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文俊|從形質到品格:“骨”爲書法之祖

文摘   文化   2024-07-01 19:50   上海  
内容提要:
文字觀與書法觀,是書法審美對象人格化的理論基礎,而“骨”及其形質,又是書法之神、氣、筋脉血肉之所憑依。在道德倫理的觀照下,“骨”之品格則成爲人品與書品的中介,進而成判斷書法的價值所在,以决定褒貶抑揚。健美之“骨”和高品之“骨”的生成均本于筆力和筆勢,由于書法以心馭筆、筆能轉心等觀念,遂使“骨”的形質狀態與作者的心意相聯繫,而人之所有、所尚,理想的或寓托的一切,都可以借助“骨”來表達。在傳統書法審美與批評的書面表達中,人們經常會省略“力”“勢”而直接言“骨”,或略“骨”而徑言美感和風格,雖不言“骨”,“骨”却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在古人看來,“力”是“骨”體,是美善的支撑,得筋骨則點畫字形自然雄媚,“骨”之加减偏重則構成無窮的變化,以此决定了書法的傳習和個性價值。古人講“骨爲書法之祖”,即著眼于此。
關鍵詞:
文字觀 書法觀 審美對象人格化 骨 陽剛之美 倫理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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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孟堅《論書法》云:“態度者,書法之餘也;骨骼者,書法之祖也。今未正骨骼,先尚態度,幾何不捨本而求末耶?”斯言乃針對學書習見弊端而發。態度,猶言意態、姿態;骨骼,即骨架、骨體。視“骨”爲“書法之祖”,猶言書法衆美皆自骨次第生出,蕃衍變化無極。骨生于筆力,成于筆勢,爲書法美極具張力的核心要素,無骨則字無生動,神無所憑。又,黄庭堅《與宜春朱和叔》云:“姿媚是其小疵,輕佻是其大病。”姿媚,義同態度;輕佻,謂下筆輕滑跳蕩,自然乏力失骨。顯然,趙氏觀點當從山谷之語脱化而來。至于傳統書法審美與批評何以會尚骨如斯,則其淵源有自,情况複雜,非深究其奥而難于達其宏旨,而今之爲學者或輕忽之,或疏于詳考,致使學書、論書者每墮俗弊。有鑒于此,本文試爲推源溯流,詳言其實,以明其用之廣大也。

一、書法何以尚“骨”
書法尚“骨”,有一個藴釀、發展的過程,以及較長時間的理論鋪墊,亦即從文字觀到書法觀的轉化與接受。許慎《説文解字叙》云:
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
這是徑取《周易》之言作爲開篇導論,實則八卦與文字并無關係,而其觀察世界的思想方法,却與造字理論高度契合。後文言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異也,初造書契”。見,即上文的仰俯之觀,而“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亦爲造字所本,且與後文“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緊密呼應,其理論今已爲學術界所公認。
在漢晋早期書論中,論書必先稱述文字,審美亦循“仰俯”“遠近”的觀望之理,如崔瑗《草勢》、蔡邕《篆勢》、鍾繇《隸勢》、衛恒《字勢》、成公綏《隸書體》等。析言之,其結果有三:一是太昊伏羲氏之作八卦、倉頡造字,皆爲聖賢作則,後世尊若神明而法效運用,有着至高無上的權威性和指導意義;二是遠取天地萬物之形,辨析其理,總以曰“物象”,概言之爲自然美,張懷瓘則以《書議》“得物象之形,均造化之理”“物象生動”“囊括萬殊,裁成一相”、《文字論》“惟張有道創意物象,近于自然”等作爲哲理關懷和評騭用語,此後審美遂成洋洋大觀;三是盡取人之自身所有所尚,以此成爲書法審美對象人格化的理論基礎,復以其良好的延展性,進入書法審美與批評的衆多環節,逐漸形成一個龐大的理論體系,“骨”則成爲解析這一體系的起點。需要指出的是,此三者在實踐中,往往交互爲用,最終成就天人合一、物我爲一、人書合一的傳統書法藝術精神,張懷瓘《文字論》認爲“其後能者,加之以玄妙,故有翰墨之道生焉”,屬意正在于此。换言之,書法在實用與規範之外,擁有了更多的審美和文化的附加值,亦即“翰墨之道”的核心價值觀所在。
對“骨”的認知,古人很早就通過社會實踐有所把握,逐漸積累經驗并加以推擴。其中有的出于天性,如欣賞或崇拜英雄和勇士的高大强壯;有的出于迷信,如通過觀察人的體貌以定取捨揚棄等。在人的體貌中,骨骼是最重要的基礎,不得其骨,即無所謂的壯士或美人,殆英氣、媚氣皆出于天骨,與後天的習學鍛煉無關。宋玉《神女賦》有“骨法多奇,應君之相”語,講的就是這個道理。骨法,亦曰骨相,指天生的骨骼狀態,如何觀察并判斷其優劣,與外貌表裏相應,其始或與戰國時期盛行的神仙思想和方士之學有關。司馬遷《史記·淮陰侯列傳》云:“貴賤在于骨法,憂喜在于容色。”由此可見,漢代承續先秦遺風,猶有勝之,影響也較爲深遠。《隋書·趙綽傳》云:“上每謂綽曰:‘朕于卿無所愛惜,但卿骨相不當貴耳。’”貴言官職爵位,觀察趙綽骨相的印象,使之多次失去擢升的機會,而結論是其天生的“骨相不當貴”。又,《通典》卷十五記唐代銓選制度須循“四才”而議定取捨,其一是“身”,標準是“體貌豐偉”;二是“言”,取“詞論辯正”;三是“書”,要求“楷法遒美”;四是“判”,取“文理優長”。顯然,“體貌豐偉”的標準出于骨法或骨相,其制或有隋朝的影響。再則,歐陽詢體貌瘦小,性又耿介,特爲太宗所不喜,書法史上有唐太宗抑歐揚虞的偏見,此即其重要的原因之一。
人有骨骼,如何賞悦并推重其優勝者,皆出于經驗,自然有其合理性,也是歷史的客觀實在。至于今人是否認同,并不重要。但古人能突發奇想,把自身的感受和認知推及于物,可謂天才般的創造,進而不斷推衍擬説,把十分複雜而微妙的精神活動植入物中,使審美對象人格化,讓抽象的審美與批評表達跨越時空而通達無礙,足稱千秋偉業。孫過庭《書譜》所謂“書之爲妙,近取諸身”,最爲明確。劉勰《文心雕龍·風骨》云:“故辭之待骨,如體之樹骸。”辭,修辭、辭藻,爲文需要造語文飾,狀物抒情皆須辭藻,當其遣詞綴華之際,應從作者的性情、思想品格出發,以展示其固有的人格精神,此即“氣骨”“風骨”。無骨則形不立,骨弱則質不堅,文若動人,或期之以載道,唯骨勝而後方可。若衹有華辭麗藻,不過爲文而文,則肉重骨癡,失旨多矣。若以儒家“盡善盡美”的標準擬之,則辭者美在形式,骨者善在思想,解此,乃可以爲文。《風骨》又云:
若豐藻克贍,風骨不飛,則振采失鮮,負聲無力。
謂偏重修辭的完美,則易掩抑風骨;“風骨不飛”,則欲振舉焕彩亦不能鮮明,負載音聲即柔弱無力。負聲,針對文章可以吟咏的語言特徵,賞悦其修辭藻飾,則不能感動人心、振奮精神。在傳統大文藝觀的統攝下,文尚其骨,書法可視、可供聯想品味,使得“骨”的重要性尤爲突出。
書法尚“骨”,漢晋時有其實而無其名。從早期書論觀之,其時書家已能做到骨勝而風神溢出,而論者用心盡在于自然美的探究擬説,不出“物象生動”的範圍。例如,《四體書勢》評東漢章帝時草書家杜度“殺字甚安”。殺,或謂書畢殺青,非是。余謂殺猶筆勢斬斫,與東吴草書家皇象的“世謂沉着痛快”義同(圖1),安即沉着、沉穩。張懷瓘《書議》的評騭標準是以“風神骨氣者居上”,杜、皇俱入神品,自當骨勝。《四體書勢》又評東漢草書家崔瑗“甚得筆勢”,骨勝已包含其中。《書斷·神品》稱張芝祖述崔瑗,而“骨力精熟過之”;索靖“乃越制特立,風神凛然,其雄勇勁健過之也”。以此可知,在可比條件下,言骨與否,骨已自在矣。然則此類例證甚多,不煩枚舉。

圖1 皇象《急就章》(局部)

羊欣爲晋、宋間人,書法得獻之親炙,理應深諳“二王”之妙。其《采古來能書人名》評獻之云:“骨勢不及父,而媚趣過之。”右軍之“骨”,早有推譽。《世説新語·品藻》記云:
時人道阮思曠(裕):“骨氣不及右軍(王羲之),簡秀不如真長(劉惔),韶潤不如仲祖(王濛),思致不如淵源(殷浩),而兼有諸人之美。”
時人以“骨氣”推譽右軍,與其東床坦腹、素無廊廟志而多次徵召不就、誓墓辭官及遺願堅辭贈官等一生的爲人行事風格契合,因人及書,骨自宜爲首選。“勢”言筆勢,“骨勢”是在人書合一的玄學思想觀照下,從動態中觀書擬人,隱含右軍書法之骨豐肉潤、入妙通靈的狀態圖2)。以父子書迹相較,父肥子瘦,一目了然,并非謂獻之書法力少骨弱。漢晋人重骨相,因人及書,標準一貫:獻之不僅字瘦,其人也瘦。《世説新語·排調》云:
范啓與郗嘉賓(超)書曰:“子敬(王獻之)舉體無饒縱,掇皮無餘潤。”郗答曰:“舉體無餘潤,何如舉體非真者?”范性矜假多煩,故嘲之。
圖2 王羲之《喪亂帖》
饒縱,肌肉豐滿,“無饒縱”謂獻之外觀體貌瘦削無肉,相信去皮後也不會有多餘的脂潤。此雖爲誇張之辭,但獻之表兄郗嘉賓也無法否認,衹能諷刺對方的“矜假多煩”。又,前文已述及唐代官制的銓選之身須“體貌豐偉”,依此標準,獻之也會在淘汰之列,唐太宗在《王羲之傳論》中以“枯樹”“餓隸”喻其書,或許也有這種考慮。其中的評語“覊羸”乃言瘦病,本質上出于人書合一的附會之辭,或有帝王政治、倫理以及個人好惡和表達上的誇張等綜合因素在内。客觀地看,獻之草行力度大、筆速快、變化多,非右軍可敵,故曰“媚趣過之”。筆速快,即須以損减提按等節奏變化爲代價;力大則骨勝,筆圓則韵勝,瘦而實腴,神機百變。李嗣真《書後品》稱“子敬草書逸氣過父,如丹穴舞鳳,清泉龍躍,倏忽變化,莫知所自,或蹴海移山,翻濤簸嶽”,可謂知言。又,陶弘景《與梁武帝論書啓》云:
比世皆尚子敬書,元常繼以齊代,名實脱略,海内非唯不復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
由此可見,獻之書能獨領南朝風騷,正是其“媚趣”征服人心,或曰藝術美比之乃父更純粹一些。梁武帝《觀鍾繇書法十二意》曾言“元常謂之古肥,子敬謂之今瘦。今古既殊,肥瘦頗反”,其近體首推鍾繇,次則右軍,再次爲獻之,但潮流難逆,雖處帝王之尊,欲挽世風,亦不可得。竇臮《述書賦》評陳朝袁憲書云“骨氣乍高,風神入俗”,足爲佐證其時尚遠祖獻之,下啓唐代書法以瘦硬通神的觀念和實踐。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高唱“書貴瘦硬方通神”,又豈止于篆隸。儘管前有梁武帝,後有唐太宗的排斥貶抑,而書尊獻之,骨存瘦硬,數百年間人心所向,大化滂流,歷史自有公議。對此,多觀前賢尺牘,自然明瞭,而張懷瓘《評書藥石論》所斥彼時俗病的“棱角”,與刻碑風氣有關,并非子敬以下的瘦硬積弊使然。再則,在玄學思想觀照下,“骨”已不能滿足于書法之客觀意義上的骨骼、骨架和骨的强弱、有無,而是賦予其新的附加值,更近于書法審美對象人格化的文化屬性。换言之,“骨”會在技法、形質、品格、審美與批評的書面表達、字外象徵等多角度和多層面發揮作用,以趨近或提升理想中的完型人格。
至此,人們或許會問,“骨”是怎樣生成的?審美標準是如何確立的?傳《衛夫人筆陣圖》云:
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多力豐筋者聖,無力無筋者病。
其要在于,力能生“骨”,“骨”能强化點畫的質感;力强則“骨”强,力弱則肉癡;“多骨微肉”,即傳蔡邕《九勢》中“下筆用力,肌膚之麗”,正筋書寫照,反之則肥鈍如豬;多力則筋豐,筋豐則如體魄强壯的勇士,充溢着陽剛之美,反之則病,肥瘦皆失。同時,善于展現筆力是優點,但要把握其度,過則倔强無潤,血肉俱虧,也是病態。如何把握其度,王僧虔《論書》云:
張芝、索靖、韋誕、鍾會、二衛并得名前代,古今既異,無以辨其優劣,唯見筆力驚絶耳。
這似乎表明,“筆力驚絶”的六家書法并臻極致,其得不在單獨的力大,而在于力大筋勝,“骨”有肌膚潤澤,此即把握力度的關鍵所在。這要靠悟性、眼力和經驗去理解,運筆揮灑還要靠膽識,以多觀所得名賢楷式爲標準,以人之健美的體魄爲參照系,能遷想妙得,方可達乎上乘。梁武帝《答陶隱居論書》云:
肥瘦相合,骨力相稱。婉婉曖曖,視之不足;棱棱凛凛,常有生氣。適眼合心,便爲甲科。
適眼者有悦目之美,合心者循乎人之常情,經驗性强,而限于天然存在的審美差異,也爲其變化的自由與豐富留有餘地。又,孫過庭《書譜》闡發骨法用筆及美感優劣甚詳:
假令衆妙攸歸,務存骨氣;骨既存矣,而遒潤加之。亦猶枝幹扶疏,凌霜雪而彌勁;花葉鮮茂,與雲日而相暉。如其骨力偏多,遒麗蓋少,則若枯槎架險,巨石當路,雖妍媚云闕,而體質存焉。若遒麗居優,骨氣將劣,譬夫芳林落蘂,空照灼而無依;蘭藻漂萍,徒青翠而奚托。
斯言大意是:假設掌握了用筆要領,即須以追求骨氣爲首務,得“骨”而後考慮增加肌膚潤澤,以達到理想的健美狀態;其狀如寒冬凋零的樹木枝幹内藴生機,或如夏季繁茂的花葉與雲日輝映。如果骨勝而乏潤澤,即如枯槎植于險要,巨石立于路中,雖少妍媚,而氣象已備。反之,如果追求華麗流美,勢將損害骨氣,則似芳林落花,空鮮亮而無依存;又如池中浮萍,徒青翠而無根基。其中之種種意象喻説,使説理深切,淋漓盡致,而“骨”與“潤”各自的長短優劣之于書法生命形式的意義,昭然若揭。
古人對“骨”之有無强弱的判斷,是基礎的、普遍的存在,無論是書寫中的技法體現,還是審美與批評中的感悟量説,“骨”都是無可回避的重要因素。在書面表達中,尤其衆家并列時,爲行文修辭的豐富,即使面對風格相近、品次相同的評述,也衹能選一二言“骨”,其餘或跨越之而徑入美感風格,或换言轉達,唯細審方能得之,如張懷瓘《書斷》“三品”的列叙。
言“骨”首先在形,次及品質。前引梁武帝《答陶弘景論書》中“棱棱凛凛,常有生氣”一句,“棱棱”是形,自方筆頓挫和側鋒斬斫生出,而以“純骨無媚”,故須内方外圓,以示肌膚潤澤;“凛凛”是質,質堅而勢强,自有風神溢出,觀之凛然生畏;生氣,謂形質所備之物象生動與氣機也。這種審美體驗,須以簡潔、傳神之語表達,但隸、楷易致,篆、草難明,故多徑入美感與風格的層面,或取象况喻,而以通達爲要。例如,吕總《續書評》評李陽冰篆書“若古釵倚物,力有萬夫”,以萬夫之力,擬古釵之堅質,其骨可知。又,蘇元輿《玉箸篆志》評李陽冰篆書“若屈鐵石陷屋壁”,能扭曲鐵石使之深陷于墻壁之内,其力强勁,可得想見,“骨”亦盡在不言中矣。(圖3)又,黄庭堅《跋懷素千字文》以“用筆皆如以勁鐵畫剛木”擬其草書點畫綫條的質感,不及于骨,而骨勝可知。又,黄氏《跋李康年篆》以“直木曲鐵”爲喻,言異而義同,自不難想象其“骨”所臻境界。
圖3 李陽冰《三墳記》(局部)

二、“骨”的觀察與原理辨説
“骨”是總名,析之則有“骨體”“骨骼”“骨勢”“骨力”“骨氣”“氣骨”“筋骨”等,在書面表達中,“骨”或可與之互易,而後者以含義多有專指或側重,往往不能互换,需要詳察語境才能做出判斷。單獨使用的“骨”,可以很具體,也可以泛指其餘,同樣需要根據語境做出判斷。具體的“骨”往往會與肉、肌膚、血脉相對,或與技法中的方筆、頓挫提按和棱角相伴,或省言而徑取觀察印象中的瘦勁、瘦硬等隱括之。又,筋生于骨肉、肌膚,故爾言“筋”,則已包含“骨”在内;或用“筋”爲狹義,則多見“筋”“骨”并舉;或爲修辭之需,以“筋骨”渾言,用來表達“骨”的理想狀態;等等。傳統書法審美,皆出于感悟式思維,論言又注重修辭,所以,很難爲具體的詞語準確地分劃、界定其義項,但能解其領要,即與大道不殊。張懷瓘《評書藥石論》有一個很好的説明:
古文、篆、籀,書之祖也,都無角節,將古合道,理亦可明。蓋欲方而有規,圓不失矩,亦猶人之指腕,促則如指之拳,賒則如腕之屈,理須裹之以皮肉,若露筋骨,是乃病也,豈曰壯哉!
張氏以古體之圓,證今體楷法宜方圓互用,輒爲棱角,即成病態。其道理如指腕之屈伸,因皮肉之裹筋骨,始能强壯有力。所言“筋骨”,乃客觀實在,與《筆陣圖》“多骨微肉謂之筋書”的况喻迥異。
關于如何生“骨”,古人多繫之于筆力,而忽略筆勢的作用。就書寫原理觀之,力能成勢,勢中有法,筆法循形而導引筆勢之用,遂有力之小大、輕重,勢之疾徐、方圓。古人語簡,不尚面面俱到,而一旦成篇爲論,則得失、疏密易見。其中直接影響到“骨”的觀察與評議的因素,是感悟的經驗性和個體差異,次則書面表達的語言習慣與風格。唐太宗《指意》云:
夫字以神爲精魄,神若不和,則字無態度也;以心爲筋骨,心若不堅,則字無勁健也……太緩者滯而無筋,太急者病而無骨……
據斯言可知,初唐之際,書法之審美對象人格化已相當深入。以心爲筋骨,猶言用心去體味、感悟筋骨,與今日演員進入角色仿佛,而後假筆轉心,若心無所想,筆下豈有筋骨?張懷瓘《文字論》“不由靈臺,必乏神氣”之語,屬意并同。心若不堅,“堅”謂心中預生骨質的堅硬健碩,無感則筆無生動,字不勁健。項穆《書法雅言·心相》專言下筆前的心理準備,名之曰“未形之相”,書畢則爲“既形之心”,道理與此相同。又,王僧虔《書賦》有云:
情憑虚而測有,思沿想而圖空。心經于則,目像其容。手以心麾,毫以手從。風摇挺氣,妍靡深功。
此語乃承玄學之用而發,是在强調書寫前的想象,心與物游,志在生動。書寫則以心馭筆,順乎自然,鼓努生氣妍美自現。這種自由的想象,可以唤發情感,怡冶性情,大有助于書寫,與初學步驟中的預想點畫字形之類的先横成見大有不同。
太緩者滯而無筋,筆速遲緩則筆滯無力,無力則不能生出圓勁堅韌之筋。太急者病而無骨,“急”是急迫、匆遽,心無所主,急于揮灑,筆則輕滑、輕佻,輕佻則無骨,或致骨弱之病,不可醫矣。此處論言“筋”“骨”互見,并與“筋骨”相同,衹因修辭求變致異耳。王澍《竹雲題跋·褚河南〈雁塔聖教序〉》云:
河南連諍立武昭儀,引義極諫,磕頭流血,置笏于地,曰“還陛下笏”,此其骨幹與鐵石何異?宜其筆法瘦勁,如鐵綫綰成,所謂“惟其有之,所以似之”。
這是因人及書。褚遂良性情骨鯁如同鐵石之堅,宜其書瘦勁多骨,點畫可擬鐵綫,唯斯人風骨卓犖,所以書法似其爲人(圖4)。其言雖係針對張懷瓘《書斷·妙品》評褚書“若瑶臺青璅,窅映春林,美人嬋娟,似不任乎羅綺”之語而發,但字如其人的審美批評,也是宋以後通識,自有其合理處。又,融齋《游藝約言》稱“書有骨重神寒之意,便爲法物”,“骨重”謂骨堅質重,非勢雄力沉而不可得。
圖5  褚遂良《雁塔聖教序》(局部)

傳統論書見解代有增益,有改易,總趨勢是愈晚愈詳。詳乃有助于指導書寫實踐與鑒賞,但也容易畫地爲牢,不盡適于書法之抽象特徵及審美表達。或剿襲前説,或强增新見,致使紛謬歧出,令後學無所適從。例如,笪重光《書筏》云:
筆之執使在横畫,字之立體在竪畫,氣之舒展在撇捺,筋之融結在紐轉,脉絡之不斷在絲牽,骨肉之調停在飽滿,趣之呈露在鈎點,光之通明在分布,行間之茂密在流貫,形勢之錯落在奇正。
依照笪氏所言去按圖索驥,這種拆解後的字形點畫各司其職、各有側重的學書或鑒賞之法,很容易失掉整體觀,與傳統文化藝術精神不合。又云:
骨體筋而植立,筋附骨而縈旋;骨有修短,筋有肥細,二者未始相離,作用因而分屬。
在笪氏看來,“筋”“骨”爲二事,而皆以對人體的理解量説之,泛言而不明所指,求是則頓生歧義。當然,有問題也不意味着全無是處,衹是在閲讀宜多加思索,擇善而從,不必以修辭之精要、觀點之新穎而盡信之。再如,楊賓《大瓢偶筆·論筆法》云:
學書先取骨力,骨力充盈乃遂變化,收藏至潜伏不露,始爲精妙。
字以方爲體,圓爲用;方爲骨,圓爲肉,故學者必先方而後圓。苟或工夫未化,容或有方而未圓者,斷無圓而不方者。圓而不方,則骨不立矣;骨既不立,肉于何附?
按照傳統觀,筆力生“骨”,也能生肌膚血肉,是一筆而數得,離析則如膠柱鼓瑟。“收藏”二字或從米芾《海岳名言》“無垂不縮,無往不收”語化出,標準的“潜伏不露”,則從張懷瓘《書斷·妙品》較説歐、虞二家書“虞則内含剛柔,歐則外露筋骨,君子藏器,以虞爲優”語化出,有倫理色彩及偏愛在内。又,字之方圓基于天圓地方的傳統哲學觀念,其始見于東漢崔瑗《草勢》,意在概括草書字形點畫的變化,如其“方不中矩,圓不副規”之語。孫過庭《書譜》“泯規矩于方圓,遁鈎繩之曲直”之語,張懷瓘《書議》評行書“離方遁圓”之語,均可謂宏觀書法方圓理論認知的代表,生動而極具張力,變化而容易感知。一旦似此具體到字形,則隸、楷勉强可通,篆、草則失;具體到“骨”“肉”的方圓,也是如此。實際上,如果論抽象藝術太過具體,即難免作繭自縛,反而不如劉熙載《藝概·自序》所言之以偏概全,以缺隱備爲勝。王澍《竹雲題跋·歐陽率更〈醴泉銘〉》有云:
每見爲率更者,多方整枯燥,了無生韵,不知率更風骨内柔,神明外朗,清和秀潤,風韵絶人。右軍以來,未有骨秀神清如率更者。
論楷書字形之方,當以歐體稱最,而王氏所見能泯去棱角,看到“風骨内柔,神明外朗”;又以“骨秀神清”爲標準,使歐陽詢與王羲之并舉,大違常人所見。這表明,“骨”之生與用,并無趨同的客觀標準,評説則在于什麽人看,怎麽看和如何表達。此外,書體與個性風格、鑒賞者的人情好惡、經驗多寡及觀念立場、傳統思維方式、書面表達的語言能力及文學修辭習慣的影響等等,都可能會導致一些不確定因素。王澍又跋《孫過庭〈書譜〉》云:
勁如鐵,軟如綿,須知不是兩語;圓中規,方中矩,須知不是兩筆。吾于《書譜》得之。
王氏于此盡取作品中的極端現象誇張喻説,以涵概其餘,意在修辭的工緻精謹,如取其大意則堪稱佳評,若思求實,即茫然不知所謂矣。更有奇異者,陳繹曾《翰林要訣》第三《骨法》釋云:
提,竦大指下節骨下端,提尾駐飛。
縱,和大指下節骨下臼,蹲首駐捺衄過。
字無骨,爲字之骨者,大指下節骨是也。提之則字中骨健矣。縱之則字中骨有轉軸而活絡矣。提者大指下節骨下端小竦動也,縱者骨下節轉軸中筋絡稍和緩也。
明確把“骨”之生成歸結爲指法運用,基礎來自其列叙的執筆“撥鐙之法”“擫、捺、鈎、揭、抵、拒、導、送”八字真言。其實,名家執筆,并無定法,彼此間亦不存在優劣,要在各隨其性,以便于揮運自適爲佳。書寫則憑心意性情,心既貯之,手乃從之,不期然而然,“骨”自生矣。若執着于大指節動作,而心中空乏,又豈能有之。陳氏爲元人,其前之千餘年間名家無數,未聞如是用此指法生“骨”者;對後學而言,簡便運用,方是上乘。其他如《血法》《筋法》《肉法》等皆有詳叙,血、筋不離指法,肉則增附筆、紙、硯三條,其詳前無古人,却對後學無所助益。
劉熙載爲學博雅,新見迭出,其《藝概》單列《書概》一節,論言多有勝境。其中論“骨”有云:
字有果敢之力,骨也;有含忍之力,筋也。用骨得骨,故取指實;用筋得筋,故取腕懸。
斯言詳略得中,以“筋”“骨”歸于“腕”“指”,容有是理,而更多的是其概説,爲人提供了想象和發揮的空間。又,豐坊《書訣》謂“書有筋骨血肉。筋生于腕,腕能懸,則筋脉相連而有勢;指能實,則骨體堅定而不弱”。所言指“腕”與“筋骨”的關係,同于劉氏而略詳。再如,朱履貞《書學捷要》云:
書貴峭勁,峭勁者,書之風神骨格也。
以美感意象居前,帶出風神骨格,屬于倒叙,取“骨”、言“骨”之審美價值取向,盡在其中。彼復云:
血肉生于筋骨,筋骨不立,則血肉不能自榮。故書以筋骨爲先。
斯言以“筋”“骨”并列,而其重在“骨”,故以“立”爲宗旨,“骨”立乃有血肉附生,“骨”者,謂骨勢圓勁也。綜合論“骨”而義理頗佳者,并不多見。項穆《書法雅言·形質》云:
若專尚清勁,偏乎瘦矣,瘦則骨氣易勁,而體態多瘠。獨工豐豔,偏乎肥矣,肥則體態常妍,而骨氣每弱。猶人之論相者,瘦而露骨,肥而露肉,不以爲佳;瘦不露骨,肥不露肉,乃爲尚也。使骨氣瘦峭,加之以沉密雅潤,端莊婉暢,雖瘦而實腴也。
此言頗爲中肯,有益于後學,唯所述“瘦而實腴”的狀態近乎理想,當以王獻之爲楷模;若論唐楷,則以虞世南爲典型,其餘則難明而難致也。
既能生“骨”,還需要善于感知骨質美感,如美的獨到處,或某種表現突出的質感等。解之,則“骨”之内涵的豐富性及古人論書的意趣所在,皆可以洞悉,且有助于對其他詞語的考察。作爲普遍的量説,大體以言簡意賅爲務,如輕重、强弱、壯秀、方圓之類,都是在“骨”的基礎上,進一步提示其美感方向以供聯想。張懷瓘《書斷·神品》張芝條下引羊欣語云:
張芝、皇象、鍾繇、索靖,時并號“書聖”,然張勁骨豐肌,德冠諸賢之首。
這是忽略書體與風格差異,在“骨”之同一可比層面進行較説,“勁骨”旨在强調筆力之勁,爲“骨”賦予强大的生機力感。需要説明的是,書法尚“骨”,并非直接面對骨骼,而是觀察筆勢、點畫狀態,以理想中豐偉健碩的人爲審美參照系進行較説。骨架植立人體,外由皮膚肌肉包裹,包裹少則瘦,多則肥,肥則肉没骨而臃腫駑鈍,瘦則皮包肉而有羸弱之相。所以,論書言“骨”,是因人及書、人書合一的典型例證,直觀、意會、感悟、判斷、書面表達成爲一個完整的審美鏈條。黄庭堅《題林和靖書》稱“林處士書,清氣照人,其端勁有骨,亦似斯人涉世也”,“端勁有骨”與“勁骨”近似。又,徐浩《論書》云:
(“二王”)然人謂虞得其筋,褚得其肉,歐得其骨,當矣。夫鷹隼乏彩,而翰飛戾天,骨勁而氣猛也。翬翟備色,而翱翔百步,肉豐而力沉也。……歐、虞爲鷹隼,褚薛爲翬翟焉。
“勁骨”是以“勁”修飾“骨”,“骨勁”是以“骨”修飾“勁”,方式有别,義亦微異。歐、虞書皆存古法,重在筆勢,故以鷹隼猛禽爲其傳神;楷書至褚,筆法開始複雜,複雜乃以損减筆勢爲代價,正猶山雉之備色彩,外表華美,而肉多體重,已無力高飛矣。徐浩不以歐虞、褚薛書之肥瘦來較説其“骨”之强弱,而是從筆勢之簡、筆法之繁着眼并爲之譬説,可謂直抵審美本質之卓識。孫鑛《書畫跋跋·三吴楷法十册》云:
(公瑕)此二十章是本色,而微參以率更意,筆肥而骨勁,足稱合作。
顯然,“骨勁”但言骨質飽滿生動,不盡在于表面上的點畫肥瘦,正與徐浩所見原理相同。又,竇臮《述書賦》評庾亮云:
强骨慢轉,逸足難追。
强,健壯、剛毅、堅定,“强骨”以突出骨之堅質,隱括其人。慢轉,猶言轉曲筆實。庾亮工書,庾肩吾《書品》中之下與陸機、王導、王洽等同列,雖非高位,亦足以彰顯于時,故曰“逸足難追”。又,竇文乃賦體論書翹楚,千載以降竟無人續響。“强骨慢轉,逸足難追”二句爲對文,極工緻,讀者可透過文學修辭之美感悟庾亮書法風格。又,豐坊《書訣》有“水墨得所,血潤骨堅”之語,血潤,猶中醫所謂氣血調合,行于内而表于外;骨堅,義同强骨,鐵石、金玉等皆可爲其借喻之資。
又,古人稱述書法之“骨”,有煩言,有略語,大而化之或并無不同,仔細求證或異,不限于修辭。例如,項穆《書法雅言·取捨》述右軍以下諸家云:
智永、世南,得其寬和之量,而少俊邁之奇;歐陽詢得其秀勁之骨,而乏温潤之容。
“秀勁之骨”,謂歐書所得右軍之骨的風格樣態,如取《九成宫醴泉銘》圖6)爲説,乃歐書最具右軍筆意者。孫鑛《書畫跋跋·文氏停雲館帖》評蔡襄“媚姿秀骨,宋人無兩”,一個“秀”字,無論是秀勁,亦或秀潤,當其與骨組詞,屬意皆在褒美秀出。然若詳察,則歐書勁險,蔡書温潤,當以秀骨視同“秀潤之骨”爲優。前引王澍《竹雲題跋·歐陽率更〈醴泉銘〉》“右軍以來,未有骨秀神清如率更者”之語,若依修辭之法,其骨秀與秀骨并無不同,即如骨氣之于氣骨。然欲精審,則限于語境,有時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圖6 歐陽詢《九成宮醴泉銘》(局部)


又,鑒于時代古今、書家壯老等原因,“骨”亦或隨之成爲觀察、表達的一個切入點。孫過庭《書譜》曾有“驗燥濕之殊節,千古依然;體老壯之異時,百齡俄頃”的感慨,又有“右軍之書,末年多妙,當緣思慮通審,志氣和平,不激不厲,而風規自遠”的認知,李煜《書述》更有老年的“老來書亦老”“不見其風骨,而毫素相適,筆無全鋒”的無心自達之化境。以此可知,老境之書,已不復壯時的風骨峥嶸、精神外耀,隱然深藏,不露亦彰。陶弘景《與梁武帝論書啓》云:
伏覽前書,……使元常老骨,更蒙榮造,子敬懦肌,不沉泉夜。逸少得進退其間,則玉科顯然可觀。
此書啓無疑是對梁武帝《觀鍾繇書法十二意》“子敬之不迨逸少,猶逸少不迨元常”之語的迎合。老骨,既有相去遥遠的古今時代感,也是對鍾書晚年成就的稱譽。懦肌,與“老骨”對文,獻之中年而亡,故以之爲名,非謂懦弱。又,康有爲《廣藝舟雙楫·餘論》云:
書若人然,須備筋骨血肉,血濃骨老,筋藏肉瑩,加之姿態奇逸,可謂美矣。
“骨老”與“老骨”近似,也是在推崇書之老境。姜夔《續書譜·行書》有“大要以筆老爲貴,少有失誤,亦可輝映。所貴乎穠纖間出,血脉相連,筋骨老健,風神灑落,姿態備具”之論,屬意尤爲明確。
在古代書論中,以“筋”“骨”并舉最爲常見,或與方圓理論、前引《筆陣圖》“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的普遍認知和賞悦有關,也是書法以陽剛之美爲主導的價值取向使然。再則,唐代國勢强大,文化藝術空前繁榮,書法,尤其是楷書,迎來鼎盛的發展時期,可與盛唐氣象相表裏。唐代碑碣大興,并逐漸大其體制,而楷書入碑,則面臨魏晋小楷不敷時用,展大易生凋疏,遂令歐陽詢、褚遂良楷法大行其道,褚更成爲唐楷的廣大教化主。加之唐代科舉要求“楷法遒美”,遒在于强骨,美在于點畫字形,得此國家制度的助力,追求骨勝遂成風氣。筋骨、脂肉的審美與辨析亦應運而生。從鑒賞的角度來看,講求筋骨,亦即重視技法、風格與審美評説之連續一貫的標準,共性經驗可以保證其通達無礙,最具普遍性。後世書論,多用筋骨,亦緣乎此。例如,張懷瓘《書斷·神品》評王獻之小楷“筋骨緊密,不减于父”,《妙品》評郗愔“尤長于章草,纖濃得中,意態無窮,筋骨亦備”,又評陸柬之“晚習‘二王’,中年之際,猶有怯懦,總章以後,乃備筋骨”,《能品》評王濛“法于鍾氏,狀貌似而筋骨不備”,除評小王以“緊密”補充説明其狀態外,其餘都是泛言。或與“筋骨”相類而欲修辭换言,或程度有差而區别,則會采用近似的表達。《書斷·能品》評王知敬書“膚骨兼有,戈戟足以自衛”,其含義略遜于“筋骨”,强健雖不如,也足以自名一家。又,竇臮《述書賦》評虞松書“體裁簡約,肌骨豐嫮”,肌言肌肉,或謂肌膚,肌骨略勝于習見的骨肉,與補充説明的“豐嫮”(猶豐美)更爲切合;又評陶侃書“肌骨閑媚,精神慢舉”,屬意并同。從書論修辭的角度看,二家評書所用膚、肌,都與僞托蔡邕所作的《九勢》中“下筆用力,肌膚之麗”之語有關。麗言附著,指肌膚附着于骨,爲省言,儘管尚不能確知其孰先孰後。
在傳承上,不同年代、地域的人師法同一書家的現象十分普遍,其中“得骨”就是一種較説的視角。例如,鍾繇與胡昭俱師于劉德升,《書斷·妙品》引羊欣語稱“胡昭得其骨”,又《神品》引衛瓘語云“我得伯英之筋,恒得其骨,靖得其肉”,《妙品》評孔林之“師于小王,稍露筋骨”,又評蕭子雲、虞纂,《能品》評齊高帝、陶弘景、高正臣等,均以“骨”之得失爲説。之所以如此,是古人長于以史爲鑒,據師法論優劣得失。竇臮《述書賦》評劉瓌之云:
元寶剛直,兩王之次,骨正力全,軌範宏麗。
骨正,義猶取法正宗,力全謂筆力盡得所習,與“軌範宏麗”呼應。又,黄庭堅《題徐浩碑》云:
唐自歐、虞後,能備八法者,獨徐會稽與顔太師耳。然會稽多肉,太師多骨,而此書尤姿媚可愛。
八法,即永字八法,唐人據《蘭亭序》首字“永”的八種點畫推闡而來,此借指王羲之,謂歐、虞以降,唯徐浩、顔真卿二人備具八法,而二家差異得失,盡顯于“骨”“肉”。與黄評有異的觀點是陸羽的《論顔徐二家書》:
徐吏部不授右軍筆法,而體裁似右軍;顔太保授右軍筆法,而點畫不似,何也?有博識君子曰:蓋以徐得右軍皮膚眼鼻也,所以似之;顔得右軍筋骨心肺也,所以不似。
兩相比較,似陸氏的見解更爲合理,也容易爲人接受。顔書可以據筆法傳承上溯右軍,但面目迥異,以内存筋骨爲説,大體可以圓通;徐書與右軍雖無淵源,但以尊王風氣所致耳濡目染,多少也會受些影響。就此而言,黄評亦不誤。

三、“骨”的組詞與含義拓展
傳統書論中的“骨”作爲語言中的詞,確指則含義有限,泛言則語意不明,即使可以借助語境,仍難于表達複雜而微妙的藝術問題,這就需要詞義拓展。拓展而不能引發歧解,則須增詞使之成爲片語,以明確具體所指,或使“骨”的詞義拓展到更爲深入的審美層面,以彌補單獨使用中的不足。在詞組使用的過程中,還會産生比較、修正或改易的情况。在書論當中,不同的字詞并不意味着内涵的差異,例如,漢代崔瑗有《草勢》、蔡邕有《篆勢》,魏鍾繇有《隸勢》,晋衛恒有《字勢》、索靖有《草書勢》,南朝宋劉劭和宋鮑照各有《飛白書勢銘》,都是從書體整體來叙言其美,亦即書勢同于書體,故爾晋成公綏有《隸書體》。書勢有形、有態勢,包括動、静兩個側面,觀書如同明兵法,而兵法尤重形勢,二者義理相通,是以衛恒在《四體書勢》中有“古無别名”的解釋,以明確書勢之名的來源含義。引申之,羊欣《采古來能書人名》較説“二王”書法用“骨勢”一詞,更多地在于骨法形勢,而非着重講運動狀態的筆勢,筆者于前文講到“二王”父子書法的肥瘦骨法,蓋出于此。又,後世漸以筆勢重在書寫技法原理,更具有普遍意義,遂使之大行其道,而書勢之名漸微。同樣,在“骨勢”脱離其原生的時代語言習慣之後,“骨體”以含義相對明確而勝出。例如,袁昂《古今書評》評陶弘景云:
陶隱居書如吴興小兒,形容雖未成長,而骨體甚駿快。
駿快,謂其骨體如良駒之駿逸爽快,是由内而外的一種精神發越,并未以稚小而影響觀感。又,傳梁武帝《古今書人優劣評》駿快作“峭快”,峭言峭拔、險峭,若以此爲是,則駿快當爲“峻快”,屬意并同。然其皆以“吴興小兒”爲喻,是知“駿快”于義爲長,作“峭快”或出自附會者的誤解。又,竇臮《述書賦》評王廞“骨體遒正,精彩冲融”,廞爲王導孫、薈子,遒謂力勁,正言謹傳王氏家法,骨體精彩,神意冲融,隱含了王氏群英的精神風貌後繼有人。又,趙孟頫《論宋十一家書》稱“黄長睿書如山澤之癯,骨體清澈”,言其瘦勁清朗,有出塵之意。又,豐坊《書訣》云:
書有筋骨血肉。筋生于腕,腕懸則筋脉相連而有勢,指能實則骨體堅定而不弱。
這是在講以指法落實骨體的質感。“堅定”者,力勁勢沉,“骨”乃質堅而穩重。古人論執筆恒言“指實掌虚”,意亦在乎此。又,姜夔《續書譜·真書》有“横直畫者,字之體骨”,“體骨”義猶身體骨骼,與此“骨體”義有不同,不贅。
“骨力”已如前述,其功用除力能生骨、多力强骨之外,還有强骨質堅、如瘦硬鐵畫,以及强健旺盛的生命力等意味,歷來爲言書者所重。再者,在字如其人的視角,“强骨”還可以象徵人的品格操守,衹是大都使用轉語,需多讀古代書論乃可明瞭。竇臮《述書賦》評南朝宋海陵王劉休茂“長于用筆結字,短于精神骨力”,正確的理解是短于骨力,故其短于精神,二者是因果關係,衹是出于修辭之需而前後倒叙。又評薄紹之“纖圓克成,骨力猶稚”,意謂其書圓瘦而自成一家,但骨力略顯稚弱,不能與老成比肩。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書貴瘦硬方通神”,以瘦硬狀書,不言“骨力”而骨力并未缺位;《宣和書譜》評李煜書法“落筆瘦硬,而風神溢出”,也是以“瘦硬”狀其骨力,故能使風神自然溢出。又,唐太宗《論書》有一段名言:
今吾臨古人之書,殊不學其形勢,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勢自生耳。
不學古帖書法形式而專意法效其骨力,是在遺貌取神,取生命之本源,既得根本,形勢自然會附着生成。《唐會要》三五《書法》述其事骨力作“骨法”,亦即骨相。就其語境而言,骨力重在用筆,骨法則兼内外,因骨及相,不如骨力奇兵深入,勝則自生形勢,是以不取“骨法”之説。太宗之言不僅道出臨帖實踐和自得經驗,還涉及傳統藝術理論中的形神關係,是否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等問題,很值得思考。又,梁巘《評書帖》云:
初學古人,趨穩適藴藉,則無氣魄骨力;求氣魄骨力,則不穩適藴藉,火候難强也。
斯言可以爲太宗語參證。不過,學書在于方法,運用則因人而異,若無太宗的膽識洞見,即須防止邯鄲學步;若取徑穩適,一旦積習早成,則再思求其骨力之途,已不知須待幾番周折乃可見成效矣。就古代書論所見,從穩適者衆,與太宗和者寡,陽春白雪,理當如此。又,王澍《竹雲題跋·李陽冰〈謙卦〉》云:
《謙卦》之作,運筆如蠶吐絲,骨力如綿裹鐵。
李氏小篆《謙卦》,用筆精勁圓熟,爲後代鐵綫篆之鼻祖。“如蠶吐絲”喻其筆勢綿綿不絶,纖細而韌性極强;“如綿裹鐵”,謂其外柔而内剛,非骨勝力强,决難幸致。這種骨力境界還可以换一種表達方式。王澍《竹雲題跋·顔魯公〈乞米帖〉》(圖7)云:
東坡謂魯公書“細筋入骨如秋鷹”,此《乞米帖》真可謂“細筋入骨”者也。
圖7  顏真卿《乞米帖》

蘇軾《孫莘老求墨妙亭詩》有“顔公變法出新意,細筋入骨如秋鷹”句,“細筋入骨”謂其圓瘦勁健的筆畫綫條内存骨力,有如秋鷹之强健,亦如前
引徐浩《論書》中的“翰飛戾天,骨勁而氣猛”的狀態。其修辭巧妙新奇,深入書理,後世再無此一吟三歎的佳評。王澍《虚舟題跋·唐顔真卿〈多寶塔碑〉》云:
此碑書法腴勁,最有態度。魯公書多以骨力健古爲工,獨此碑腴不剩肉,健不剩骨,以渾勁吐風神,以姿媚含變化,正其少年鮮華時意到書也。
“骨力”和“勁健”語常見,而健古僅此一例,然其古亦有所本。朱長文《續書斷·神品》評顔書得“篆籀之義理,分隸之謹嚴”,對盛唐楷書而言,唯顔體備諸古意,王氏之“健古”當從此出。《多寶塔碑》爲顔氏四十四歲中年時期代表作,比之近歲出土的《王琳墓志》《郭虚己墓志》的應制之作,已微啓個性變法之先河,王評得之,堪稱解人。態度,指字形結體和點畫的形式美。又,馮班《鈍吟書要》云:
趙文敏爲人少骨力,故字無雄渾之氣。
趙孟頫以宋宗室身份仕元,歷來爲人詬病,遂殃及其書,殆議者皆已先横成見,相因成説。楊賓《大瓢偶筆·論趙孟頫書》云:
《石湧集》云:“趙孟頫與鮮于伯機同學草書,自言極力追之,不能及。此非謙辭也,伯機筆鋒遒勁,風神凛然,孟頫所恃者熟耳。”自問骨力不足,安得不望而畏之。
鮮于樞草書力勁筆疾,故能“風神凛然”,趙孟頫草書上追“二王”,品高筆圓,故能雄視有元,百年間不做第二人想。後人基于倫理道德標準,斥其書骨力柔弱,實屬聯想誇張之辭,如果趙氏未曾仕元,其書又將如何評説?
“骨氣”,在技法、美感層面,是骨體與氣息的組合詞語,蘇軾《論書》稱“書必有神、氣、骨、肉、血,五者闕一,不爲成書也”,同此,是健全體魄所應有的狀態。當“骨”義近同于骨力時,氣亦隨之轉向充溢着生機的陽剛之氣,如張懷瓘《書議》的評價標準“且以風神骨氣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即是。其理想是有“戈戟銛鋭可畏”、有“物象生動可奇”的境界。當其欲言品格高下時,含義同于“風骨”,李嗣真《書後品》中之上評張昶“文舒西嶽碑但覺妍冶,殊無骨氣”即此。如果秉持因人及書,或因書及人的觀念,義同品格風骨,如翁振翼《論書近言》所謂“無骨氣人不可學書,終必弱俗”,“坡公點畫體勢,全在顔魯公之間,米、黄氣骨亦高,元人不及也”即是。從書面表達的内容來看,翁氏後評衹是大略地較説宋、元書法,而元人中能與蘇、黄、米三家較説者,唯趙孟頫一人而已,不呼其名,已隱括倫理道德標準中的趙孟頫身爲貳臣氣骨衰弱之意在内。
在“骨氣”的具體運用中,還要觀察其外的輔助説明,以明確其含義歸屬。袁昂《古今書評》有云:
蔡邕書骨氣洞達,爽爽有神。
“洞”謂透徹,“達”言流貫通達,“爽爽”描述“洞達”所予人之明快的審美感受,“神”即神彩、精神,代表書法生命形式最本質的美感。齊梁時代,文藝理論相當發達,但較爲客觀、單純,不似唐宋以降儒家思想的經世致用和倫理道德標準加入之後的複雜,可以爲“骨氣”的正確理解提供背景支持。又,傳梁武帝《古今書人優劣評》云:
王僧虔書如王、謝家子弟,縱復不端正,奕奕皆有一種風流氣骨。
按,此條喻説乃僞托者從袁昂《古今書評》中評王獻之“王右軍如謝子弟,縱復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種風氣”語剿襲而來,王僧虔爲王導玄孫、王曇首子,本爲王氏佳子弟,再取以爲喻説,有不倫之嫌。奕奕,精神焕發;氣骨,引申言氣質風度。又,張懷瓘《書斷·能品》評陶弘景“師祖鍾、王,采其氣骨”,評高正臣“習右軍之法,脂肉頗多,骨氣微少”;竇臮《述書賦》評胡諧之“論骨氣而胡壯”,評殷鈞“圓轉頗通,骨氣未足”,評袁憲“骨氣乍高,風神入俗”,都不難從上面的分析中找到答案。又,黄庭堅《題魯公帖》評云:“觀魯公此帖,奇偉秀拔,奄有魏、晋、隋、唐以來風流氣骨。”謂顔帖集衆美于一身,概言則得之,析言則失之。
風骨,本指人的氣質、品格,如《宋書·武帝紀》稱其“風骨奇特”,桓玄評其“風骨不恒,蓋人杰也”,并皆如是。或指風格,《魏書·祖瑩》記其常語人曰“文章須自出機杼,成一家風骨,何能共人同生活也”,用引申義,論書亦然。李嗣真《書後品》中之下評“宋文帝有子敬風骨,超縱狼藉,翕焕爲美”,張懷瓘《書議》“以風骨爲體,以變化爲用”,《書斷·妙品》評虞纂“有叔父(世南)體則,而風骨不繼”、《能品》述齊高帝“祖述子敬,稍乏風骨”、《述書賦》評唐玄宗“風骨巨麗,碑版峥嶸”等等,都可以從品格、風格來理解。其中品格也有與骨力、骨氣相通處,易之亦不算違和,但評宋文帝、唐玄宗二人當以風格爲優,易之則于義未安。
書法審美對象人格化,隨着儒家思想文化的不斷介入與積聚,亦日趨完善。舉凡人之所有所尚,聖賢達人、才子騷客等群體之複雜表現,都希望能在書法上看到,即使彼此之間没有可以驗證的對應邏輯關係,而人們樂之不疲,交流與閲讀都可以憑藉想象意會來獲取,有所缺失也能予以補足。這種依靠想象意會所獲得交流上的通達無礙,和與生俱來的傳統思維方式、後天知識傳習的文化特質有直接的關係。王澍《虚舟題跋·唐歐陽詢小楷〈千字文〉》云:
細玩其書,面貌則是,而精神短縮,無率更拔地倚天風骨。
用“拔地倚天”狀其風骨,已是推崇至極,唯精神世界的豐盈高大,方可爲此豪言,早已突破了書法所有,而人不以爲諛妄。其《竹雲題跋·歐陽蘭臺〈道因法師碑〉》云:
歐、褚兩家書多自隸出,而率更得之尤多,故風骨遒勁,如孤峰峭壁,有不可犯之色。
依文義,此“風骨”可以换言“骨力”,而輔助喻説的“孤峰峭壁,有不可犯之色”,則與歐陽詢的性情、品格相關,是以不宜替换。又,梁巘《評書帖》云:
晋人後,智永圓勁秀拔,藴藉渾穆,其去右軍,如顔之于孔。虞永興骨力遒勁,而温潤圓渾,有曾、閔氣象。歐陽詢險勁遒刻,鋒骨凛凛,特辟門徑,獨步一時,然無永之韵,永興之和,又其次矣。
梁氏以顔回與孔子師生間的歷史地位,擬説智永和王羲之的藝術成就,以列于亞聖之次的曾參、閔子騫的孝行聲望擬説虞世南,所據爲虞書的“温潤圓渾”,不過是隱指其書謹傳王書筆法。(圖8)“險”謂形勢,“勁”言筆力,“遒”在質堅,“刻”指棱角,“鋒骨”謂其棱角如同戈戟鋒刃,“凛凛”言其鋒芒迫人,觀之凛然生畏,風神亦自此生出。“鋒骨”僅此一見,依含義可以替换爲“風骨”,或評説者一時興至,易“風”爲“鋒”,亦未可知。智永之“韵”,旨在明確其得家法真傳,與梁氏“晋尚韵”的觀點呼應;虞世南之“和”,言其方圓兼備,美在中和。評價書家以孔門弟子賢哲爲喻,則其價值取向不言自明。又,楊守敬《學書邇言·評碑》云:
三國之《孔羨》《范式》《上尊號》《受禪表》,下筆如折刀頭,風骨凌厲,遂爲六朝真書之祖,古意稍漓。
圖8 虞世南《孔子廟堂碑》

折刀頭,隸書捺畫之磔法本指刀形,外翻名爲“雁尾”,三國時期隸書率用方格界欄,以字形撑滿爲度,遂使捺畫收束,易雁尾爲短促直截的收筆形狀,自元人吾丘衍《學古編》以其方直平硬的特點而取“折刀頭”爲喻,後世則因循其説。“風骨”以“凌厲”狀之,一在其方折,二在其筆勢疾收,與楷法捺畫的“一蹋直下”原理相通,故言之爲“真書之祖”。“風骨”在于三國魏碑隸書點畫的勁直,凌厲言其方折,是此“風骨”與梁評的“鋒骨”義近。又,王澍《竹雲題跋·唐〈歙州刺史葉惠明碑〉》云:
此碑風骨爽勁,正喜其于漢人之外别樹旗幟,何必公相沿襲,千手一同乎!
以爽勁言“風骨”,與上文的“凌厲”用法、思路皆一致,唯此程度稍遜之。就修辭習慣而言,通常用筆勢凌厲、筆勢爽勁的表達方式,此處不用是省言,而以所生之“骨”直接進入美感。在古代書論中,究竟哪些可以省略,通過何種形式的修辭來參證語義的完整,情况頗爲複雜,尚無規律可言,衹有多讀多悟,才能逐漸積累起經驗。

四、尚“骨”美感的次第生成
寬泛地説,“骨”是書法各類美感的基礎,而由于“骨”之自身的美感特性,更偏向于陽剛之美,是力量、堅毅、勇决、雄强、宏大等必不可少的構成元素,須臾不能離開。其中原理古人早有述及,當代却輕忽之,以至于在書法學習和審美實踐中屢屢出現問題。傳顔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本于梁武帝《觀鍾繇書法十二意》,而較之頗詳,其中“力謂體”一條,在增爲問答的形式後作:
又曰:“力謂骨體,子知之乎?”曰:“豈不謂趯筆則點畫皆有筋骨,字體自然雄媚之謂乎?”長史曰:“然。”
准此,即得出“力—骨體—雄媚”的美感之次第生成原理。“力謂骨體”指筆力是産生字形骨體的本源,或者説骨體力量之美的種種變化與象徵,還包括今天常講的張力。在具體强健的“骨體”之後,如果張力外拓,如顔楷體勢,則有雄强宏大的美感,“媚”在提示須觀察字形點畫的美感形式。如果張力内斂,如歐楷體勢,則有勁險挺拔的美感。這種差異體現在筆勢運用的方向性變化,引導筆力、筆法做出不同的運動形式,即成爲美感與風格的構成基礎,以及其他象徵意義。例如,藉助聯想,外拓者有泰山之雄,内斂者得華山之險;東坡如老熊當道,率更似餓虎尤健;等等。從力到骨體,從骨體延展到雄媚,不僅意味着美感次第生成的全過程,也能提示人們去發現處于不同層面的書法之美的獨立意義,例如前文稱引羊欣評張芝、索靖等名家的“筆力驚絶”,本文隨處可見的對“骨”的論析與頌美,以及由“骨”進入美感層面的無數可能與多元表達。通讀古代書論,這些内容已經占據審美與批評的重要位置,隨便找出一組美感與風格表達詞語,都可以追溯到“骨”的存在和筆力運用,其學術價值已不言而喻。
如何從評論中尋繹到“骨”的質感、生機和運動狀態,是一種反向的思考與學術過程。在大多數的審美與批評中,“力”“骨”都會省略,以便快捷地直接進入美感,抓住最緊要、最本質的東西,實現書面表達的意義。例如,傳梁武帝《古今書人優劣評》評王羲之書云:
王羲之書,字勢雄逸,如龍跳天門,虎卧鳳闕,故歷代寶之,永以爲訓。
雄逸,雄謂雄强,逸言勁疾。言有不足,意有未盡,遂取想象中的“龍跳天門”狀其運動感,意在遒曲圓勁而備其逸勢,取“虎卧鳳闕”的高踞威勢狀其雄姿,動静、形神、筋骨、筆力盡在其中。取龍、虎爲喻,是對“雄逸”做出補充説明,使其美感得以完全的釋放,足以傳達王書神韵。至此,審美活動已經圓滿完成,不需要回溯其“力”“骨”如何,亦即省猶未省,略而仍在,言簡意賅,是謂書道。如果没有“雄逸”之類的經驗性詞語,衹取後面的况喻,同樣也可以尋繹其美感風格。袁昂《古今書評》云:
索靖書如飄風忽舉,鷙鳥乍飛。

飄風,即旋風、暴風;忽舉,謂其猛烈而驟起,力度與速度之驚人,自可想見。鷙鳥,鷹隼雕鴞類猛禽,其忽然振翅,一飛冲天,力勁而勢疾,頗能震撼人心。(圖9)以此可知,索靖草書筆力驚絶,筆勢勁疾,均是骨勝的重要基礎。王僧虔《又論書》述索靖“甚矜其書,名其字勢曰‘銀鈎蠆尾’”,亦爲骨勝之喻。張懷瓘《書斷·神品》評索靖書云:

幼安善章草,書出于韋誕,峻險過之,有若山形中裂,水勢懸流,雪嶺孤松,冰河危石,其堅勁則古今不逮。
圖9 索靖《月儀帖》

峻險,以山勢爲喻,屬于骨勝之相,復取諸般物象補充喻説,結論在于“堅勁則古今不逮”,正可以换言其筋强骨勁,爲古今之冠。由此可知,凡不言骨者,可以從經驗性詞語中尋繹,無則到况喻中探究,必然可得。殆骨乃書法之形質,精神之依托,鑒賞者凡言其美感風格,大都不思,也不能回避,無論如何遷想變化,終究不會脱離根基。再如袁昂《古今書評》評王獻之云:
王子敬書如河洛間少年,雖皆充悦,而舉體沓拖,殊不可耐。
河洛間少年,指漢代長安、洛陽貴游子弟,司馬遷《史記·貨殖列傳》曾有生動的記叙。充悦,體魄健壯,孔武有力,好群游,喜田獵,鮮衣怒馬,出則連車騎,絡繹不絶,正是“舉體沓拖”的狀態。舉體,指行止、出行;沓拖,即拖沓,借喻小王草行筆勢前後呼應貫通,又以一筆草書爲最。陶弘景《與梁武帝論書啓》謂南朝宋、齊、梁三朝“比世皆尚子敬書”,而梁武帝力尊鍾繇,次則羲之,又其次者小王,袁昂揣知聖意,自然要對最受世人歡迎的小王草行書法作出批評,“殊不可耐”,言使人難于忍受者即此。以人喻書,“充悦”就是骨氣充盈潤澤、精神焕發的狀態,如果缺乏想象和學術求證,即不免使其本意淹失。凡此之類,皆可以類推,不煩枚舉。對有些評騭屬意本不從“骨”推衍,可以别從其他渠道求之。例如,袁昂《古今書評》評張芝書法云:
張伯英書如漢武帝愛道,憑虚欲仙。
本條衹是概言張芝書法所達到的藝術境界,完全不涉及美感和風格,故而不能從“骨”入手去强言漫想,也不會得到確解。孫過庭《書譜》引王羲之評張芝語云:
……張草猶當雁行。然張精熟,池水盡墨,假令寡人耽之若此,未必謝之。
論書法精熟,張芝堪稱書法史上第一人,其精在于衛恒《四體書勢》述張芝草書的“下筆必爲楷則”,而熟能生巧,即董其昌《畫禪室隨筆》中所言“書道衹在巧妙二字”之意。張懷瓘《書議》稱“草書伯英創立規範,得物象之形,均造化之理”,其《文字論》又云“惟張有道創意物象,近于自然,又精熟絶倫,是其長也”,均以物象生動、美在自然爲説,這種境界,亦可以名曰鄰于神化,猶今語之自由之境。《論語·爲政》記孔子語云“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于此也可以作爲張芝書法的“從心所欲”,而又不逾規矩。漢武帝之文功武略,堪稱千古一帝,晚年愛道,崇尚神仙,希翼長生;憑虚,登高,包括臺閣憑欄眺遠,頓生羽化欲仙之想,其洋洋自得、小天下英雄之概,與張芝草書的歷史地位仿佛,取之爲喻,也在情理之中。至于一般的經驗性詞語,即使隱晦迂曲,也比此類况喻易解,不贅。
古人語簡,奉行《禮記·樂記》“大樂必易,大禮必簡”的思想。張懷瓘《文字論》云:
文則數言乃成其意,書則一字已見其心,可謂得簡易之道。
視書如是,評書亦如是,務取簡易精到,生動傳神。例如,張懷瓘《書斷·妙品》述歐陽詢八體皆工,僅用“筆力勁險”四字爲評,而傳神處衹有“勁險”二字。勁,言筆力之美。險,一曰因力成勢,以勢成骨;二曰骨骼質感和狀態,内質外狀盡在其中。按層次分劃,力爲核心詞,勢附之。“骨”爲力與勢的合成美感,爲原生詞,位于第二層面。“勁險”爲衍生詞,屬于第三層面的美感與風格表達。所省略者,第二層面的内容,爲古代書論中十分普遍的表達方式,有着典型的傳統跳躍式思維的特點。張氏之後,人們大都以“勁險”爲的評,或據之參伍變化,之所以跨越千載而無礙,思維方式本相同故也。今人所失者衆,對古代書論的理解障礙多多,殆世殊事異,知識結構、思維方式等皆有不同矣。又,何延之《蘭亭記》評是帖“遒媚勁健,絶代更無”,“遒”謂骨質之固,與言“强骨”“骨堅”仿佛;“媚”言妙出字外,即竇蒙《述書賦·語例字格》“意居形外曰媚”之境,實乃筆勢圓融、神行無迹使然。梁武帝《觀鍾繇書法十二意》講的“字外之奇,文所不書”,蘇東坡《書黄子思詩集後》所言“予嘗論書,以謂鍾、王之迹,蕭散簡遠,妙在筆畫之外”,并是此意。勁健,補充説明遒媚的狀態,而非與之分立。朱履貞《書學捷要》稱“書之精能,謂之遒媚,蓋不方則不遒,不圓則不媚”,方生筋骨,圓乃于空中盤旋作勢,雖不中,亦不遠也。這是晋人用筆之精華所在,至唐顔、柳之後,筆勢丕變,古法亦隨之衰微。又,唐代科舉“身、言、書、判”的書,要求“楷法遒美”,遒同上之骨法用筆,而美在于點畫樣式和字形結體,亦即形式美,這也是成就徐浩、顔真卿、柳公權楷書的時尚因素,與媚大殊。姜夔《續書譜·真書》以謂“良由唐人以書判取士,而士大夫字書,類有科舉習氣”,可見遒媚與遒美一字之差,結果相去頓而遼闊,遂成晋唐分野。就此而言,骨質、骨勢都已經發生時尚變遷,而通用一個“遒”字,實在難以細别。所以,語簡有其優勝處,也有其劣勢,今人解讀,尤宜審慎。大而化之,是不知通變;小心求證,須有徵引佐助,積累經驗既多,乃可窺其室奥。
在古代書論中,前賢并非總是停留在審美與藝術風格、水準的評價上面,而經常會加入倫理道德標準,以表達其價值觀。這種情况宋代以後多見。在視書法爲“心畫”“字如其人”和“人品即書品”的觀念影響下,忠、奸之辨,君子、小人之别,雅、俗之分,或明或隱,大量出現在書家及其作品的評價當中。明、清時由于書畫市場的興盛和回饋作用,評價詞語又有了新的拓展,雅俗、美醜的易位,或因書家群體的立場與價值觀的不同而致其變動不居,即使都在使用同一個詞語體系,也會因在朝與在野,在守正與迎合市場、在帖與在碑等種種差異,而爲傳統審美與批評詞語的含義帶來增衍和變遷,遠不如晋唐時期的純粹。例如,蘇軾《題顔公書畫贊》云:
顔魯公平生寫碑,惟《東方朔畫贊》爲清雄,字間櫛比,而不失清遠。其後見逸少本,乃知魯公字字臨此書,雖小大相懸,而氣韵良是。非自得于書,未易爲言此也。
由前文引《張長史述筆法十二意》之“力”“筋骨”“雄媚”的遞進關係可知,東坡所評之“雄”,可以反向溯及“骨”“力”;“清”言品格,爲修飾美感風格而設,亦即人品即書品觀念的具體運用。下文的“清遠”,“清”言品格,“遠”謂高遠,尊崇而渺不可及,與《書譜》評王羲之末年書的“不
激不厲,而風規自遠”相同。是碑與帖字大小相差懸殊,“氣韵良是”是在取美感境界爲説,也是脱去皮相講精神本質,如果缺少豐厚的書寫經驗與識見,即很難做到遺貌取神。張懷瓘《文字論》稱“深識書者,惟觀神彩,不見字形”,與東坡之言同理。進而可以確認,東坡評價顔書,是在把作品之“骨”“雄”與書家的風骨、人品統合爲一,後人是否同意其觀點并不重要,但這一審美與批評表達方式却影響了其後近千年的書論,自然有其生存、傳播的土壤。又,黄庭堅《題蔡君謨書》云:
君謨書如蔡琰《胡笳十八拍》,雖清壯頓挫,時有閨房態度。
蔡琰,即蔡邕之女蔡文姬,以戰亂被俘至匈奴,嫁左賢王爲妻,育二子女,十二年後被曹操贖回,傳《胡笳十八拍》即其所述十二年離亂痛苦的十八節叙事長詩。傳世有《胡笳十八拍》古琴曲,是否爲蔡文姬原調,已無從得知,山谷所謂“清壯頓挫”者即此。以琴曲及女性作者爲喻,旨在明確蔡襄書法風骨不足,即如“閨房態度”是也,與張懷瓘《書議》王羲之草書的“有女郎才,無丈夫氣”屬意并同。閨房,女子未嫁時所居;態度猶言意態,有拘斂柔弱的特點。换言之,蔡襄書法并没有達到黄氏的審美心理標準,“骨”質狀態有所虧欠,缺乏足够的陽剛之氣,而此消彼長,經常會有陰柔之氣上升。在以男性主導的社會生活中,理想人格的表現需求尤爲突出,“尚骨”“骨勝”即成爲書法審美不可或缺的美質,而“骨”不僅在于自身的功用和品質之美,也有其不可忽視的象徵意義,亦即有如理想人格的品質與精神,其他美感風格皆由此散發而出。所以,期待也高,去取亦嚴,這也是藝術標準遠軼于實用與規範之通俗性優美之上的原因所在。

結語
書法本出于實用,三千多年來也一直服務于實用,即使要求苛刻的庾肩吾、張懷瓘等重要人物的書論,也都爲實用留下空間,藉以反映歷史的真實狀態,例如,庾肩吾《書品》下之上論曰“此二十人并擅毫翰,動成楷則,殆逼前良,見希後彦”,下之中論曰“披其叢薄,非無香草,視其崖岸,時有潤珠”,下之下論曰“視其雕文,非特刻鵠,觀其下筆,寧止追響,遺迹見珍,餘芳可折”,云云,其後李嗣真《書後品》、張懷瓘《書議》《書斷》、朱長文《續書斷》等歷代書法品斷,皆不出庾氏標準範圍。
但是,書法藝術爲先民先賢之審美摶生物,决不希望它止于實用,淪爲平庸。于是乘漢代“善史書”之强勁東風,藉草書成熟并晋身爲皇家大雅之堂的新寵,遂有英杰發凡,賢達紹述,而“有翰墨之道生焉”。一時間“草聖”“書聖”,前後相望;諸體書勢,相繼問世;古今衆美,萃于“二王”。論書伊始,美感投射于自然萬物,厥後轉向人之自身所有所尚。這種書法審美對象的人格化,是人們希望其具備所有人的特質、美感崇尚,能够承載一切原本由人承載的精神活動,以及理想中的象徵意義。其中“骨”是最普遍,也是最具可塑性的媒介,由此使“骨”一詞多義,一物多用,其審美張力之大,衹有回視人之自身,才能獲取其全部内涵。就此而言,贊美書法之“骨”,即是贊美人之自身,而標準則來自知識傳承、日常審美活動中的理想狀態,因此最具典範性和普遍性,也最容易被接受。從形式來看,審美活動的對象是書法,而確立標準、評價優劣得失,盡在于人之自身。如此,則人的社會性所形成的思想觀念、道德倫理、審美價值取向等,都可能使書法審美與批評超越個體而具有社會的公共意義。同時,藝術審美活動中的個體差異、經驗與書面表達的能力,則表現爲變數。其中社會性代表了趨同,個性則意味着差異,儘管論書者衆,而有真知灼見、能通于大道者鮮。
出于傳統觀念,古代文人士大夫多尚骨氣、重風骨,這是來自群體價值觀和審美理想,書法以“骨”爲第一着眼點并用以比擬人格,不僅是爲了提升藝術品格,也是爲了展示人生理想信念,表達志之所之。再則,書法皆用毛筆,“惟筆軟則奇怪生焉”,是在講用軟毫來表現物象生動,以及人格化的强筋勁骨,也是一種挑戰,包括技法的、心態與毅志力的多種因素在内,在創造美的同時,也完善了自我人生。唐末詩人吴融《赴闕次留獻荆南成相公三十韵》有“骨格凌秋聳,心源見底空”句,可爲書法尚“骨”思想的寫照。
叢文俊: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原載《書法研究》二〇二四年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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