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剛|早出的“蠶頭”和晚消失的“雁尾” ——從郴州晋簡及湖南出土簡牘看楷書的形成

文摘   文化   2024-07-09 20:37   上海  
内容提要:
解散隸書,向行書過渡的進程,從西漢晚期到東漢中後期一直在演進中。將行書再規範,演變爲楷書,在東漢中期到魏晋基本完成。郴州晋簡處于隸書向楷書演變階段後期,隸書的“蠶頭”早已消失,而有的簡牘保留了“雁尾”的隸書用筆,這是書法成爲一種藝術形式之後藝術風格變化的産物,而非書體演變的結果。從郴州晋簡的書體看,在其五十多年後的東晋出現《蘭亭序》那樣的作品,應該是順理成章的。
關鍵詞:
蠶頭 雁尾 解散隸書 楷書 古質而今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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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郴州市文物處和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湖南省郴州蘇仙橋發現了九百餘枚西晋木簡,其中有晋惠帝元康(291—299)、永康(300—301)、太安(302—303)年號。在發掘簡報中説道:“由簡文書體看,其時楷書已近乎成熟,筆力深沉,舒展端莊,可稱妍美,其時下距《蘭亭集序》的産生五十多年。漢字的變化改進不太可能是由僻遠的桂陽郡的少數吏員敢爲人先的結果,而應當是時代的變化且影響到了偏遠卑濕的桂陽郡。”
在這批晋簡的發掘和整理者張春龍研究員那裏看到郴州晋簡後,李學勤對筆者説,郴州晋簡如果早發現四十年,就不會有“蘭亭論辨”了。
馮其庸聽説了郴州晋簡發現的消息後,專門到湖南省考古所去觀賞這批晋簡,他也説了與李學勤相近的觀點:這批晋簡比起之前所見西晋泰始年間(265—270)的樓蘭殘紙(圖1)(樓蘭殘紙中也有少量西晋“永嘉”紀年)的楷書要成熟得多,更接近《蘭亭序》。

圖1  樓蘭殘紙(西晋)與郴州晋簡


爲什麽考古學家、古文字學家和深諳書法藝術的學者,都不約而同地將郴州晋簡與《蘭亭序》及“蘭亭論辨”聯繫到一起呢?
《蘭亭序》的書寫年代是永和九年(353),郴州晋簡書寫于公元300年前後,晋簡比《蘭亭序》早了五六十年。郴州晋簡的書體無論是從楷書的用筆、 字體的結構,都與《蘭亭序》有不少相似之處。當然一個偏遠地區文書小吏的書迹,難以與當時頂尖書法家王羲之的作品相提并論。但鑒于其書寫年代比《蘭亭序》的年代還要早半個多世紀,有一些用筆細節顯示出的時代痕迹,但無論從文字演變的角度,還是從書法發展的角度,都可以説明在東晋時期可以出現像《蘭亭序》那樣的作品。
由郴州市博物館編寫的《郴州西晋簡牘選粹》一書,已由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此書選編了晋簡一百六十餘枚,是這批晋簡出土後第一次有這麽多數量的展示,也讓我們可以對這批晋簡的書法有一個比較全面的認識。我們從湖南出土的幾批簡牘着眼,來看看秦漢隸書到楷書的發展演變。

一、秦漢隸書中“蠶頭雁尾”的形成
包世臣《歷下筆譚》云:“用筆之法,見于畫之兩端。”筆畫兩端即起筆、收筆的形態,是考察用筆的切入點(圖2)。隸書的典型用筆之一,就是“蠶頭雁尾”。如果把起筆的“蠶頭”和收筆的“雁尾”分開來考察,就會發現“蠶頭”出現的時間比較早,在青川木牘、睡虎地秦簡中就已經出現了。如果再往前追溯,我們可以看到西周大盂鼎的銘文上,二、 三、四等字的起筆,就隱隱透露出逆入頓筆的筆意,近乎隸書的“蠶頭”,可見這是一種非常古老的筆法。目前所見的戰國簡牘中,秦系是以逆鋒起筆,稱爲“蠶頭”;六國系繼承了商周以來以尖鋒側鋒起筆或起筆順頓的用筆,這與後世行楷書相近。秦系文字中,“雁尾”的出現要比“蠶頭”晚一些,較早發現的青川木牘、睡虎地秦簡中,帶“蠶頭”的起筆多見,收筆上揚、帶“雁尾”的字很少,這説明“雁尾”波磔的出現晚于“蠶頭”。
(圖2) “蠶頭”的用筆

隸書形成的標志,從書法角度看,是“蠶頭雁尾”的出現及主筆的突出,在用筆和字形都與漢碑、熹平石經上成熟隸書基本一致。所謂“雁不雙飛,蠶不二設”,雖是出于後人,但也是根據漢碑、石經總結出的隸書書寫規範。另外從文字學的角度看,少有篆書及篆書部件的遺迹,基本與今文字的點畫一致,也是考察其是否爲成熟隸書的一個重要標準。像馬王堆帛書中《老子乙本》《相馬經》等西漢早期的抄本,《銀雀山漢簡》中《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等,雖然在字的扁方形態及用筆、字形結構等方面都已經與漢碑、石經隸書非常相近,但由于其中還保留了一些篆書的遺迹,依然應該劃入“古隸”之列,不能算作成熟的漢隸。
圖3  海昏侯墓木牘

漢隸的成熟,是在武帝之後。過去以河北定縣八角廊出土宣帝時漢簡爲漢隸成熟的標志。北大漢簡《老子》《倉頡篇》等竹書,由于是非科學考古發掘出土的竹簡,所以抄寫時間難以確定,整理者將其書寫年代定爲西漢“武宣之間”。海昏侯劉賀墓出土的簡牘圖3),其中有劉賀給皇帝的私信,應爲其親手所書,可以看到那時漢隸八分書的樣貌,恰恰是“武宣之間”的一個代表。隸書成熟的年代又可以提前一些。此後,漢隸成爲代替篆書的“正體”,無論是手寫的官私文書、銘刻金石文字,漢隸都成爲了一種官方民間認可的規範書體。圖4)
圖4  河北定縣漢簡(西漢宣帝)

秦系文字解散篆書,演變成古隸。古隸是“篆之捷”,也是篆書向隸書過渡的一個未定型的書體。被解散的古隸經過重新整合,到西漢中期基本確定了漢隸的形體。然而隸書還不能符合書寫便捷的要求,而與古隸同時出現的“隸草”雖符合書寫快捷的要求,却又因爲其不易識别、難以規範的問題,不便普遍推行。人們不滿足于隸書四平八穩的書寫速度,在日常使用的文書書寫中,迅速地“破壞”、解散着隸書的用筆和結體,隸書又開始了向行書演變,行書的再次被規範就産生了楷書。在東漢時期的五一廣場簡、東牌樓簡中,我們可以看到解體中的隸書和正在形成的楷書。

二、“蠶頭”的消失和解散隸書
隸書是如何被一步步解體的?我們首先看到的,是結構的鬆散和“蠶頭”的消失,在戰國古文中最多使用的順入用筆,取代了逆入用筆,然而在一些還有隸書體勢的簡牘中,却保留了“雁尾”。再進一步,才“割掉”舊體的“尾巴”, 出現了起筆、收筆乃至整體都徹底脱離了隸書痕迹的寫法——行書、楷書。
在敦煌漢簡的西漢建平五年簡中,看似保持着横勢,有主筆波磔的“規範隸書”,起筆却變成了與行楷書一樣的順頓入筆,而非隸書典型的“蠶頭”起筆;尹灣漢簡《元延二年日記》中貌似漢隸的字,細看却是順頓入筆,而非“蠶頭”;東漢中期的五一廣場簡306-1號,看似屬于寫得比較規範的隸書,也是衹有“雁尾”,没有起筆的“蠶頭”了。在東漢簡牘中,類似的隸書比比皆是。取代“蠶頭”的,是不藏鋒尖入的起筆和順頓起筆,這兩種用筆在商周就已經出現,戰國時期的六國簡牘中一直在繼續使用,關于這個問題,筆者在《從五一廣場簡看書體演變中的幾個問題》一文中有過比較詳細的論述,在此就不再贅言了。圖5)
圖5  失去“蠶頭”的隸書

早期行書在西漢晚期就已經露出端倪,東漢早期已經基本形成。肩水金關漢簡有一件東漢早期的“光武帝建武三年(27)都鄉嗇夫宫文書”,書寫者衹是一個下級官吏,其書法水準不高,但生拙自然、氣勢雄渾,是東漢簡中見到的比較接近行書的一件簡牘,可以作爲行書濫觴的一個代表。過去羅振玉將敦煌發現的永和二年(137)簡評爲“楷七而隸三”(《〈流沙墜簡〉考釋》),其實這枚簡牘反映出的也還是行書的成分多一些。那麽建武三年的簡牘比它早一百多年,行、楷書的因素却明顯更多一些。
肩水金關漢簡還有一件出土號爲73EJT24:11的木牘,其書寫年代未考,從字體看應爲東漢早期。這是更像早期行書的一件私信。看到這件文書中的“母”“頃”字,讓人不禁想起了王羲之的《姨母帖》,其書法用筆古樸厚重,很像魏晋時樸拙風格的行書。圖6)

圖6  東漢早期的行書

衛恒《四體書勢》云:“隸書者,篆之捷也。”而行書則可以稱爲隸之捷。蕭衍《草書狀》云,秦時“以篆隸之難不能救速,遂作赴急之書,蓋今草書是也”。解散篆隸産生的新書體是草書,而解散隸書産生的新書體就是行書。本文中常用的“解散”一詞,出自北朝王愔:“王愔云‘漢元帝時,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隸體麄書之。漢俗簡墮,漸以行之’是也。此乃存字之梗概,損隸之規矩,縱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創之義,謂之草書。惟君長告令臣下則可。”雖然這裏的“解散”是説草書改造隸書,但從“損隸之規矩”“赴速急就”來看,“解散”用 于行書對隸書的改造也是非常合適的。
在古代書論中,有“散隸”之名。傳爲王羲之的《書論》中寫道:“凡作一字,或類篆籀,或似鵠頭,或如散隸,或近八分。”《南史·周朗傳》載,周朗族孫周顒“少從外氏車騎將軍臧質家得衛恒散隸書法,學之甚工”。至于張懷瓘《書斷》:“衛恒祖述飛白,而造散隸之書,開張隸體,微露其白,拘束于飛白,蕭灑于隸書,處其季孟之間也。”張懷瓘“將散隸描述爲有飛白筆意的隸書,亦難以令人信服。我們可以把這些與整飭的八分漢隸相比,用筆隨性,結構鬆散,處于被解體狀態中的隸書稱之爲‘散隸’。從筆畫之間不再緊密相連,隸書排列嚴謹的布局被打破,整個字開始變得鬆散了很多”。“更多的隸書,正在失去‘蠶頭雁尾’的八分用筆,行書、楷書用筆的摻入在逐漸使漢隸解體,一步步走向今隸。”從新出土西北簡牘的字迹看,這個時間在西漢晚期到東漢早期之間。

1998年,在長沙五一廣場的西北側發現兩百餘枚東漢中期簡牘,稱尚德街東漢簡,有“熹平二年”(173)、“光和四年”(181),是東漢靈帝的年號; 2004年,在五一廣場南側發現四百二十餘枚簡牘,命名爲“東牌樓東漢簡牘”,有建寧(168—172)、熹平(172—178)、光和(178—184)、中平(184—189)的紀年。2010年,又在五一廣場東側發現了“五一廣場東漢簡”,在永元二年(90)至永初五年(112)間,是五一廣場附近出土東漢簡牘中時代較早的一批。早在1996年,在長沙五一廣場南側出土了八萬餘枚吴簡,這批吴簡有三國吴嘉禾元年(232)至嘉禾六年(237)的年號,被命名爲走馬樓吴簡。可以上接東牌樓東漢簡。西北地方出土的漢簡時代在西漢武帝到東漢早期,而湖南長沙出土的幾批東漢中晚期到東吴的簡牘,恰恰彌補了西北簡之後的一段空白。
在東漢早期的五一廣場簡中,楷書的雛形已經出現了,而且因書手的不同,顯現出幾種風格。圖7)如木兩行、竹簡三一,顯示出一種寬博、古樸的風格,説“古樸”的一個原因,是因爲雖已經没有隸書“蠶頭燕尾”的起筆收筆,但用筆厚重,字勢還保留着隸書的横勢。泗望亭主木楬,其點畫、轉折都已經是新的行楷書用筆。325-4-52號簡,是目前所見五一廣場簡中比較成形的楷書,其中“南昌非永元十六年中將”十字,無論是點畫的起筆、收筆、鈎、挑、轉折,都與後世楷書基本相同,衹是字形扁方,保留了一點隸意。這種楷書字迹是之前的簡牘中没有見過的。

圖7  五一廣場東漢簡中的楷書

裘錫圭在《文字學概要》中認爲:“隸書、楷書這兩個階段的時間界限不大好定。”根據過去出土的漢晋簡牘文書,裘錫圭認爲“似乎可以把南北朝看作楷書階段的開端,把魏晋時代看作隸書、楷書兩個階段之間的過渡階段。”現在因爲長沙五一廣場簡的發現,需要把楷書階段的開端及隸書、楷書的過渡階段的時間做出修改了,楷書的出現起碼可以提前到東漢早中期。
啓功曾經説過:“漢魏之際有了新興的隸書,即‘新俗體’……才把像兩漢、曹魏碑版上的那類舊隸體字升格稱爲八分,而把隸這一名稱騰出給新俗體。但仍嫌混淆,于是給它定些新名稱爲‘真’、或‘正’、或‘楷’、或‘今體隸書’。”“對于寫得風格規矩整齊的字都稱之爲楷,是泛用的形容詞,用‘楷書’這詞來稱真書,則是專名,名同實異。”關于漢魏時期的字體演變,啓功對八分、隸書、楷書、真書的論述在今天看來依然是的論。衹是新出土的簡牘墨迹,可以將楷書出現的時間提前二百多年。

三、郴州晋簡的書體與異體字
《郴州西晋簡牘選粹》一書的編者,根據内容,將簡牘分爲城邑與機構設置、田畝、田租賦 税、户口、郵驛等十四類,這些類别的劃分,也與書手及書寫風格有關。同一類的簡牘,多爲同一書手所書,但即使是同一類别、同一書手所書,在同一枚簡牘上的字迹,也存在用筆的不同。從典型的横畫用筆及轉折等書法角度看,我們大體可以分爲五類:
第一類,起筆尖入,有“雁尾”的楷書。圖8)有一些雖然不像隸書的“雁尾”一樣典型,但保留了收筆上揚的筆勢。城邑部分的1-22、2-68,田畝部分的1-64、2-173等,都保留了“雁尾”的筆意。

圖8  郴州晋簡有“雁尾”的楷書

第二類,尖筆入筆、如同倒薤起筆,已失去“雁尾”的楷書。城邑與機構設置的1-45、1-47、1-48等,田畝的1-52、1-53、1-58等,户口的1-11、1-12、1-21、1-60、2-160、2-351等多屬此類。其起筆尖鋭,轉折多圓筆,其中也有數簡有“雁尾”的筆意。
第三類,起筆有像楷書一樣順頓起筆的,收筆也順頓,完全没有隸書遺意的楷書。田畝2-174、2-192,田租賦税l-20、1-30、1-31,以及郵驛、地理、政務公文、生物物産類簡牘隸書遺意較少,用筆厚重,點畫變化豐富,是這批晋簡中書寫水準較高的。
第四類,雜糅的用筆。起筆有尖筆,也有頓筆,收筆有“雁尾”,也有順頓的楷書用筆,如1-24、1-43、2-403等。像1-43號簡,“五”“應”横畫的起筆、收筆都是嚴正的楷書筆意,而“三”“不”“租”的起筆則是尖入,“租”的末筆還帶有“雁尾”的筆意。這種用筆雜糅的字形在郴州晋簡中最爲多見,就不一一列舉了。圖9)

圖9  郴州晋簡字體的用筆

第五類,有行書筆意的楷書。圖10)這批晋簡中行書的數量比較少,可以稱爲行書的木牘衹有1-2、1-8、1-19等數枚。之所以把這幾枚簡牘分出來,有這樣幾個考慮:1-2簡起筆尖轉折多圓,“週帀(匝)”的週,辵部簡化,帀連筆,有行書筆意。1-19簡“安”“日” “還”“由”“帛”“連”等字轉折圓轉,“還”“連”的辵部以草書筆意寫就。另外,1-16簡的“正”是典型行書,“先”“祝”的末筆與楷書的“竪彎鈎”的寫法也有不同。4-67簡的“之”字是行書筆意,“火”字兩點間隱隱有牽帶,“請”“勑”的“鈎”也是行書的筆意。應該指出的是,這批晋簡中,很少有楷書規範的“鈎”,不如東漢“永元十六年”楷書的用筆規範。
轉折是圓筆還是方筆,是劃分篆書與隸書的一個指標,也是區别行書與楷書的一個指標。行書的轉折多圓筆,是受草書的影響。而楷書的轉折多方折。若以轉折處的圓轉看,1-16、1-23、1-25、1-37、2-352、2-354、2-359、4-67等簡牘,也有一些行書意味。因爲這畢竟是日用文書,書寫快捷的要求也是其楷書中雜有行書筆意的原因之一。

圖10  郴州晋簡的行書筆意

發掘簡報中説道:“由簡文書體看,其時楷書已近乎成熟。”换句話説,也就是還没有成熟。晋簡楷書不够成熟的另一個重要表現,是存在大量的異體字。
在解散隸書後,新形成的行書、楷書會出現不同的寫法,造成異體字數量的增多。《郴州西晋簡牘選粹》的作者對這批簡牘的異體字有一定的認識,但其中釋文所造的一些字形,其實是不必要的。例如“年”“鄉”“所”“耒”“畝”“奇”“卒”“界”等,均可按照簡牘整理的規範,没必要依樣畫葫蘆一般“嚴格隸定”。郴州晋簡中的異體字比較多,所牽扯到的問題也比較複雜,在這裏我們僅舉幾個例子。
省减:省减是戰國秦漢文字中經常使用的簡化方法,在戰國文字中經常使用的省减,是省略部分字形結構。如“棄”省作“弃”,就是省掉中間的“ ”,衹保留倒過來的“子”和“廾”部分,而在草書、行書中,有些省略了一些筆畫或轉折。如“畝”,《説文》從田每聲,或從十久。在西漢簡中,田部省略了右半部,或者視爲與右邊借筆爲田,在漢碑中,“十”簡化爲“亠”,右邊的“久”訛爲“攵”。晋簡的“畝”字與王羲之行書的“畝”一樣,都是把“久”部省减了筆畫。省并筆畫,晋簡中也有類似的字例。如生物物産中的“蕨”字,將草與“厥”上的横筆合爲一筆,這種并筆 的方法在戰國文字中也經常可以見到。
“畝”字的省减

形旁不同:“徒”“從”“微”“禦”字本從彳,在晋簡中多寫成亻,“荇”字的異體與此晋簡中大多數將彳寫作亻一樣,也屬于形旁的混用。“德”字有從彳的,也有從亻的,但其聲符訛變了。“得”字是少數從彳,没有訛變的正字。“猪”《説文》從豕者聲,晋簡在“生物物産”中或寫作從犬者聲的“猪”,“墾”字也從“犬”,不像“豹”從“豸”。或因此時動物字的形旁還没有固定寫法。但在“祭祀與改火”中,“猪”字多寫作從肉者聲的猪字,這個形旁的改變,也許是突出猪作爲肉食和獻祭的功能吧。

形符的改换

聲符不同:茼,即茼蒿。蒿字甲骨文、金文從茻高聲,《説文》作蒿。晋簡寫作“ ”,是改换了聲符。荶字從艸唫聲,唫和吟後世互爲通假。《玉篇·艸部》:“荶菜似蒜,生水中。”一説荶菜即芹菜,或即今天依然在兩湖可見的水芹。“ ”即藄之異體。《爾雅·釋草》:“藄,月爾。”郭璞注:“即紫蕨也。”嫩葉可食,根莖供藥用。藄又有從棊得聲的異體“ ”。
形旁位置不同。圖11)與動物有關的字,左右結構的大部分是先寫形旁,再寫聲旁。如從“牛”“犬”“豕”“豸”“馬”“鹿”“魚”等部首的字多是形旁在左。而楷書中從“鳥”的字,大部分是先寫聲符,後寫形符“鳥”。這可能與秦系文字中“鳥”旁多在左右結構字的右邊有關。而楚系(晋系)文字中,“鳥”在左邊的比較多。在湖南出土的馬王堆一號墓竹簡、木牌、長沙砂子塘西漢墓封泥匣等漢簡中,“鶴”“鵠”“鶉”等字都是將“鳥”寫在左邊,而“雇”字也習慣性地在左邊加了一個“鳥”。直到湖南郴州出土的西晋簡中,“鵝”“鴨”等字寫法與“鷄”不同,都是先寫“鳥”,而將聲符置後。“燕”與西漢簡中的“雇”字加“鳥”一樣,就是寫完“燕”字之後,又畫蛇添足地在左邊加了一個鳥,敦煌石室所出《燕子賦》,也是在“燕”下加“鳥”,可見這種寫法流傳甚遠。

圖11  郴州晋簡中改换聲符、形符與形符位置的不同

構字部件的訛變:“遷”,《説文》“ ,登也,從辵䙴聲。 古文遷從手西”,本從,在漢簡中“”已經有省爲“䙴”的寫法了,刻于東漢建安十年(205)的“漢故領校巴郡太守樊府君碑”,“䙴”下部改爲“升”,大概是取升遷的吉祥寓意,晋簡的寫法與《樊敏碑》相似,這是給聲符賦予了表意的功能。“荒”字書中隸定爲從艸從忘,其實這就是“荒”字的一種訛寫。它保留了“荒”字的艸、亡,把下面的“川”换成了“心”,也是给聲符賦予 表意功能的一種,後起字“慌”或源于此。簡文“寬猛失中,民散政荒”。從文意看,還是讀爲“荒”。
“遷”字的演變

《説文解字叙》有一段追溯漢字正字的文字:秦代“書或不正,輒舉劾之”。漢代“今雖有尉律,不課,小學不修,莫達其説久矣”。因此到“孝宣時,召通倉頡讀者,張敞從受之;……孝平時,徵禮等百餘人令説文字未央廷中,以禮爲小學元士,黄門侍郎揚雄采以作《訓纂篇》。凡《倉頡》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書所載,略存之矣。”這些字書包括《説文》的編纂,都是正字措施。漢代的《熹平石經》、魏正始年間的《三體石經》,立碑于太學,確立了隸書正體的寫法,也是具有正字意義的官方刻石。
楷書,是在行書解散了“八分”隸書後,又把行書進一步規範化的一種新“正體”。行書被規範爲楷書,漢字邁入了真正的筆畫化階段,漢字的基本筆畫,被限定在點、横、竪、撇、捺、横折、鈎、戈等幾種簡單的筆畫中,凡是不符合這些基本點畫的,都被改造了。例如“微”“端”上端的斜筆,像隸變中常見的改變筆畫方向一樣,改爲一個普通的“山”,這就有效控制了構字部件的數量,更加便于識讀和書寫。但晋簡中的“微”,還保留了“山”下“耳”的隸書遺意。
“微”字從象形到筆畫化的演變

由隸書演變爲楷書後,一直没有嚴格意義的正字措施。所以像郴州晋簡上的異體字,我們之所以不稱爲“别字”,因爲“别字”是相對于“正字”的,并不能代表當時對正字、别字的認識。直到晋簡兩百多年後,吕忱《字林》、顧野王《玉篇》的出現,才有了“正字”意義的字典。《字林》已佚,《玉篇》就成爲歷史上第一部楷書字典,其意義不亞于許慎的《説文解字》。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郴州晋簡的文字尚處于尚未定型的階段。這説明一種新書體從出現到成熟,是需要經過一段漫長的過程。發掘簡報説這批晋簡的楷書“已近乎成熟”,是比較準確的。

四、吴簡、晋簡與傳世書家作品的對比
看到這批晋簡的書體,我們不能不想到被歷代奉爲楷模的書法家鍾繇。鍾繇是漢末至三國時期曹魏重臣,也是歷史上著名書家,在書史上的地位非常高。袁昂《古今書評》:“張芝驚奇,鍾繇特絶,逸少鼎能,獻之冠世,四賢共類,洪芳不滅。”虞龢《論書表》云:“羲之書云:‘頃尋諸名書,鍾、張信爲絶倫,其餘不足存。’又云:‘吾書比之鍾、張,當抗行,
張草猶當雁行。’”
鍾繇書法有《薦季直表》及《宣示表》《賀捷表》《力命表》《墓田丙舍帖》等傳世。圖12)其中《薦季直表》雖爲摹本,但在唐宋時期由宫中收藏,鈐有唐太宗 “貞觀”、宋徽宗“宣和”、宋高宗“紹興”等鑒藏印,可謂流傳有序。《宣示表》衹有刻本,一般認爲是根據王羲之臨本摹刻,始見于宋《淳化閣帖》,也可以認作是鍾繇的代表作。
圖12  鍾繇《宣示表》(局部)與《薦季直表》(局部)

如果衹看郴州晋簡一種,我們也許會對楷書成熟的時間推到東晋,甚至對鍾繇的傳世作品産生懷疑,因爲比鍾繇晚一百多年的晋簡,依然保留了“雁尾”的用筆,而鍾繇的楷書除了字形扁方、用筆厚重與隸書相近外,其横畫的起筆、收筆都已然脱離了隸書的筆意,遠比郴州晋簡的楷書顯得成熟許多。然而對出土文獻的資料,必須要作全面的考察。與鍾繇生活的時代基本一致的簡牘,是長沙出土的走馬樓三國吴簡。
走馬樓三國吴簡,年代在漢靈帝中平二年(185)至吴孫權嘉禾六年(237)之間,與鍾繇生活的年代(151-230)基本一致。《中國書法全集》主編劉正成在看到走馬樓吴簡《潘慮租税雜限米牘》等簡牘後,以書法家的敏感,認爲“找到了鍾繇的另一重證據”,“可以用來論證鍾繇的真實存在, 《薦季直表》《宣示表》的真實性”。雖然從書法藝術的角度看,走馬樓吴簡無法與漢魏稱“絶”的書法家鍾繇相提并論,但從書寫的字形扁方、用筆厚重看,在鍾繇的時代出現像《薦季直表》《宣示表》那樣的楷書,是基本符合那個時代文字、書體演變的情况的。
對于吴簡書法與鍾繇傳世作品的對比,也有人認爲二者并没有可比性:“吴士人的書法尚古雅、樸實,而吴簡書法尚通俗、實用。”“鍾繇爲魏名臣,長沙走馬樓簡是吴政權下的檔案,書寫者爲吴屬吏,兩者分屬于不同的政權,文化交流受到阻隔,吴簡書法僅在鍾繇去世後的三五年中就能將鍾繇的書法風格表現于其中不太可能;就是在當時,士人的文化有明顯的階層特色,不可能與下層的士人有如此的親密無間的關係。”圖13)

圖13  走馬樓吴簡中的楷書

如果僅從藝術水準上來説,走馬樓吴簡的書寫者不過是縣、鄉級别的屬吏,連“下層士人”都算不上;這些吴簡不過是日常來往賬簿、户口登記、法庭記録一類的日用文書,也不够“檔案”級别,這些日用文書所反映的書法藝術水準確實不能與鍾繇傳世的書法作品相提并論。王素、宋少華在《長沙走馬樓吴簡書法綜述》一文中,依據史料指出:“在中國古代,國家越是分裂,割據政權之間的交流越是頻繁,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時期。”從歷史研究的角度否定了“分屬于不同的政權,文化交流受到阻隔”的觀點。至于“吴簡書法僅在鍾繇去世後的三五年中就能將鍾繇的書法風格表現于其中不太可能”,則屬于没有分清民間日用文字及書體與書法家的源流關係。像鍾繇的書法,是源自同時代民間流行的書體,衹不過在此基礎上予以歸納,書法藝術提高了。吴簡的書法與鍾繇書法,是民間早已出現的書體“源”與書法家在此基礎上予以提高的“流”的關係。將源流關係顛倒過來的説法,自然是站不住脚的。
大量簡牘帛書的發現與書法史上書法名家作品的對比,證明任何一種書體,都是先在民間書寫中出現,後爲一位名家總結歸納,或被賦予“創造者”之名。張懷瓘《書斷》所謂李斯作小篆、程邈造隸書、張芝造草書、劉德升造行書的説法,皆屬將各種在日用文書早已出現書體中書法的佼佼者冠以創造者之名。鍾繇楷書和吴簡書法的關係,亦是如此。
“走馬樓吴簡的楷書化程度已經很高,而且不是零星的簡牘呈現楷書意味,而是大批作品都帶有楷書樣式。”與長沙五一廣場(包括東牌樓、尚德街)出土東漢簡牘相比較,走馬樓吴簡的楷書化程度及在整批簡牘中的比例確實有了一個質的提高。那麽比吴簡晚了近百年的郴州晋簡中爲什麽會出現如此多的帶有“雁尾”隸意的楷書呢?從書體演變的視角看,應當説這個現象是一種“倒退”,不符合我們認識的字體演變規律。對于這個問題,我們衹能從書 法藝術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了。
東漢晚期,有許多書法愛好者學習草書,“專用爲務,鑽堅仰高,忘其疲勞,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筆,月數丸墨。領袖如皂,唇齒常黑。雖處衆座,不惶談戲,展指畫地,以草劌壁,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見䚡出血,猶不休輟”。這種現象可能并不限于草書一種書體,而是書法成爲一門藝術形式之後,出現了衆多的書法愛好者對這種藝術的追求。像郴州晋簡一般,在行書、楷書中再現隸書這種“古體”的“雁尾”,很可能屬于書法藝術化之後的一種復古現象。這不禁讓人想到了魏晋書法史上“古質而今妍”這句話。
虞龢《論書表》中説道:“古質而今妍,數之常也;愛妍而薄質,人之情也。”《書譜》中也有這樣一段文字:“評者云:‘彼之四賢,古今特絶;而今不逮古,古質而今妍。’夫質以代興,妍因俗易。雖書契之作,適以記言;而淳醨一遷,質文三變,馳鶩沿革,物理常然。貴能古不乖時,今不同弊,所謂‘文質彬彬,然後君子’。”“雁尾”的復現,使楷書的筆畫更加豐富多變而呈現出“妍”的書法特徵,與鍾繇等三國時期“質”的書法相比,正是“質以代興,妍因俗易”,説明那時書法審美的變化,造成了所謂“質文三變”。
我們從書法藝術的角度把晋簡與東漢簡和吴簡的楷書做一個比較就可以看出:五一廣場簡中出現的 “永元十六年”(104)簡那樣起筆、收筆完全脱離隸書的楷書,從書法藝術的視角看,還是綫條單薄,“有骨無肉”的初級階段;而晋簡的楷書用筆則更加豐富,稱得上“骨肉匀停”。與走馬樓吴簡的楷書相比,郴州晋簡雖然有不少帶有隸書用筆的楷書,却已然脱離了扁方横勢的字形,“舒展端莊”,更接近後世成熟的楷書。晋簡楷書中一些“雁尾”的用筆,説明此時是處于楷書的書法形態尚未定型,書手對書法藝術風格的取捨還有些徘徊不定。從吴簡到晋簡,是書法藝術從“質”到“妍”的一變。這是書法成爲一種藝術形式之後,對書法風格産生的影響,而不是書體演變的結果。從晋簡的楷書樣式再上升到王羲之《蘭亭序》的行書,才達到後人眼中的“文質彬彬”。
唐太宗以右軍書爲“盡善盡美”,然而韓愈《石鼓歌》則稱“羲之俗書趁姿媚,數紙尚可博白鵝”。韓愈將古體的石鼓與右軍新體的書法比較,新體自然是“俗書”。而“姿媚”是相對于石鼓的“古樸”,并非貶義。正像發掘簡報説郴州晋簡的書法時,使用了“妍美”一詞一樣,説明了作者發現了晋簡書法與王羲之書法之間存在密不可分的淵源關係。簡報還認爲:“王羲之書法成就高,在當時的大環境下,總結提高或改進書體或有之,認爲他開創諸多新體却未免專美于一人。”確認王羲之《蘭亭序》新體是從晋簡這種行楷書發展而來,也就是説郴州晋簡的書法可以稱得上是《蘭亭序》的前奏。
《郴州晋簡——簡牘書法的絶唱》一文説道:“郴州晋簡既爲簡牘一脉之終,可謂之‘絶唱’,又是未來紙媒書寫之序。”東漢到魏晋時期,處在簡牘、帛與紙共用的時代,張芝“家之衣帛,必先書而後練之”,故衛恒言張伯英書“寸紙不見遺”。説明漢代紙張已經發明,但那時的紙張尚屬于稀缺品,其産量與品質都不高,簡牘依然是平常使用的書寫材料。從張芝到鍾繇,均没有墨迹流傳下來。西晋前名家最早的真迹,衹有一件陸機(261—303)的《平復帖》。比郴州晋簡和陸機晚幾十年的王羲之,也没有真迹流傳下來,現在所見到的,都是唐人的雙鈎摹本。
在20世紀60年代,南京相繼出土了《謝鯤墓志》和《王興之夫婦墓志》之後,郭沫若在《光明日報》和《文物》上發表了《由王謝墓志的出土論到〈蘭亭序〉的真僞》一文,對王羲之《蘭亭序》的真僞予以質疑。高二適後又發表了《〈蘭亭序〉的真僞駁議》一文,認爲墓志作爲嚴肅的文體必然會寫得莊重、肅穆,而王羲之起草文章應該毫不拘謹,所以才會顯得瀟灑,書法風格的差異不能作爲評判《蘭亭序》真僞的證據。其實是指出了文字學中“銘刻體” 多用古體,“手寫體”多用今體的一個事實。由于郭沫若的學術地位和政治背景,對王羲之《蘭亭序》真僞的討論在文化界造成很大的影響,從而形成了諸多學者參與的“論辯”。今天我們在見到郴州晋簡之後,看到比《蘭亭序》早五十多年的晋人墨迹,可以證明在晋代出現像《蘭亭序》那樣的作品,符合那個時代文字與書法發展的脉絡,應該是毋庸質疑的。
結語
從秦到東漢,字體演變的基本步驟可以分爲四步:第一步是解散篆書,演變爲古隸。時間從秦到西漢中期,此時的古隸是在不斷變化中的字體,不同時期異體的寫法也不同。第二步,古隸經過不斷的整合,形成了新的規範漢隸。這個時間一般認爲在西漢宣帝時期,從此時到東漢、魏晋,隸書成爲新的“正體”。熹平石經、正始石經的樹立,都是規範隸書文字的正字措施。第三步就是解散隸書,向行書過渡。這個時間從西漢晚期到東漢中後期一直在演進過程中。第四步就是將行書再規範,演變爲楷書,這個過程比較長,從東漢中期到魏晋基本完成。顧野王《玉篇》的出現,才有了“正字”意義的楷書字典。
秦漢到三國的書體變化,可以歸納爲兩個解散和規範的過程。
篆書解散→古隸,古隸規範→漢隸。
漢隸解散→行書,行書規範→楷書。
隸書“蠶頭燕尾”的典型用筆,是秦系簡牘中先出現的,其中“蠶頭” 的出現似早于“雁尾”。西漢中晚期到東漢中晚期,書寫便捷的要求,開始了解散隸書的過程。“蠶頭”的用筆最先被放弃,而一部分字迹中還保留了“雁尾”。走馬樓吴簡的楷書,已經完全脱離了“蠶頭燕尾”的隸書用筆,也可以證明鍾繇傳世楷書作品的真實性。郴州晋簡處于隸書向楷書演變階段之後,其中出現“雁尾”用筆的隸書遺意,屬于書法成爲一種藝術形式之後藝術風格變化的産物,而非書體演變的結果。從郴州晋簡看,在其五十多年後的東晋出現《蘭亭序》那樣的作品,是王羲之這樣的書家,將當時流行的行書、楷書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從文字與書法的發展規律看,應該是順理成章的。
唐代之後的千餘年間,人們學習書法的順序,一般都是先學楷書,再學行書、草書或隸書。而字體演變的順序,却恰恰是相反的。有賴于上世紀以來大量簡牘帛書的出土,纔能讓我們得以探討由隸書向行書、楷書演變的軌迹,并將書史上一些書體出現的時間的年代提早了許多。郴州晋簡的發現,讓我們爲簡牘書法的研究補上了最後的一環,也爲書體演變和書法風格演變提供了鮮活的資料。相信隨着更多、更新簡牘資料的發現,我們對文字和書體演變的認識會更加清晰。
劉紹剛: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
原載《書法研究》二〇二四年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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