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运营 | 创金运营小课堂第20期—债券及回购的计息处理

文摘   财经   2024-12-27 15:35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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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运营 | 创金运营小课堂第20期—债券及回购的计息处理



附息债的计息

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计息规则对比

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第十二条



鉴于交易所与银行间的上述计息差异,产品管理人应关于以下几点:6位或4位计算,因此,根据资讯机构提供的利率计算出来的结果与估值核算中计算的利息

(1)由于交易所附息债2月29日不计息,当天产品收益会有所下降。针对持有交易所附息比例较高的产品,应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2)交易所债券利息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8位,而万得等资讯机构,通常以保留金额存在尾差。

(3)对于存续期不足一年的银行间债券,按照起息日推一年计算。例如某债券起息日20190405,到期日20191008,计算年度计息天数时按计息年度为20190405-20200404,计息所用天数为366。


贴现债的计息


贴现债无利息,存续期内按面值与发行价差额按天数平均分摊。每百元利息=(面额-发行价)/存续天数*(当前日-起息日+1),在交易所和银行间不存在核算差异。


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第十三条



现券买卖的利息归属


(1)交易所现券买卖中债券利息截至债券所有权转移当日,所有权转移当日,利息归属卖方,下一自然日起归买方。因此,交易所债券无论担保还是非担保交收,都是截止交易当天利息归卖出方,下一自然日起利息归买入方。即:买入/卖出交易价格=债券净价+截至所有权转移的当日应收债券利息。

(2)银行间现券买卖中债券利息截至债券所有权转移的前一自然日,即:买入/卖出交易价格=债券净价+截至所有权转移前一自然日应收债券利息。


举例:假设周四开展了一笔1天期回购首期,首次清算日为T日周四,首次交收日为T+1日周五,到期清算日也为周五(交易日周四加上一天期),到期交收日则是下周一(到期清算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对应T+1日交收)。则:投资者的回购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为3天(即周五、周六、周日)。


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第三十九条



(3)银行间质押式回购采用DVP券款对付交收制度,计息方式与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保持一致。


回购交易费用如何影响每日计息?

(1)按照会计准则,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因此,初始确认时,回购交易费用记入回购成本,不直接进损益;

(2)每日计息按照(回购到期金额-回购成本)/实际占款天数计提,按照总利息摊销法,即日常平均,最后一个计提日轧差;

(3)到期时,冲减回购成本和计提利息。




本期编委:

张宏夏、吉祥、卢莹莹、周婧宇、夏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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