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质控官|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二):常见的业绩比较基准形式

文摘   财经   2024-07-04 14:17   广东  

精质控|创金质控小课堂第9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二):常见的业绩比较基准形式


导语

INTRODUCTION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在资产管理产品的整个运作周期,从日常跟踪投资组合是否偏离定位,投资风格是否漂移,持仓是否存在风险,到对组合的投资业绩分析评价和收益来源的归因拆解,都要求基金管理人拥有一套成熟全面的组合风险管理体系。

面对投资者日益细化和明确的投资目标诉求和风云变幻的投资市场,创金合信组合风险与质量部诚意推出《创金质控官》系列专栏,以期通过独立、专业的研究视角,结合部门工作实践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对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评价、管理,和投资绩效分析的相关问题,与各位风险管理和绩效分析同行进行交流碰撞,也期待我们的专栏能对资管行业的其他从业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启发!


上期我们介绍了业绩比较基准的定义、选择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则和业绩比较基准发挥的作用。业绩比较基准作为我们衡量产品业绩好坏最直观的参考标准,应该具有匹配产品定位、匹配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构成清晰且在事前达成一致的特征。业绩比较基准除了能够帮助我们衡量产品业绩外,还能辅助回测产品在历史市场环境下的风险收益指标表现,帮助客户更清晰理解产品定位,同时辅助投资评估投资策略。




创金质控官栏目


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二)

常见的业绩比较基准形式

作者:刘倩莹






本期我们介绍几种常见的业绩比较基准形式并比较不同形式业绩比较基准的优缺点。


01

“以绝对收益率作为基准”


在上篇文章中我们其实已经提到过以绝对收益率作为基准的一些情况。一般以绝对收益率作为基准的产品会将业绩比较基准表述为绝对收益率区间范围或参考基础利率,如“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收益率x%-y%”或“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定期存款利率”,另一种衍生表述是在基础利率上加点,如“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

使用绝对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最大好处是清晰直观,特别是对于一些对金融产品认知比较有限的投资者,绝对收益基准能够更方便投资者进行理解,也非常容易能够对产品的投资业绩进行评价考核。此外,部分结构较复杂的投资策略,如股票市场中性策略,很难匹配合适的指数或同类可比组对产品业绩进行客观评价,市场中性策略大多的投资目标是追求长期稳健的收益,因此,使用一个合适的绝对收益率作为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加直观体现产品的投资目标,也更容易对产品业绩进行评价。

但是同时,使用绝对收益作为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也有其突出的弊端。绝对收益作为基准虽然让投资者更容易理解产品定位,但也容易给投资者造成业绩比较基准等同于收益预期的误解,不利于引导投资者合理客观认识投资风险。另一个重要弊端是,绝对收益的目标往往是根据历史的投资经验、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客户的投资偏好测算出来的,这个目标更多参考的是历史和当下信息,而产品实际投资收益主要依据未来的市场环境,在这一点上两者是背离的。因此,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绝对收益率作为产品基准的难度是非常大的,测算基准绝对收益率除了需要对投资策略和投资逻辑有很好的理解外,还需要对未来的市场环境有一定的预判能力。即使这样,投资市场环境风云变幻,以绝对收益为基准的产品需要定期重新审视绝对收益基准的合理性,判断是否需要对基准收益率进行相应调整。

除了这两个点外,绝对收益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也还有其他一些在日常分析和绩效评价时的劣势。比如,绝对收益基准难以对产品的风险表现起到参考对照的作用,使用绝对收益基准无法对产品业绩归因进行超额收益来源的拆解等等。

总而言之,使用绝对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不能被理解为一种简化处理,实际上,使用绝对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意味着对失去了以业绩比较基准作为产品中性可比的度量标尺的作用,因此,我们在选择使用绝对收益基准时应该更加慎重,并且需要我们在进行产品的质量管理时注意补充日常跟踪和评价的分析指标以帮助我们对产品和市场业绩的对比有更清晰的判断。





02

“以指数作为基准”


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业绩比较基准形式就是使用指数作为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以绝对收益率作为基准的产品一般会将业绩比较基准表述为“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某指数收益率”或“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某指数收益率*9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0%”,另一种是使用多条指数复合,如“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A指数收益率*50%+B指数收益率*50%”。

我们在上期讨论选择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则时提出,业绩比较基准应该尽量和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投资要求相匹配。如果我们在市场可选的三方指数中无法选择到匹配产品的指数,则可以考虑使用复合指数,将两条或多条指数收益进行复合作为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使用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有以下好处:

1、客观公开性:指数是根据一揽子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使用固定的编制方案计算得出的。由于指数的计算方法和成分券的筛选逻辑是公开透明的,因此指数的数值具有客观性,不受个人主观因素影响;

2、业绩持续性:指数通常是长期存在的,其构成和计算方法在一定期限内保持不变。这使得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保持相对稳定,便于投资者进行长期绩效评估;

3、代表性:指数的编制一般代表了特定投资品种或投资风格的整体表现,为产品提供了一个与市场组合“中性”表现进行直接对比的标准。

但选择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也会有一些局限性。最常见的就是无法获取和产品投资目标和投资要求相匹配的指数作为基准。另外,一些产品虽然有匹配投资目标和要求的指数,但由于指数组合的收益率计算并不考虑各类产品费用、交易成本以及标的最低交易份额限制等因素,因此在实际投资运作过程中,对于规模较小,或是投资标的交易活跃度较低、变现难度较大的产品,使用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可能难以匹配产品的实际投资运作条件。





03

“以市场可比同类组作为基准”


以市场其他可比同类组作为基准是投资者评价筛选公募基金时一种较为常见的业绩比较基准。使用同类组作为基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同类产品的平均收益编制成对应指数,如使用目前常见的各类基金指数作为基准,另一种是使用产品各类指标的百分比排名作为对产品相对表现的评估。

使用同类组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非常好地体现“竞品”的概念,可比同类组中的其他对象都是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实际产品,且可比同类组中的其他产品业绩也纳入了各类费用和交易成本交易限制等因素,所以能够规避像指数的投资者无法直接投资并获取对应收益的弊端。

而使用市场可比同类组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也有缺点。首先,同类组的投资组合对于基金经理而言是一个黑盒子,基金经理如果想要做到超越指数基准的表现,可以通过研究基准指数构成,通过配置结构调整优化投资组合获取超额收益;而对于以市场同类产品为基准的基金经理,研究市场同类产品的投资组合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基准能够发挥的参考意义就大大降低了。此外,可比同类组对于某些投资策略较新,市场同策略竞品较少的产品而言,比较难真正筛选出匹配产品定位的同类组。并且,市场同类组还存在着幸存者偏差的问题,尤其是我们对产品的长期业绩进行评价时,大部分筛选得到的同类组实际上已经是经历过市场检验,整体长期业绩表现良好的产品了。





本期总结

INTRODUCTION

本期我们介绍了几种常见的业绩比较基准形式,包括:使用绝对收益率为基准;使用指数为基准;使用市场可比同类组为基准。这几类基准形式都各有优劣。绝对收益率能够清晰直观反映产品定位,且对于结构复杂的对冲策略能更直观体现产品的投资目标,但绝对收益率一般由历史信息计算,和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时期并不匹配。指数能够反映产品投资运作期的市场情况,且编制方案明确,成分结构透明,能够很好作为产品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指标的衡量标准,但指数编制时往往不考虑产品费用和交易磨损,导致指数业绩无法实现。市场可比同类组中的对象都是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实际产品,考虑了各类费用和交易磨损等情况,但市场同类可比组也存在着持仓不透明,部分策略同类产品较少,以及同类组中其他产品存在着幸存者偏差的问题。由于大部分产品在进行绩效分析时,使用的是指数和市场可比同类组作为基准,因此之后几期我们将详细和大家分享一些这两类基准的选择、设置和调整。


本期编委:

尚丹丹、姚佑琛、刘宗武、卢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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