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是错的!
即使你赞同我的观点,
你的生活也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除非——你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这是书先生的第400篇原创分享。2024年10月30日,于新加坡)
(当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却依然做不好一件事,那大概率是有些地方没有做对。这句话对英语学习也同样适用。)
几个月前,我推送了一篇关于2024年高考英语的公众号文章,内容涉及到一个语法选择题的讨论。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这篇文章的话,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阅读:
这个选择题的出处是一个 SEO 假英语网站,而不是正规的英语网站。这导致试题文段内容错得非常离谱——几乎每个句子都有错误。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在文章中找到了两个来源进行了对比,并举了很多例子来解释那些句子为什么不对。
有位读者留言说:"我知道它是错的,但考试要这样考,我们也只能这样学。" 我相信很多试图传递正确英语知识的人都碰到过这样的回应。然而,这个看似合理的选择恰恰是英语学习的大忌。
为什么这么说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这种看法的本质就是认为必须去适应一套错误的知识体系,才能在考试中获得高分。这个想法实在是大错特错。我这样说有三个理由。
第一,虽然我们的英语考试有一些错误的题目,我自己也写过文章批评,但是题干和答案有错的题目,在正规考试中比例其实是极低的。而且越是高风险的考试,出现错题的概率越低。
比如高考题目里出现错题的概率就很低。虽然我发现错误还是会批评,因为对这种高风险考试,我们理应要求更高,但是我从来没有说过里面都是错误。
所以,如果你明知(当然很多时候是不知)一个英语知识点是错的,但因为害怕考试会按照教的样子考你,于是不敢接受正确的知识,实际上就是为了小概率事件而主动放弃了做对更多正确题目的选择。
让我们用具体的数字来举例吧。假如一张英语试卷有100个题目,其中有两个题目的考点是假英语知识。本文所批评的错误想法,本质就是为了这两个错题,而主动降低做对另外98个题目的概率。
这里可能有人要问了,为什么我迁就了两个错题,做对另外98个的概率就降低了呢?这就涉及到第二个理由。
第二,语言知识是成体系的。正确的知识体系,能够帮助你快速正确地应对任何英语题目。而错误的知识体系,都不能算知识,只能算密码。
当你手上拿着的只是密码,那就只能打开刚好用到了这个密码的锁,也就是那两道假英语知识题。而对于另外那98个需要真知识的题目,你手上的密码是无能为力的,做对只能靠运气。
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掌握的是真知识,那两个需要密码的题,你也是能做对的。
我给你举一个典型的密码型“英语知识”,那就是西洋乐器前面必须加定冠词 the,比如说弹钢琴,就必须说 play the piano。
其实英语里没有这个规定,play the piano 和 play piano 都是正确的说法,只是使用的情境略有不同。
play the piano 更加正式,强调的是弹钢琴这个概念或者乐器,例如:
I learned to play the piano when I was six. 我六岁时学会了弹钢琴(不是吹笛子)。
play piano 更偏口语,强调的是弹钢琴这项活动、爱好或者技能,例如:
He plays piano in a jazz band. 他在一个爵士乐队弹钢琴。
所以,加不加定冠词不是一个硬性的规定,而是意思大致相同而使用情境略有不同的两个词组。
如果有个题目就是考你 piano 前面是否要加 the,那么无论你是把它当作硬性规定掌握,还是知道加 the 不加 the 都可以,你都能选到出题人想要你选的答案。只不过前一种情况你是在对暗号,后一种情况你选了 the ,心里还可以对出题者暗暗嘲笑。
然而,如果你认为英语语法就是这样没有道理的各种规定,那你面对另外98个题目就会觉得困难重重了,因为你放弃了下面这些真正有用的英语知识:
定冠词的本质是假定对方知道自己在谈论的是什么东西;
see somebody do 和 see somebody doing 是人类对事件的两种不同“扫描”方式;
只有特定类型的形容词才能用于所谓的形式主语的句子中,所以形式主语和真实主语的语法点不是本质,这些形容词的功能和这个结构的对应才是本质;
只有特定类型的动词才有宾语从句,所以宾语从句也不是本质,某些特定类型的动词后面可以接完整事件作为信息才是本质;
……
这样的真知识点我还可以列很多。实际上,我已经做过的32场《靠谱英语直播》里提到了大量这样的知识点。这也是为什么我前面说,如果一个高中生认真听完那32场直播,高考英语上140分很轻松。
可能你会觉得“很轻松”这三个字是在吹牛,因为你读到上面的真英语知识时,觉得很陌生,似乎很复杂。这就涉及第三个原因。
第三,学习正确的东西其实比学习错误的东西更容易。你想啊,语言是我们最常用的工具,甚至可能是最接近人类本质的认知能力之一。学习语言最好的方法,一定是最符合人类认知的、最自然的方法。而自然且符合认知规律的学习方式一定更简单。
那为什么你第一次看到上面的知识点,会觉得有点难呢?原因很简单:陌生感带来的错误认知。你已经熟悉主谓宾那一套,现在猛然接触到一个新的角度(其实不新,只是我们很少这样去教),不能马上适应。
这是所有人接触新事物的自然反应。这个自然反应之后的选择,才是人与人的认知差异所在。认知上懒惰的人,一觉得陌生,就立刻不想继续了解了,哪怕守着旧的一套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
而认知上勤奋的人,会花点时间研究对比一下,然后再做决定。这个时间并不需要很长。比如我设计的《OP功能英语教程》,你只要花一个小时看完第一大讲的视频,立刻就会发现它很简单。
事实上,所有学过这套课程的人,都反映英语太简单了,学起来太轻松了。我们的中学生学员,很多都是初一学完课程,然后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英语就一直很好,最后高考平均130分以上。
正如下面这位母亲说的,他们初一就解决了英语问题,就有更多时间留给其它学科了。
还有像下面这样的成年学习者,在40岁时找到了学习英语的乐趣:
甚至有学员已经达到了看小说像玩儿似的境界。
我这里还有很多类似的学员反馈,但我想这几个例子已经可以佐证我的第三个原因了。
我是一直在读书的书先生,感谢你的阅读。
正规考试题目有错的概率很低。迁就错误教学内容,实际上降低了做对正确题目的概率。 语言知识是成体系的,迁就错误教学内容,实际上就放弃了掌握正确的知识体系。 正确的知识体系和学习方式实际上是更容易掌握的,学习效果也是更好的。
《OP功能英语》,直接学功能,学了就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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