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松長 蔡宜臻|郴州西晋簡牘中的行書筆意

文摘   文化   2024-07-15 17:36   上海  

内容提要:

由于郴州晋簡的楷書特徵明顯,很容易讓人忽視其中的一些行書痕迹。本文着重梳理郴州晋簡中的行書筆意,以期對西晋時期真實的書寫現象有更深入的了解。

關鍵詞:

郴州晋簡 行書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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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西晋簡牘是研究西晋時期書法的重要材料。東漢末年以降,政權頻繁更替,國家陷入局部分裂狀態,而書法藝術的發展却在這一時期迸發出蓬勃生機,隸書、草書、行書、楷書一度并行于字裏行間。阮元在《南北書派論》中説:“書法遷變,流派混淆,非溯其源,曷返于古?蓋由隸字變爲正書、行草,其轉移皆在漢末、魏晋之間。”這種書體混寫的現象在郴州晋簡中同樣存在。郴州晋簡以楷書爲主,少許筆畫兼有隸書遺意,并且存在着不少的行書痕迹。
一、行書化的特徵
郴州晋簡所處時代比較特殊,正是多種書體從隸書中解體并分化獨立的時期。東漢之後隸書的筆畫出現了一些變化,這個過程中出現了新隸體,新隸體受草書的影響形成了行書,行書在魏晋時期逐漸規範化,隸草和今草也有了區分。在某些正式的場合還是以篆隸爲主,如匾額榜書、勒石碑刻等,但用于官方文書的字體則顯複雜,從出土的簡帛材料來看,三國時期的官方文書一般以書寫性較强的書體爲主,常使用早期行書和新隸體,到了西晋則普遍使用楷書或行書了。
張懷瓘《書議》中説道:“夫行書非草非真,離方遁圓,在乎季孟之間,兼真者謂之真行,帶草者謂之行草。”所謂“非真非草”從另一個角度説就是“需真需草”,既要有真書的結字特徵,亦須有草書的率性筆意。結合郴州晋簡來看,簡文中的字體已接近成熟的楷書了,除了一些筆畫有隸書遺意外,還有不少因書寫率意而産生的行書風格,應當正是張懷瓘所説介于“真草”之間的行書。從目前披露的郴州晋簡來看,整支簡簡文都爲行書的數量并不占多數,更多的是夾雜了一些帶有行書筆意的字。
(一)用筆特點
郴州晋簡的行書用筆特點可總結爲三個種類:一是筆畫牽連,一般稱之爲連筆;二是筆畫的减省;三是筆畫的變形。三者都是由書寫速度决定的。裘錫圭《文字學概要》提道:“……草書形成前曾有過稱爲‘ ’的一種書體。据字書、韵書的解釋,其性質近于後來的行書。從‘辵’之字的意義多與行走有關。‘ ’字從‘筆’從‘辵’會意,大概表示書寫時行筆較快的意思。”這也可理解爲書寫速度較快是行書筆意形成的關鍵。
1.連筆現象
筆畫相連的寫法在草書和行書中都很常見,衹是草書字體的部件簡省得比較厲害,而行書的字體往往是某一個部件的兩畫相連。郴州晋簡中常見的有點畫相連,如“氵”部的寫法:
(漢)故長 (沙)大守胡滕墓石虎石柱石碑(2-228)
(洛)泉郵西北到松亭十五里不在正路依己卯詔書省(2-359)
……去 (江)州一千七百丗(卅)里去京城三千七百里領員吏一百廿五人卒十二人(1-1)
以上所舉的“漢”和“沙”的寫法都是“氵”部的第一點獨立書寫,另外兩點連寫。另一種點畫連寫是兩點與横畫相連,例如“斗”字無論是單獨作字還是作爲偏旁都是這樣書寫。如下面的“斛”和“斗”:
入米四 (斗)五升合爲一萬四千四百八十二 (斛)(1-20)
千一百八十二(斛)五 (斗)依丁亥詔書稻穬一斛(1-30)
除此以外還有點和短撇的連寫,如“豆”的下半部分和“率”字右邊的撇點:
五十八傾卌畝 (豆)田(1-58)
(率)計五十五人死一人餘奇五十九人(2-35)
短横畫和撇畫也有連寫的現象,常見于“頁”部的第四横和短撇連寫,以及“攵”部的短横和長撇:
(領)户三千六百卌四口一萬三千五百廿八(2-160)
丞臣滕 (預) (頓)首死罪上(1-66)
口七百六 (微) (癃)男(1-60)
“亻”部和“彳”部的撇畫和竪畫在行草書中也常常連寫,草書甚至减省爲一筆竪畫,在郴州晋簡中“亻”部和“彳”部的書寫一般是較爲規範的楷書樣式,衹有兩處是撇畫與竪畫連寫的,一處是2-359簡中的“依”,另一處是3-114簡中的“德”:
洛泉郵西北到松亭十五里不在正路 (依)己卯詔書省(2-359)
陽隆惠雨施 (德)合無彊賚慶我后四方之䌉臣庶(3—114)
連寫作爲判定行書的標準之一,在郴州晋簡中屢見不鮮,即使是文字以楷書爲主的簡也會夾雜一些連寫的字,且這些連寫多是短促的筆畫相連。
2.筆畫簡省
筆畫的簡省是指書寫步驟的簡化。比如郴州晋簡中常見的將楷書中横折筆畫轉折處的頓筆提按簡化成一筆圓弧形的筆畫,或省略楷書的鈎畫,這就是張懷瓘所説“離方遁圓”。這類草率的寫法在漢簡草書中較爲常見,是文字草化和解構隸書的一種方式,在行書形成的過程中也常用此方法。常見的寫法有如“乚”竪彎鈎變爲一筆弧形,如“先”和“祝”二字:
右正月祠 (先)農 (祝)文(1-16)
横折鈎“ ”的筆畫也簡省爲一筆半圓的弧形,以“晋寧令周系”(1-2)木牘为例,其中的“周”“寧”“晋”“帀”“里”“高”“員”等字的横折鈎或横折都簡寫成一筆弧綫:
(寧)令 (周)系治晋 (寧)城(週) (帀)一 (里)二百卌步 (高)一丈五尺在郡 (東)去郡一百丗(卅)(里)去江州一千七百丗(卅) (里)去京城三千七百里領 (員)吏一百廿五人卒十二人(1-2)
另外簡1-36中的“䔍”字不僅“ ”竪折折鈎簡省爲弧綫,下部的四點也連寫成了一横,這是常用的草化方法,在這裏借用到早期楷書中,就成了行書字體。
口一百卌 (䔍) (癃)男(1-36)
還有竪鈎“亅”也常被簡寫成一筆書,如郵驛文書中常常出現的“亭”“到”二字:
松泊郵南到德陽 (亭)廿五里吏區浦民二人主(2-166)
和郵 (到)兩橋驛一百廿里吏李頻士四人主(2-374)
不過郴州晋簡中的鈎畫常被省去,或許還有一種原因,即“簡文書體看其日楷書已近乎成熟”,如發掘簡報所説的“近乎成熟”也就是還未完全成熟,故寫得與楷書標準有差别也十分正常。
3.筆畫變形
在郴州晋簡中筆畫的變形也屬于很典型的行書筆意,一般是長筆畫變爲點化,如“牒”字在簡文中有兩種寫法,其中一種是作撇捺狀,另一種則是撇捺變爲兩點:
謹條祠先農羊䐗(猪)如 (牒)(3-189)
左户曹謹條應祠社稷齍吏用物如 (牒)(3-116)
□□先農羊䐗(猪)如 (牒)(3-126)
類似的變化還有“末”和“本”這類字,衹變捺畫爲點,長撇畫保持不變:
譽舍(本)要 (末)政之所疾所宜謹察(3-4)
或因爲連寫的關係竪畫變成短撇畫或點畫,如“四”“廿”字中的竪爲了連寫下部的横畫:
今年應田租者八百(四)頃五十六畝六十步定入租穀三萬二(2-387)
領户三千六百卌 (四)口一萬三千五百(廿)八(2-160)
另一種常見的變形是短竪變點畫,如“虎”“帛”“綿”等字,在連寫横折竪鈎時,由于書寫速度較快,將原本的竪畫變成了點畫:
漢故長沙大守胡滕墓石 (虎)石柱石碑(2-228)
年永寧元年二年户調 (綿)絹賈(2-363)
今年户調 (綿)絹賈布一萬七千六百七十三 (匹)别收責(1-44)
大安二年六月十日計吏持還并諸侯由 (帛)羨支相連在内(1-19)
除了有短竪變點畫外還有短横變成點畫,大安二年簡中的“月”字中的兩短横變爲兩點:
大安二年六 (月)十日計吏持還并諸侯由帛羨支相連在内(1-19)
在後來比較成熟的行書中,這兩點畫還會連寫一筆,如王羲之《七月都下帖》所示“ ”。
(二)結體的特點
1.偏旁草化
上述討論的大多是字内的某些筆畫有行書筆意。然而西晋簡牘中的行書是接近成熟期的行書,與東漢時期的早期行書相比,這類行書常見的形態可表現爲字形的楷化程度較高,而偏旁常受草書影響寫得比較草化。常見的有“口”部、“宀”部、“辵”部,如“口”部常常由倒梯形寫成三角形,蓋因下部的横畫變形爲點畫所致,與“口”部相關的字,有“故”“區”:
都郵北到 (故)佳郵十里廢無居人(1-55)
松泊郵南到德陽亭廿五里吏 (區)浦民二人主(2-166)
“宀”部一般是點畫與横折撇連寫,如“宜”“安”“守”等字:
譽舍本要末政之所疾所(宜)謹察(3-4)
(安)二年七月癸酉朔廿日壬辰桂陽大(守)臣君(1-73)
“辵”部在郴州晋簡中有楷書和行書兩種寫法,行書寫就的字有“週”“遷”“連”:
……治晋寧城(週)帀一里二百卌步……(1-2) 
(遷)度亭西到故長(連)郵廿五里癈無居人(1-4)
以上示例中,“辵”部左邊複雜的點畫、折畫關係被减省成一筆,與漢簡草書不同的是,它保留了横捺的獨立書寫,并没有將整個“辵”部寫成一筆。不僅如此,相較漢簡草書大量偏旁的簡省,晋簡行書則顯得規矩得多。如“言”部,“言”部未簡化成“讠”,仍然保留了三横,衹有“言”部下面的“口”形發生了變形:
(謹)表(1-54)
2.結體取勢
郴州晋簡中行書字形結構較爲豐富多姿,可謂“平正”和“險絶”并存。“賈如律令”簡和“晋寧令周系”木牘皆爲向右上傾斜的字體,這類體勢傾斜的字也是由于書寫速度較快而形成的。“大安二年”木楬字勢平正,但字形草率。
“晋寧令周系”(1-2,圖1)木牘整體向右上横向取勢,整體給人瀟灑縱逸之感,個别字的筆畫有連筆和减省的顯現。類似“賈如律令”(1-8,圖2)這枚簡,字數少,但風格統一,是典型的行書寫法,無論是字形的整體取勢還是筆畫的連帶、簡省都符合行書的特徵。還有“大安二年”木楬(1-19,圖3),共兩行,字形大小不一,書寫非常草率,筆畫的連寫和减省很多,與王右軍的《姨母帖》風格接近,其中簡文的“羨”與《姨母帖》中的“羲”字就有相似之處。由此,郴州晋簡行書化的特徵可分成用筆和結體兩部分分析。

圖1 “晋寧令周系”木牘


圖2 “賈如律令”木簡

圖3 “大安二年”木楬

二、書學價值
郴州晋簡突破了人們對楷書成熟期的認知,一般認爲楷書成熟于隋唐,但從簡文中可以看出楷書在這一時期已經非常成熟了。綜上分析可知,許多類似“二王”新妍一派的行書特徵在簡文中亦有體現。若如唐張懷瓘《書斷》所云:“右軍開鑿通津,神模天巧,故能增損古法,裁成今體。”將創造行書之功歸爲王羲之一人,多少有專美之嫌。衆所周知,書體的衍進不可能是一個人能完成的,也不太可能由偏遠地區的小部分基層官吏主導,更多應該是受時代大環境的影響。西晋時期中央政府對官方書寫一事做出了規範性要求,并且是以鍾繇、胡昭的新體字爲參照標準:
俄領秘書監,與中書令張華依劉向《别録》,整理記籍。又立書博士,置弟子教習,以鍾、胡爲法。
唐蘭在《中國文字學》一書中説:“可見當建安末毛弘以梁鵠派的八分楷書來教秘書,隔了六十多年,晋初的書博士已以鍾、胡的新體,行書爲法了。”結合郴州晋簡中的書寫現象來看,這些文獻記載的内容應是確鑿可信的。
陳松長:貴陽孔學堂中華文化國際研修園、湖南大學岳麓書院
蔡宜臻:湖南大學岳麓書院
原載《書法研究》二〇二四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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