,而史书不载,意给事即都官之误,惟不可尽考。又玄宗《翰林学士壁记》记:“吕向,中书舍人供奉,出院拜工部侍郎。”《全唐文》卷五百〇六权德舆《三藏和尚影堂碣》:“初先大师之灭也,吕工部向、杜卫公鸿渐为之记。”其职衔与《新唐书》同,《赋》注“刑部”盖“工部”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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