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洋 黄佩儀|戰國楚簡隨葬制度及書寫風格研究兼析上博簡傳抄文獻書風散漫原因

文摘   2024-10-17 17:03   上海  

内容提要:

論文通過考察楚簡在墓葬中出土的位置情况,論證了楚人對于不同書寫内容竹簡的隨葬制度的差異,提出楚人對于竹書的重視程度等同于青銅禮器,而對于卜筮、遣册等内容的竹簡視同生活用品的地位。論文從現今公布的戰國竹簡内容角度出發,將“即時性書寫”的文本稱爲“寫本”,將傳抄的文本稱爲“抄本”,并將“抄本”細分爲“謄寫本”與“謄清本”。結合竹簡材料中用筆、字距章法及脱文校勘等情况,論文將戰國楚簡文字細分爲“正體”“俗體”,“正體”對應典籍文獻傳抄謄清本,“俗體”則對應其他典籍文獻傳抄謄寫本、日書寫本、遣策等,并指出上博簡中傳抄文獻風格多樣,部分書風散漫的原因在于其爲謄寫過程中的抄寫本,而非最終的謄清本。論文進一步提出上博簡《周易》篇兩個書手書寫的原因是底本爲第一書手書寫,而部分遺失,故第二書手所書竹簡是爲了補足文本所失竹簡,并指出此類書寫制度後亦出現在漢代簡牘之中。

關鍵詞:

戰國楚簡 傳抄性書寫 即時性書寫 正體 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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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楚簡是研究戰國文字、書法及歷史的一手材料,較之甲骨文、金文的“再創作”,楚人書寫的實際筆法、章法是研究先秦書法無法繞開的話題。
詹鄞鑫曾指出,書寫中的“正體”與“俗體”是就字體而言的,“正體”爲書寫嚴謹規範的字體,“俗體”爲書寫隨意草率的字體,不同于文字學中的“正字”與“俗字”,并以現今使用文字爲例,提出:“印刷品上的宋體、手寫的工整正楷體等文字爲‘正體’,而日常學習生活工作中運用于筆記、日記、便條、草稿、處方等的文字則爲‘俗體’。”現今所見的戰國楚簡,其内容包括遣策、日用文書、官方文書、傳世典籍等内容,而遣策、官方文書類多爲即時性書寫,而日用文書、傳世典籍類多爲傳抄性書寫,其中自然包括詹氏所言的“正體”與“俗體”兩種風格。
墨迹文字的書寫較刻畫的甲骨文、鑄造的金文及宋以後的活字印刷,最大的特點是墨迹文字爲時人手寫的文字,體現了時人手寫的特點,可稱爲“寫本”和“抄本”。文獻學界對于“寫本”與“抄本”的定義頗多争議,本文將即時性書寫的文本稱爲“寫本”,而將傳抄的文本稱爲“抄本”。張舜徽在《中國文獻學》中曾提出:“漢初用以抄寫書籍的材料,不外竹簡和縑帛……出土帛書有十多種古籍,其中以《老子》爲最重要,并有兩種不同的寫本。……但就西漢初年的傳抄本帛書《老子》來看,便存在這樣多的問題。推之他書,莫不如此。足以説明漢代流行于社會,保存在朝廷的圖書,是一大堆叢雜、散亂、編次不同,没有篇題、錯字很多的傳抄本。”我們認爲,漢代傳抄本中存在的問題亦見于戰國傳抄本中,其中傳抄過程中導致的錯字、錯簡、錯章問題相對複雜。其中内容散亂、編次不同蓋因所抄戰國底本錯簡或所録口述内容錯章所致;而其中出現的錯字問題,當由于書寫文字中難免發生的訛寫所致。即使是戰國時期的寫本、抄本亦存在錯字、錯簡、錯章的問題,該問題的出現需結合當時的書寫制度進行討論。戰國時期的竹簡文字,基于書寫内容的不同,其書寫風格也存在較大差異,我們結合不同類竹簡文字于墓葬出土的位置瞭解時人對于這些寫本的隨葬制度,并試對其中涉及的筆法、章法及脱文現象進行分析,探討諸篇在書寫過程中存在的差異,進而分析“正體”與“俗體”的書寫區别。

一、楚地文化及楚簡筆法淺析
新蔡葛陵楚簡中多簡見有“三楚先”之稱,如甲三214、乙一17、乙四26等,其即新蔡簡甲三188、甲三197及包山簡217、望山簡120中所言“老童、祝融、毓酓”,亦新蔡簡乙一22中“老童、祝融、穴酓”,爲楚人先祖,其中“老童”出自“顓頊”,“毓酓”“穴酓”即《史記·楚世家》及清華簡所載“季連”“毓熊”,此點已被黄德寬指出。以之較《史記·楚世家》“鬻熊子事文王”及清華簡《楚居》“季連……見盤庚之子”,因盤庚及周文王皆爲商代之人,知季連當爲商代之人,然因盤庚到周文王時代相去較遠,季連的具體活動年代則仍待深入研究。據此可知,楚人先祖已與商周文明有過一定的接觸。
商周時的楚國雖偏居南隅,然其“與商周的聯繫極爲緊密”,其“對先祖的祭祀,與周朝祭祖制度相似,體現了其對周文化的接受”。我們據傳世文獻可知,早期楚國因“昔成王盟諸侯于岐陽,楚爲荆蠻,置茅蕝,設望表,與鮮卑守燎,故不與盟”。而自言“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謚”,曾多次自立爲王,爲禮樂文化下的中原所不容,“楚莊王以後,楚國開始大規模地吸收中原文化與禮制思想”。《左傳》亦載:“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嚚奉周之典籍以奔楚。”可見此後的楚國開始在國内推行周的禮樂文化,記録禮樂文化的簡帛竹書也當在楚地流行開來,這也是後世楚墓發現大量竹書的原因。
對于出土楚簡及其他楚系墨迹的風格特點,王祖龍認爲:“從書寫水準上看,其中不乏高手。他們在寫法、結構、用筆諸方面,既别樹一幟,又深懷高藝絶技。在‘抄書’過程中,他們對當時不斷演變中的漢字字形的駕馭雖然還未達到隨心所欲的程度,但書寫時意興勃發,能將各自的審美個性流露于筆端。這主要表現在率性任運、自然流美、毫無矯揉造作之氣,因之也鑄就了簡帛書以生制熟、自然天真的藝術風格。這是後世唐人寫經所呈現的那種一味爛熟而導致的用筆單調雷同所不能比擬的。”“楚簡墨迹詭秘清奇,風神特出,風格取向以浪漫抒情爲基調,變化多端,或灑脱,或清勁,或柔麗,或蕭散,似鳶飛魚躍,充滿生機。它首開中國上古浪漫書風之端緒,并將其推向了戰國時代的最高峰,極大地豐富了中國書法審美的内涵,爲後世留下了十分珍貴的墨寶。”我們認爲王氏所謂“率性任運、自然流美、毫無矯揉造作之氣”及“詭秘清奇,風神特出,風格取向以浪漫抒情爲基調,變化多端”不確。對比包山遣策簡中筆法確如王氏所言,然清華簡筆法則呈現出每位書手自身筆法相對統一、穩定的書寫,部分篇目亦可見如唐人寫經的效果。對于楚簡書手書寫風格,曹雨楊指出:“書手行筆過程中毛筆有提按,筆畫有起伏,收筆有尖收、有頓收等等,這些都是與書手書寫個性以及所書内容的性質等因素密切相關,但其起筆無外乎直接頓筆、切筆後右行以及尖鋒入筆兩種,并且前者占主流。另外竪畫及其他方向的筆畫的起筆也無外乎這兩種。可見這種用筆方式在毛筆墨(朱)迹書寫的楚文字中具有極强的内部統一性,是集體無意識的體現,不受書手書寫習慣、審美傾向等因素影響。”而“戰國楚系毛筆墨(朱)迹筆法是直接承襲殷商、西周毛筆墨迹筆法而來的”。田煒則在區分商周筆法與楚人筆法時提出:“殷商時代的手寫文字筆畫大多較直,很多筆畫朝着遠離文字中心的方向運動,筆畫之間的顧盼并不明顯,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書寫速度。楚簡則進一步發展了書寫的便捷性,筆畫常常帶有回鈎指向下一筆起筆處,筆畫之間的顧盼明顯增强,而且筆畫多弧綫,運筆方向常常朝向文字中心。”兩者分析了商周筆法與楚人筆法的傳承關係與區别。如田氏所言“筆畫常常帶有回鈎指向下一筆起筆處,筆畫之間的顧盼明顯增强”,在闡述此觀點時所引的清華簡與其下文所引的上博簡《孔子見季桓子》中雖也見有此類映帶筆畫,此點亦見于新蔡簡,由于田氏所言《孔子見季桓子》“草化”的原因,很多筆畫書寫相對隨意,同方向用筆起伏變化較大。在用筆上仍存在明顯的差異。陳劍曾指出《孔子見季桓子》“文字有不少獨特的寫法。加上其書寫頗顯草率,訛變之形較多,甚至還存在個别誤字和衍文”。此對于分析《孔子見季桓子》出現“草化”現象的原因當多有裨益,詳見下文。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楚人在日常書寫時,確存在如前文所言具有“嚴謹規範”與“隨意草率”的區别,故須將楚簡墨迹分爲“正體”與“俗體”,以便日後分析典型性楚簡筆法。


二、戰國楚墓竹簡隨葬制度探析
前輩學者對于楚墓葬的文化特徵、葬俗制度、棺槨制度及楚秦墓葬對比皆有較爲深入的研究,然對于楚墓所出竹簡的隨葬制度未及深入探討。今見戰國楚竹書主要見于已公布的上博簡、清華簡、安大簡,然此三批竹簡皆爲購藏,爲盗掘出土,無法瞭解其具體出土資訊。正式考古發掘的戰國楚簡多出自河南南部及湖北、湖南的楚墓,其中以遣策爲主,亦見有卜筮祭祀及少量竹書内容。我們先將這些出土竹簡的墓葬以時代爲軸,對竹簡在墓葬中的出土位置與青銅禮器、樂器及車馬器、生活類隨葬品的出土位置作一個簡單的梳理(表1):

表1 戰國東土所見竹簡、禮器出土記録

結合上表,我們不難發現,文書簡多出土于士大夫這一階層。大庭修曾認爲隨葬竹簡皆同于“明器”,邢義田從此説。周海鋒則根據“視死如生”的觀點否定“明器”説,而認爲是墓主人生前所用,學者多從此説。楊華認爲:“喪家可能并不在意入葬文本的性質和完整性,而衹是在意是否隨葬了‘書’,對葬書禮俗的重視反而超過了對文獻本身的重視。所以纔會出現重複文本、摘抄選抄、補綴書寫、空白簡等現象。”我們認爲楚人在隨葬竹簡時,當考慮到了竹簡内容的不同而對于隨葬位置的區别。荆沙鐵路考古隊曾針對江陵秦家嘴墓葬發掘總結説:“單棺墓的隨葬品,生活用器一般都放在人骨架頭向一端的墓坑内,兵器放在棺兩側,有壁龕的單棺墓,隨葬品均放在壁龕内。一槨一棺墓,隨葬品器物中的青銅禮器,仿銅陶禮器,漆木器中的飲食器及木俑、鎮墓獸等一般置于頭箱。兵器、車馬器等一般置于邊箱或棺兩側槨室内。”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亦在淮陽平糧臺楚墓發掘簡報中提及:“頭箱内隨葬青銅禮器和兵器,南邊箱隨葬陶禮器,脚箱隨葬陶鼎、銅洗、鹿角(鎮墓獸),北邊箱隨葬銅工具和文具、石刀和玉器。”此類現象楚墓習見。另有一些墓葬(如表1中荆州棗林鋪所列四墓葬)由于衹設置頭箱和棺室,未設置邊箱,故隨葬品基本都放置于頭箱,此當可能以墓主等級而定。
參考上表可知,遣策、卜筮類竹簡多與禮器出土不在同一位置,其中衹有老河口安崗2號墓出于同一位置,然其墓葬形制較小,且出土報告標注墓室皆被水浸泡,竹簡較輕,浮于上部,故其所出土位置不具代表性。而郭店墓出土竹書類竹簡與禮器均出自頭箱,雖頭箱亦見部分車馬器和生活用品,但邊箱未見禮器出土。信陽長臺關1號墓,其出土的竹書類竹簡與禮器同位于前室,而遣策簡則位于左後室,可見時人認爲竹書類竹簡地位類同于青銅禮器,而遣策、卜筮類竹簡地位類似于生活用品,對于兩種寫本隨葬制度有所不同。這種情况隨着時代的發展更爲明顯,我們從上表亦可看出。曹家崗5號墓相對特殊,其將禮樂器及遣策置于邊箱,而將車馬器置于頭箱;王家嘴則將竹書單獨置于棺槨之間的西側空隙中,亦與其他墓葬不同。
據此可知,楚人對于竹書類竹簡的定位當類同于禮器,而對于遣策、卜筮類竹簡的定位則同于生活用品的地位。故而,針對不同的書寫内容,由于楚人對其定位的不同,在書寫的態度上也當多有體現。

三、傳抄性書寫與即時性書寫的區别及書寫内容對書寫態度的影響
對于已經公布的戰國竹簡文字材料,我們不難發現其風格的多樣性。文字學界主要從文字構形、用字習慣等差異對這些戰國竹簡進行了分域性的研究。同時,亦有部分學者關注到戰國竹簡文字的書寫差異,應用筆迹學的方法對于竹簡書手的差别進行了相關的探索。這些筆迹學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判定一批竹簡分别爲幾個書手書寫完成以及應用書手的特點對殘亂的竹簡進行排序和綴合。書法學對于文字造型的研究多從筆法、結構、章法等方面出發,其中所涉内容或與筆迹學有所交叉。戰國竹簡文字較之同時代的青銅銘文,其顯著特徵就是爲時人書寫完成,筆法清晰,爲研究戰國時代實際書寫提供了有據可循的範例。
我們以爲,戰國竹簡文字的風格除了受到地域、書手的影響外,亦當由書寫内容决定。在實際書寫竹簡的過程中,存在由于文本内容的不同而導致的書寫速度即用筆的差異。“惟筆軟則奇怪生焉”,由于毛筆書寫的特性,書寫速度的不同會影響到書寫綫質的差異,快速書寫過程中的提按會相對簡單,而低速書寫狀態下的提按會相對增加。邱振中曾指出:“由于手腕生理構造的限制運用擺動筆法時,筆畫總會有一點弧度。當書寫熟練、筆畫内在聯繫逐漸增强時,這種情况就更加明顯了。”這爲我們深入研究戰國竹簡書寫的速度提供了理論依據。我們對比所出戰國竹簡文字中,即時性書寫因書寫速度相對較快,用筆多見有“擺動”的筆法,同時,部分筆畫還出現牽絲。而傳抄性書寫(特别是對于經典文獻的謄清本傳抄)則相對工整,用筆會相對較穩,起筆、行筆、收筆提按有度,書寫速度相對較慢。郭偉濤曾在討論出土文書簡時指出:“至于文本形態,比如文書簡牘中廣泛存在着句讀、鈎校、題示等各種符號,在版面上則有容字、留空、分欄、抬頭、提行等差異和講究,對這些問題的分析研究,有助于認識當時文書類文獻的形態、樣式和特點,豐富文獻學的内涵。又如居延舊簡中部分簿籍簡,簡側有整齊劃一的墨劃綫,起到指示書寫起始處與分欄的作用,很可能與特殊的書寫姿勢有關。里耶秦簡少數簡牘之間存在反印文,據以能推測彼此之間的疊壓關係和存放方式。不限于文書簡的話,典籍簡常見的背劃綫,在文本整理方面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一點已引起學界的廣泛注意。具體到完整的簿籍,呈文與細目的排列順序,也關係匪淺,至于正本、副本、草稿等文書性質的判定,簽署筆迹和用印的謄録等,不僅關係到文書制度和文書行政,也是利用具體文書開展進一步研究的起點。”我們以爲這種思考可將研究範圍擴大到所有書寫的墨迹簡牘文獻之中。我們可以試舉望山楚墓所出遣策簡2(圖1)和清華簡《説命(中)》簡1(圖2)爲例進行對比。
我們不難發現,如望山遣策簡中如“龍”字“”左上“立”形的横畫收筆處帶有向左下引出的牽絲,而此類筆法未見于清華簡《説命(中)》;且望山遣策簡中用筆多見釘頭鼠尾的用筆形態,收筆處多不見頓筆,如該簡中的“絹”字作“”,與清華簡《説命(中)》迥異。同時,我們發現望山遣策簡中文字粗細變化明顯,如“齒”“翟”“肙”等字筆法較細,而“乘”“聯”“裏”等字筆法較粗,此非脱墨所致,而爲書寫過程中相對隨意造成,亦與清華簡《説命(中)》所見筆法粗細變化相對統一不同。
我們再來對比一下這些竹簡的章法,李松儒曾指出:“古書類竹簡字迹字距較爲規整疏朗,大多相隔一字左右……而上博簡中的字距情况就較爲複雜,……文書、卜筮祭禱類簡字距情况也較爲豐富……”李氏將字距分爲舒朗、適中、密集三類。賈連翔更爲具體地指出:“除對不同篇目的分類外,同一篇竹書中字間距也會有一定的區别,甚至有前後書寫間距不等的現象。”此疑指李氏“上博簡中的字距情况就較爲複雜”而言。對于其言上博簡及文書、卜筮祭禱類簡字距較爲複雜的原因,固然有如李氏所言的書手書寫習慣的差異,同時亦當包含傳抄書寫和即時書寫的差别。傳抄性書寫多爲抄寫文獻,其目的是爲了傳播所書内容,部分是爲了記録所發生的事情,故其對于書寫的嚴謹性提出了相對較高的要求;而即時性書寫則主要是爲了記録,後世看到知有此事即可,甚或如遣策類簡僅僅記録後便隨葬,故書寫相對隨意。

至于這一情况出現的原因,我們通過部分傳抄文獻中的脱文可以覓得一二。賈連翔曾針對戰國竹書補脱和削改現象指出:“戰國竹書作爲早期的抄本文獻,文中難免會出現書手在書寫過程中的一些失誤,這些失誤或未曾被古人發現,或曾經被發現而改正,但由于條件所限,即使改正的内容也會在竹書中留有痕迹,其中最主要的即是對脱文的補充和削改。”賈氏結合筆迹學原理將補文分爲“原文書手補脱”與“校讀書手補脱”兩類。我們在賈氏所舉例之外,補如清華一《祭公》簡18(圖3)中“大”與“叔”字間補“不”字,“大”與“叔”二字墨色較淡而“不”字墨色較深,可知“不”字當爲後期所加;又如清華六《鄭武夫人規孺子》簡11(圖4)中“志”與“猷”字間補“亦”字,清華六《管仲》簡3(圖5)“曰”與“父”字間補“中”字,上博三《周易》簡54(圖6)“亡(無)”與“六”字間補“咎”字,安大《詩經》簡59(圖7)“始”與“于”字間補“也”字等。部分傳抄文獻簡則采用標注脱文符號處理,如郭店簡《老子(甲)》簡8(圖8)“好”字下脱“還”字,雖爲未補文,但增加“-”表示此處有脱文;又如上博五《鬼神之明》簡2(圖9)“家”字後脱文標注“-”,而後在簡2背將脱文補出(圖10)。另有部分簡如郭店簡《老子(丙)》簡7(圖11)中“爲上,弗美也,美”諸字顯與該簡其他諸字章法有異,當爲刮去原文重新書寫。以上所舉皆爲文獻類簡牘。而遣策及官方文書類的即時性文獻則多數爲書寫後直接完成,不作校對,故遇到脱文徑作缺字處理,如包山簡文書簡37(圖12)“受”後本脱“期”字,此處未見補文;又如九店簡31(圖13)“作”與“四”字間脱“(蹠)”字,亦未見補文。由上可知,時人對于文獻類的抄寫相對較認真,且多數抄寫後會有校對工作,而對于遣策或文書類的書寫則無需那麽正式。
然上博簡中亦見有多篇文獻類竹簡存在脱文未標注的情况,如上博七《武王踐阼》簡8(圖14)“隹(唯)”字下脱“曰”,未作任何標記。觀此篇文字,書風散漫,多見“擺動”筆法,似與我們所言文獻類簡書風不符。究其原因,可由上博六所見《天子建州》甲(圖15)、乙(圖16)二本説明。該二本内容相同,對于二本的性質,多位學者皆有討論,李松儒則結合筆迹學的分析指出:“從字迹筆畫的變化程度看,甲本相對乙本的書寫速度要慢許多,甲本文字結體緊湊,乙本文字結構鬆散,不僅單字如此,兩本的整篇文字章法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所以造成甲本書寫更加工整,乙本更爲潦草。乙本字迹潦草,未必是不認真,或抄手書寫水準低而造成,更有可能是對底本的字迹不熟悉造成的。”更得出甲本爲乙本的謄清本的結論,所言甚確。又如上博七見有《凡物流形》甲(圖17)、乙(圖18)二本,李松儒指出:“從字迹筆畫的變化程度看,乙本相較甲本的書寫速度要慢許多,乙本文字結構緊湊,甲本文字結構鬆散,不僅單字如此,兩本的整篇文字布局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所以造成乙本書寫相對甲本更加工整,甲本更爲潦草。”對于甲本潦草的原因,我們亦可同上述《天子建州》乙本理解一樣,爲謄寫過程中的傳抄本。《凡物流形》甲本末簡30篇章符號“ ”後抄有其他内容“之力古之力乃”更可以證明此確非最終的謄清本。故我們以爲上博簡中諸多書寫風格相對散漫的文獻類簡當同此情况,爲傳抄過程中的中間版本,而非最終的謄清本。
最後,我們再來探討一下上博三《周易》的風格問題。李松儒指出:“從已出土的戰國竹簡來看,《周易》是書寫最工整的一篇。”并進一步指出:“全文用典型楚文字書寫,該篇呈現出三種不同的筆迹特徵。”此言甚確。然在論及原因時提出:“我們認爲這三組字迹特徵對應了三個抄手,這些抄手都獨立抄完一支整簡,但每個抄手抄寫《周易》時并非依竹簡的内容順次抄寫,而是由這三個抄手分工,交錯抄寫完成,所以上博三《周易》這個文本存在每個抄手所抄寫的竹簡内容常不相連接的現象。”我們以爲此説不確。其中簡4、5、6三支爲“訟”卦簡(圖19、圖20、圖21),其中4、6簡爲李松儒所言第一書手,而5簡爲第二書手,很難想象如何將同一卦内容分派兩位書手完成。其中5簡後六字章法顯較同簡前面諸字緊湊,我們查4、6簡書風僅見于《周易》簡,當理解爲此書風所書本爲原流傳本,可惜其中5簡遺失,故書手補書5簡,然因書風差異,此書手所書文字較原本結構偏長,故導致後面文字容納不下,衹得壓縮字距以完成書寫内容。
通過上文分析,我們可知,對于經典文獻的謄清本書寫(如《周易》《詩經》等),其書寫用筆較爲認真,布局疏朗,字距多在一字或一字以上,方便校讀時發現脱文補字或校勘符,可稱爲“正體”;對于傳世文獻非最終謄清本的中間傳抄(如《武王踐阼》等)及文書類(如包山文書簡、九店日書簡等)及遣策類的書寫其書寫用筆及布局較爲隨意,可稱爲“俗體”。

此類情况亦見後世所出簡牘,如同爲西漢初年的北大簡《老子》(圖22)與隨州孔家坡8號墓所出《日書》(圖23)比較,亦可看出稱爲“正體”的經典文獻傳抄本《老子》用筆認真,字距約在一字以上;而可稱爲“俗體”的官方文書南越木簡及日用文書孔家坡《日書》用筆與章法則相對隨意。又如同爲武威磨嘴子6號墓所出可稱爲“正體”的經典文獻傳抄本《儀禮·士相見禮》(圖24)與可稱爲“俗體”的日書類文獻《日忌木簡》(圖25)亦如此。

結語
我們在看待前代墨迹文字的書寫特點時,不能僅僅站在今人的審美角度去談論楚簡及後世墨迹所謂的“靈動”“飄逸”“秀美”,而應還原到古人對于簡牘文化審視的角度去探究這些書寫風格背後的成因。結合針對不同内容時“即時性書寫”與“傳抄性書寫”的區别,同時關注傳抄過程中“謄寫本”與“謄清本”的關係去探究楚簡及後世書寫中“正體”“俗體”之間的複雜性問題。


柳洋:廣州美術學院中國畫學院
黄佩儀:廣州美術學院中國畫學院
原載《書法研究》二〇二四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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