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异化,还是劳动所有权异化?

教育   2024-11-24 09:3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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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及其手稿等著作中,转向从分工及劳动过程中劳动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分配方式之历史演变出发,以劳动与其所有权的历史性关系为抓手,深化和发展了早期异化理论,从所有制深入所有权,最终把异化劳动揭示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劳动和所有权彻底分离的产物,并指明了未来社会发展中异化劳动消除的路径,即基于社会的个人所有制基础上重建劳动与所有权的统一。





作者:寇 瑶

(西安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 710032)

Abstract

摘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私有财产说明异化劳动理论,并将共产主义看成是对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及其手稿等著作中,马克思转向从分工和劳动过程中劳动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分配方式之历史演变出发,以劳动与其所有权的历史性关系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早期异化理论。从所有制深入所有权,最终把异化劳动揭示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劳动和所有权彻底分离的产物,指明了以社会的个人所有制为基础重建劳动与所有权的统一是未来社会发展中消除异化劳动的路径。

关键词:异化劳动;所有权;劳动所有权


自从《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 《手稿》)重新面世以来,异化劳动理论得到学术界持续关注和研究。然而,围绕异化劳动理论在马克思思想发展史中的地位和意义则形成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青年马克思在《手稿》中创获的异化劳动理论代表其理论高峰,其后的批判理论则是一种倒退。第二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早期异化劳动理论是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框架下建构的,是一种非科学的理论。1845年之后,马克思则从人本主义转向了历史唯物主义科学方法论,放弃了之前的异化劳动理论。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贯穿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前后期,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从非科学走向科学的理论。学界对于异化劳动理论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不同的解读模式,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鲜有从劳动所有权视阈把握异化劳动理论,所以想要更深入、更准确地理解异化劳动理论,有必要提出劳动所有权这一视角。《手稿》时期,当马克思把私有财产或资本看作是积累起来的他人的过去劳动,这时异化劳动理论所要解决的私有财产来源问题已经切入劳动、财产权、所有权等主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 《形态》)《资本论》及其手稿等著作中,马克思以劳动与所有权关系为抓手,考察历史上劳动与所有权从最初的统一到彻底分离的演变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人的劳动从自主性向异化的蜕变,最终把异化劳动揭示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劳动和所有权彻底分离的产物。马克思从所有制深入劳动所有权来分析异化劳动,进而通过重建“劳动与所有权的统一”为异化劳动的扬弃找到一条可靠的路径。

①手稿指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制(1857—1858年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制(1861—1863年手稿)》《资本论(1863—1865年手稿)》,学术界将《资本论》和三大手稿简称《资本论》及其手稿。


1

异化劳动的理论内涵:从道德话

异化劳动到科学的异化劳动

马克思早期异化劳动理论的建构是接着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讲的,在该著作中,恩格斯明确指出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缺陷在于对自己的前提即私有制缺乏反思,把私有制当成建构其理论的出发点,这就使其无力处理由此前提导致的当时触目惊心的经济现实,即工人的绝对贫困。在恩格斯理论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在《手稿》中的基本思路是从工人绝对贫困这一当时的经济事实出发,对国民经济学家所预设的理论前提进行批判分析,早期异化劳动理论就是这一分析批判的成果。在《手稿》之后,随着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深入研究,以及接触到英国现实的经济发展、工业状况,其思想迅速发生变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及其手稿等著作中,早期道德话语中的异化劳动进一步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被重新予以规定。正是基于马克思前后思想的变化,异化劳动有着不同的理论内涵。

早期异化劳动理论是在一个复杂的语境中建构的。表层受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影响,实则“是作为理论赋型原型中更深层级他性镜像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劳动外化以及对象性定在所造成的自我异化,以及扬弃异化复归主体的否定辩证法”。[1]但是马克思借助费尔巴哈自然唯物主义对黑格尔唯心辩证法进行改造,用生产劳动辩证法取代了黑格尔观念辩证法,把主体自由本质的实现与生产劳动联系起来,从对象化活动的角度定位异化劳动。

在《手稿》中,马克思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看到了对象化劳动过程中所出现的异化事实。即“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2]51面对同样的经济事实,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却作了不同的解释。作为经济学领域的路德,亚当·斯密洞见到了财富的主体本质就是劳动,从而超越了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对于财富狭隘的理解,对于这一洞见,马克思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那么按这一逻辑,作为劳动对立面的私有财产就可以理解为劳动自身异化的结果,但以他为代表的国民经济学家只关注一般劳动,只看到了劳动创造财富的普遍本质,却忽视了不同历史阶段劳动的特殊性和差别,并没有把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的真实劳动,即劳动和财富的分离,作为研究的起点,而是把作为劳动之结果的私有财产作为研究起点,从而把劳动创造价值以及财富的占有视为一个自然的过程,实际上,起了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辩护的作用,这样异化劳动就处于国民经济学家的视野之外,就此而言,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又进行了明确的批评。

与国民经济学相反,马克思发现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劳动与财富是分离的,工人的对象化劳动过程中同时还发生着劳动的异化。青年时期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规定主要表现为由劳动自身的异化所导致的一系列相关的异化,具体表现为彼此关联的四种形式:劳动者与其产品相异化、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人与其类本质相异化、人与人相异化。马克思在《手稿》中也分析了劳动者同其劳动产品的关系(劳动产品不归劳动者所有),强制劳动下工人变得畸形、智力迟钝等现象。虽然此时马克思揭示了异化劳动的事实,分析私有财产时已切入财产权、所有权等主题,但他的思想还受道德话语的统摄,以道德为标尺来展开对异化劳动的批判,还没有深入从劳动与所有权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异化劳动。

随着经济学研究的深入以及受费尔巴哈自然唯物主义的洗礼,马克思理论立场彻底改变,之前的道德话语被唯物史观科学方法论所取代,异化劳动被置于分工和交换体系下予以规定。在《形态》中,马克思不再从理想的劳动视阈而是从分工出发规定异化劳动。马克思在考察分工发展史时,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前由自然所形成的分工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因为不发达,劳动者对本行业劳动过程中的所有工序都必须熟悉,由此产生了劳动者对劳动表现出一定的兴趣,甚至可以升华为一定的艺术感,此时劳动本身及劳动者都还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只是随着分工进一步发展,引起了生产和交往的分离,生产和交往分离的结果便是工厂手工业的产生。从这时起,劳动屈从于分工而非自愿,劳动的自主性随之丧失,蜕变为一种异化劳动,因为“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3]537

《形态》之后,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立足于唯物史观,马克思重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异化劳动的新向度,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异化劳动理论。

第一,劳动社会性质的异化。劳动社会性质的异化是由货币的产生所造成的。在社会分工和交换不发达的生产阶段,生产以使用价值为目的,个人的劳动及与他人的关系还没有发生异化。随着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交换也发展起来,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成为每个人的生产条件。马克思指出交换虽古已有之,但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才得到充分的发展,这时生产的目的从生产使用价值转向生产交换价值,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成为交换价值。这就使得交换价值成为一种与各种商品本身相脱离且自身作为一种商品又同这些商品并存的存在,交换价值在纯粹形式上固定下来就产生了货币。交换价值离开产品在货币上独立化使得物的价值与物的实体分离开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本质上是人们交换其劳动的社会关系,现在却取得了支配人活动的抽象的物的表现形式。“活动的社会性质,正如产品的社会形式和个人对生产的参与,在这里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物的东西。”[4]51

在货币上,人劳动的社会关系异化为支配人的物的关系。在《手稿》中,马克思批判国民经济学把应当阐明的东西当作前提时,就已经提出考察全部异化与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

 第二,劳动与活劳动能力相异化。不同于《手稿》,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已经深入政治哲学的背景,基于劳动所有权理论对资本主义生产进行分析,揭示其生产过程中劳动和活劳动能力相异化的事实。活劳动能力作为一种抽象的可能性存在于劳动者身体中,只有当劳动者劳动时,才能发挥出来,是活劳动能力自己的生命表现。但是,在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中,“甚至活劳动本身也表现为他人的东西而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4]111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统一的生产过程分裂为劳动的客观条件——材料和工具与劳动的主观条件——活劳动能力,而这两者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资本家和工人,工人仅对他的劳动能力拥有所有权。活劳动能力与实现它的客观条件相分离,而劳动不可能从无中创造出任何东西,工人为了获取必需的生活资料,就只能用自己的活劳动能力同表现为资本的客观条件相交换。通过交换,资本占有了活劳动,劳动被并入资本,资本作为对活劳动的统治权同活劳动能力相对立。于是,劳动在客观条件中的实现就被当作他人的实在从自身中排斥出来,把自己当成一种贫穷的、抽象的劳动能力,同不属于劳动而属于他人的这种实在相对立。

第三,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与活劳动能力的分离必然使得劳动产品与人相异化。劳动的客观条件与活劳动能力相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条件,活劳动能力对于客观条件来说也只是表现为一种与之交换的特殊使用价值从属于资本。活劳动为了换取生活资料已经让渡给资本了,就像材料和工具一样是他人的。“因此,对劳动能力来说,产品也表现为他人的材料、他人的工具和他人的劳动的结合,即表现为他人的财产。”[4]111-112由工人生产的劳动产品与工人相异化成为他人的财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马克思特别指出,是否占有劳动产品不是凭借劳动,而是凭借是否占有劳动资料。

第四,劳动者主体的异化。以上的异化必然造成劳动者主体自身的异化。关于劳动者主体的异化,不同于《手稿》,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是在机器体系及科学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应用下予以规定。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劳动者成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个要素。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考察了劳动资料加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后演变为固定资本的过程,固定资本的最后形态则表现为机器体系,并指出这一过程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劳动资料适合于资本要求所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因此,知识和技能的积累从一开始就同劳动相对立,被吸收到资本中,成为固定资本的属性,这些变革彻底改变了活劳动在生产中的作用。活劳动在前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被消解了,作为机器的死劳动被赋予运动,而作为活劳动的工人则异化为死劳动的一个有意识的器官,其劳动被贬低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个要素,机器体系代替了劳动者的相互协作成为支配劳动过程的基础性力量,工人则成为机器体系的附属物,即看管机器,防止它发生故障。

其二,智力因素与工人相对立。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继工人的劳动被贬低为生产中的一个要素之后,进一步探讨了科学和机器体系在生产中的应用使知识作为异己的力量与工人相对立。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第一次使自然科学为生产服务,自然科学从诞生起就被并入资本,成为生产财富的手段,且在这一过程中压制个人智力的发展。“科学的应用是建立在生产过程的智力同单个工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相分离的基础上的。”[4]358智力作为他人的财产权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使工人的智力畸形化。并入资本的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引起智力因素与工人相异化,这也是 《手稿》和《形态》所没有提及的。


2

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源:

私有财产到劳动所有权异化

对异化劳动表现形式的说明就隐含着对其产生原因的揭示。马克思对异化劳动根源的探讨,随着理论立场的转变经历了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手稿》时期,马克思试图从私有财产出发解释异化劳动。马克思在分析了工人及其产品这个异化事实后,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在现实中如何去说明这个异化事实?如果劳动产品、劳动活动不属于我,那么它属于谁?马克思回答: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而是有别于我的另一个人。只有人自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马克思这时已经在人与人的生产关系中考察异化,并且正确揭示了工人在生产财富的同时也生产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资本正是凭借这一社会关系占有和支配工人的劳动及其产品。

但此时,青年马克思受制于理论立场和知识储备的局限,并没有沿着这一思路继续向前推进,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受一定抽象道德立场的限制,未能科学地解释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源。马克思用私有财产来说明异化劳动,但同时又把私有财产看成是异化劳动的必然结果。在《手稿》中,马克思肯定了斯密从主体向度把财富的本质归于劳动的功绩,批评其他多数经济学家只是从客体方面考察私有财产,将其看成是与劳动对立的一种物性存在。当从主体向度把财富看作是主体劳动的产物时,那么物性的私有财产一定是劳动本身自我异化的结果,这就已经把劳动异化的概念链接到了劳动所有权异化的概念上,这两种异化本质上都是人的自我异化,只不过劳动异化侧重于主体的角度,劳动所有权异化侧重于客体的角度。马克思此后对异化劳动根源的探讨正是沿着劳动所有权异化这一逻辑展开的。

只有洞悉了异化劳动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劳动所有权的异化后,进而转向对私有制之劳动所有权异化的批判,这种抽象的道德立场才能以一种釜底抽薪的方式被消解。换言之,只有立足于分工、交换及其所导致的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才能正确理解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源。

在《形态》中,随着唯物史观的创立,马克思开始从分工、交换所导致的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分配来考察异化劳动,“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5]28他还明确指出:“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是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产生了所有制……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5]27-28这表明,马克思已经切入所有制这一生产关系的高度来分析异化劳动。但此时还没有深入从资本主义所有制框架下劳动和所有权关系这一视角去分析异化劳动。这一视角在之后的《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才得以充分展开。

历史上首次讨论劳动和所有权关系问题的并非马克思,所有权作为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只是到了近代随着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分离、市民社会的出场、人们占有其劳动成果的合法性问题的凸显,劳动、财产权、所有权才成为资本主义市民社会中最重要的问题。

所有权概念首先在洛克《政府论》中得到全面论述,其核心观点可以表述为:劳动是劳动者合法地占有自己劳动产品的根据,洛克以劳动为基点来论述所有权,自洛克以降,劳动就成为构建所有权理论及以其为核心的法权正义的基石。这一理论在亚当·斯密、黑格尔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区别在于洛克和亚当·斯密的理论方法缺少历史的维度,“要么像契约论政治哲学家那样将之证成为由自然法所给定的先验性价值,要么将它们诠释为从自身来获得合法性的独立政治原则,这样便遗忘了对它们的发生学本源和生成基础的追索与探析”。[6]由于缺少历史维度,把资本主义市民社会中劳动和所有权看成是天然统一的,忽略了劳动和所有权关系在历史上的形成和演变过程,因此看不到资本主义市民社会中劳动所有权的剥削性质。

这种论述劳动所有权的先验主义方法在黑格尔这里得到彻底纠正,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将所有权看成自由意志的定在,把所有权置于现实历史中,放在市民社会中予以把握。在历史的思考中,所有权不再以无批判、非反思、先验的方式呈现出来,而是以一种历史的方式呈现出来,用市民社会指认财产权、所有权,把所有权还原到市民社会领域,黑格尔将自由、财产权、所有权引向了现实。这就为正确认识市民社会中劳动所有权的本质提供了新的方法。

马克思沿着黑格尔的路径,让洛克等人的问题回归现实,用历史批判的方式来讲这些问题。马克思同样也是以劳动为线索讲述这些问题,且采用了洛克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原则,即所有权表现为对自己劳动产品的占有。但在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中,马克思发现为洛克、斯密等人所着力辩护的自由、生命、劳动权、所有权在雇佣工人这里是被剥夺的。不同于他们,马克思不是为自然个体的劳动如何形成自己所有权的诉求作洛克式的辩护,而是揭露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框架下,劳动和资本的分离以及分离后所带来的劳动所有权的异化,因此,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与他们的理论有着本质的区别。洛克等人的劳动所有权理论是把直接碰到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所有权制度作为前提条件,不去考察私有制下所有权制度的历史演变,不去证明这种制度本身是否合法,不去反思“私有财产正当性如何”,而只是证明所有权取得方式是否合法。这些前提性问题不搞清楚,对劳动与所有权的内在关系,进而对异化劳动的扬弃也就不可能提出建设性的策略。马克思始终是在特定所有制条件下谈所有权,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与雇佣劳动之对立的过程恰恰来自劳动与所有权从最初的一致到分离之演变过程。马克思所有权理论正是通过考察历史上劳动与所有权关系的演变以揭露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中劳动和所有权分离这一事实,进而揭露劳动异化的根源,为此,马克思着重考察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劳动和所有权彻底分离只是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才发生的,那么雇佣劳动制和其他劳动形式有什么区别?雇佣劳动制的确立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历史条件?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指出资本的形成和雇佣劳动制的确立有两个历史条件:其一是自由劳动及这种自由劳动同货币相交换,以便再生产货币及实现增殖。当奴隶制或农奴制的关系消灭后,活劳动能力属于本人,并且通过交换才能支配它的力的表现时自由劳动才出现。并不是所有劳动和货币的交换都表现为雇佣劳动。雇佣劳动不能单纯被理解为对象化劳动同活劳动之间的交换,而是作为自身保持价值的对象化劳动同作为这种对象化劳动的使用价值的活劳动之间的交换,生产的最终目的是创造价值、创造货币,而不是直接享用或创造使用价值。当以生产货币、实现价值增殖为目的时,财富的生产和占有便发生了分离,货币的持有者成为财富的所有者,而财富的生产者不再是财富的所有者。

其二,自由劳动与实现自由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劳动与其实现的客观条件由最初的统一走向分离的过程也是劳动和所有权由统一走向分离的过程。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者是劳动过程中必备的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当这三者在历史发展中发生解体并为不同的人所拥有时,自由劳动就蜕变为雇佣劳动。资本家拥有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所有权,工人仅仅对自身的劳动能力拥有所有权。而劳动能力作为一种主观的抽象潜能要实现,必须依靠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等客观因素。马克思指出雇佣劳动就像资本的关系一样内部充满着矛盾。

雇佣劳动产生的这两个条件是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历史的产物。为了弄清楚这一历史过程,马克思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的各种所有制形式,即亚细亚的、古代的、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及其中劳动所有权的特点,在这些所有制形式中,劳动本身、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进而劳动与所有权的关系是怎样的?第一,生产的主要客观条件不是劳动的产物,而是已经存在的自然,即活的个人和土地,这些自然条件是劳动的前提。第二,劳动者和劳动本身都被并入生产的客观条件之中。第三,劳动者把自己看作是劳动的自然条件的所有者,但这些条件还必须通过本人的劳动才能成为其劳动的客观条件。第四,对自己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则是以他作为共同体成员的身份为中介的。

总之,在这些所有制中,财产有意识地把生产条件看作是自己的东西,把自己的存在看作一种属于它所有的客观条件中的存在,那么,财产本身就只有通过生产劳动才能实现实际的占有,在这些所有制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关系中,劳动还没有发生异化。

但马克思指出,随着生产劳动的发展,在一定生产力发展阶段上所形成的共同体的特殊形式,以及与它相联系的劳动者对劳动客观条件所有权的原始统一关系一定会遭到解体,不仅包括劳动者对土地、劳动工具、生活资料所有权关系的解体,还包括劳动者本身、活劳动能力属于生产客观条件的这种关系的解体。以上关系解体的历史过程导致两个结果:“ 一方面,是自由的工人(可能性上的) ,另一方面,是资本(可能性上的)。客观条件与这些变为自由工人的阶级的分离,必定同样会在相反的一极表现为这些条件本身的独立化。”[4]156这一过程使此前联系着的因素处于相互对立、相互否定中,大批个人脱离了他们先前对劳动客观条件的肯定关系,从而使自己变为一无所有的自由工人,唯一财产是他们的劳动能力。所有劳动的客观条件从它们与这些个人先前的联系中游离出来,以独立的价值形式存在,与那些已同这些条件分离的、丧失了财产的个人相对立。通过考察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所有制形式,一个客观事实就呈现出来,即劳动与所有权的分离是历史的产物。因此,马克思批判古典经济学家忽视了这一历史解体过程,把资本的形成史与资本已经决定、支配整个生产的关系相混淆,必然得出荒谬的结论,即资本积累并创造了生产的客观条件,并且为一无所有的工人提供了这些条件。“最后,就由此得出资本对他人劳动的果实有永恒权利的结论,或者不如说,从简单而‘公正的’等价物交换规律中引申出资本的赢利方式。”[4]157正是忽略了劳动与所有权关系演变的历史过程,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资本看成是永恒的生产形式,并竭力为其辩护,马克思嘲讽他们,这些辩护“证明他们没有能力把资本作为资本所采用的占有方式同资本的社会自身所宣扬的所有权的一般规律调和起来。”[4]109

为了进一步揭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劳动的特殊性所引起的所有权之异化的事实,首先,马克思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这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在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那里并未区分,马克思批评斯密把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都看作商品,明确指出商品必须被看作是一种和劳动本身不同的存在,要阐明雇佣劳动就必须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劳动本身,在它的直接存在上,在它的活生生的存在上,不能直接看作商品,只有劳动能力才能被看作商品,劳动本身是劳动能力的暂时表现。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阐明真正的雇佣劳动以及‘非生产劳动’。”[4]233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资本占有的不是工人的劳动力,而是他的劳动。对这两个概念的区分表明马克思已经开始从劳动力的角度揭露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由此,当马克思研究立足点从斯密的一般劳动价值论转向资本主义特定的雇佣劳动形式时,劳动所有权原则进一步深化为劳动力所有权原则。

其次,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中,劳动和劳动力是分离的,劳动者必须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在市场上出售,与任何别的商品一样,只有让渡使用价值才能实现交换价值。作为生产资料占有者的资本家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商品,资本家支付给工人工资,以换取其使用价值即劳动。由于购买者消费了这种商品,消费是资本家与劳动力买卖结束和完成后才开始的,所以这一过程在交换领域中遵循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律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权规律。马克思把这一条规律称为第一条规律,即“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性”。[4]120

最后,劳动和劳动力的分离导致生产领域中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辩证地转化为资本的占有规律。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连续生产过程的分析,揭示出剩余资本II的前提无非是剩余资本Ι的存在,是他人过去的对象化劳动,是没有支付任何等价物、不经过交换就占有了他人的劳动,换言之,“对过去的或客体化了的他人劳动的所有权,表现为进一步占有现在的或活的他人劳动的唯一条件”。[4]106于是所有权原则发生了辩证转化。当生产发展到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时,资本本身根据它内在的本质创造出它自己的前提,即不通过交换占有创造新价值的现实条件。所以,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仅是商品的生产过程,更重要的是资本与劳动关系本身的再生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比物的生产更重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马克思在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时再次强调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重要性。一旦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成为前提,“以劳动为尺度的等价物的交换,会转化为不通过交换而对他人劳动的占有,转化为劳动与财产的完全分离”。[4]163在所有权掩盖下的最初行为的等价交换原则就成为一种假象,一种必然的假象。所有权的第一条规律就转化为第二条规律,即“所有权表现为对他人劳动的异己性的否定”。[4]120马克思指出第二条规律同第一条规律一样被承认为规律。在第二条规律下,劳动者能够享有其劳动成果的最初原则已经遭遇了“辩证的转换”。于是,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关系由所有权规律转变为价值增殖过程中的占有规律。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作为各种劳动的结合体,因其中的组成部分彼此毫不相干,所以对于工人来说虽然属于他们自己,但已经是异己的、被强制的生命活动。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再次指认了所有权异化这一事实。“现在,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他人无酬劳动或它的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成了似乎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7]674表面上看,资本主义占有方式好像同最初的商品生产规律相矛盾,但实际上这种占有方式的产生绝不是由于这些规律遭到违反,恰恰是由于这些规律得到应用。按照市场上的交换规律,工人获得自己劳动力商品价值时必须让渡其使用价值即劳动,而资本家就是“借助于现在也归他所有的劳动,把已经归他所有的生产资料转化为一种新产品,这个产品在法律上也归他所有”。[7]674于是,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就转化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

马克思敏锐地洞察到,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中,所有权与私有财产制度紧密关联在一起,所以劳动与所有权表面上同一的假相实则包含着劳动与所有权分离的真相。马克思把所有权原则从交换领域推进到生产领域,从整体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性和不正义性,代表了近代以来政治哲学最深刻的思维水平。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劳动与所有权相分离是劳动发生异化的根本原因。

所有权以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生产关系下发展起来,所以考察马克思劳动所有权时一定要和特定的所有制联系起来,不能脱离特定的所有制来抽象地探讨所有权。马克思承认劳动所有权基本原则,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占有自己的劳动产品,他所批判的是这一原则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走向自身的反面,造成劳动者不能占有自己劳动产品的事实,并以此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进行深刻批判。马克思对异化劳动根源的探讨从《手稿》时期的私有财产到《形态》中的所有制,再进一步推进到《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所有权的异化。


3

异化劳动扬弃的路径:从哲学上的

共产主义到重建劳动与所有权的统一

马克思对异化劳动扬弃路径的探索也经历了一个过程。《手稿》时期,在第三笔记本中,马克思批判萨伊、李嘉图、穆勒等经济学家从客体角度理解私有财产,把私有财产看成是与劳动对立的物性存在,同时肯定了恩格斯把亚当·斯密称为经济学中的路德是有理由的,并指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作为自为地存在着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就是劳动。”[2]73

人作为一种对象性的存在,在劳动的中介下与对象发生关联,通过对象化的劳动创造财富,但是在雇佣劳动制下,人的对象化、生命的外化意味着对人的对象性的剥夺,变成异己的和非人的对象,由此可推出工人所创造而与工人对立的私有财产表明劳动自身发生了异化。私有财产既是劳动发生异化的原因,又是劳动异化的结构性产物,只有扬弃私有财产才能回归自由自觉的劳动。此时,马克思站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立场上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劳动辩证法予以改造,将黑格尔自我意识的外化及其扬弃并向自我意识复归替换为工人劳动的异化及扬弃劳动异化并重新占有自己的劳动本质。马克思特别强调工人重新占有自己的劳动本质绝不是在意识领域实现的,而是在私有财产的运动中通过共产主义方案来实现。“从异化劳动对私有财产的关系可以进一步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从私有财产等等解放出来、从奴役制解放出来,是通过工人解放这种政治形式来表现的。”[3]167

共产主义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也是对一切异化的积极扬弃,最终实现人重新占有自己的劳动本质。但这种共产主义运动绝不同于蒲鲁东意义上的粗陋的共产主义或政治性质的共产主义。粗陋的共产主义把财产理解为物,陷入改良主义的错误路径,政治性质的共产主义同样不理解私有财产的本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超越了二者,上升到人的本质层面,看到了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认识到异化劳动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是哲学现象,它是生产劳动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仅通过理论上的批判是不可能消除的,只有通过生产力高度发展才能扬弃。马克思虽然看到了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是劳动,但此时还没有达到私有制生产关系变革的层次。

在《形态》中,马克思继续沿着这一思路向前推进,提出在旧式分工体系下出现的私有制和异化劳动的扬弃只能通过生产力高度发展引起旧式分工的消灭来实现。换言之,整个劳动方式都必须被扬弃,但是它只有在一个与财产一起改变人之为人的共同体中才能被现实地扬弃。这时马克思已经明确提出异化劳动的扬弃只能建立在由生产力高度发展所带来的私有制生产关系变革的基础上。

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进一步从所有制进而所有权出发来分析异化劳动扬弃的路径。《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揭示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和所有权分离这一事实使劳动者的劳动成为一种异己的劳动,因此,“为了使劳动重新把劳动的客观条件当做自己的财产,就必须有另一种制度来取代私人交换制度”。[4]163

但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抽象道德层面对这一事实进行批判,而是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客观分析,认为这种分离促成了大农业、大工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新社会制度的建立创造了历史前提,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是历史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这一思想得到了更详细的阐明,马克思指出当资本主义发展到劳动对资本实际上的从属阶段时,必然引起两个变化:第一,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发展,单个资本家手里必须拥有资本的最低额,换言之,必须拥有一定社会规模的生产资料。第二,许多联合起来的工人劳动共同使用这些生产条件,这就使得劳动将以社会规模得到使用,劳动过程本身的改变又使资本丧失一切个人的性质。因此,个别资本家占有生产条件就会与这种大规模生产相矛盾。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对立形式一旦消除,“结果就会是他们社会地占有而不是作为各个私的个人占有这些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只是生产资料的这种社会所有制的对立的表现”。[4]386马克思再次强调要实现这种转变,物质生产力要达到一定的发展阶段,只有这时,“资本家对这种劳动的异己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的个人的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4]386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马克思再一次明确提出了重建个人所有制问题。在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私有制表现为各个独立的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这一私有制发展到一定程度就生产出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进而被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代替。一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起来,在它内在生产规律的作用下,劳动会进一步社会化,生产资料也会进一步转化为社会地使用的公共生产资料,在这一趋势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会被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7]874只有当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取代了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在此前提下劳动者再次占有生产条件,劳动和所有权实现统一后,异化劳动才能被扬弃从而走向自由劳动,因此,变革所有制进而扬弃劳动所有权的异化是实现自由劳动的前提条件。

所有权是在近代市民社会出现后才凸显出来,且以私有财产权的方式呈现出来,所以近代以来所有权被看成是私有财产权,并成为财产的普遍范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这一既定事实出发竭力为其辩护,但是他们却没看到私有财产权概念蕴含了两种绝对异质的自由观。具体而言,因生产资料占有方式的不同,一些人对劳动产品具有自由的支配权排斥了另一些人对其自由的支配权。“所以,私有财产权作为实现人的自由的手段,必定只是从限制人的自由中夺取的。在这里资产阶级法权制度按照原则必然是矛盾的。”[8]不同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马克思而言,所有权不仅关注“所有者是谁”,更重要的是搞清楚“所有制”的性质问题,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在不同性质的所有制中,所有权所实现的自由是完全不同的。正是所有权的性质不同,才导致消费资料在不同人之间的不同分配。“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9]

马克思对所有权的性质进行了区分,他是在什么意义上反对私人所有权?对此要区分一般意义的私人所有权和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中的私人所有权。马克思并不反对一般意义上的私人所有权,因为“这种占有并不会留下任何剩余的东西使人们有可能支配别人的劳动”。[10]43

消灭私有制主要是指私人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并不是消灭维持个人生存的生活资料。“我们要消灭的只是这种占有的可怜的性质,在这种占有下,工人仅仅为增殖资本而活着,只有在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他活着的时候才能活着。”[10]43 所以马克思只是反对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中的私人所有权,因为这种所有权以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从而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支配和奴役他人。在《法国工人党纲领导言(草案 )》中,马克思提出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度,只能是诉诸政治范围内的革命以改变现存的所有制。

综上所述,马克思认为异化劳动的扬弃只能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方式被颠覆为前提,当私有制被社会所有制代替后,劳动和所有权才能真正实现统一。在这一背景下,人类可以通过生产的、外化的活动实现自身的解放,其自由就是在他在中与自己同在。


4

结语

异化理论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并成为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一种独特的理论视角。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内涵丰富,青年时期的马克思立足于政治经济学批判,贯彻和推进了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批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思路,即不反思作为自己理论前提的私有制的合理性问题,以致背离自己的前提陷入二律背反的矛盾,沿着这一思路,马克思对其不加反思的前提进行反思,追问私有财产存在的理由和根据,从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就越贫穷这一国民经济学事实出发,对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条件下之工人劳动进行分析,得出关于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在《手稿》时期,马克思用私有财产来解释异化劳动,提出共产主义的解决方案。虽然马克思已经认识到要从劳动、资本、土地的互相分离来理解异化劳动,但是在批评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时还没有关联到劳动所有权,没有上升到私有制生产关系变革的层面。

随着理论立场的转变和研究的推进,当马克思认识到劳动价值论内在地关联劳动所有权时,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劳动与所有权的分离视为异化劳动产生的原因,异化劳动扬弃的前提必然是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代替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实现生产资料所有权性质的变革,在这一基础上进而实现劳动与所有权的统一,由此才能真正消除异化劳动,向自由劳动复归。《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异化理论在理论逻辑上深化和拓展了早期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不仅仅是对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劳动异化事实的客观描述和揭示,更重要的是指向了超越劳动异化的路径。

马克思从劳动所有权原则入手把握异化劳动及其扬弃对于今天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基础则是所有权,所以所有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改变了生产资料占有方式的性质,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从所有制层面克服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彻底分离的事实,保障了以劳动为基础的劳动和所有权的统一。依据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新的条件,如何从法权的角度规范、引导劳动所有权原则发挥积极效应显得尤为重要。既然劳动所有权以劳动为核心,那么社会主义制度下就应保障那些基于劳动而来的所有权。基于当下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及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所有权制度的建构既要超越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所有权制度,同时还要扬弃以苏联为代表的纯粹公有制下财产制度的僵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建构财产权、所有权制度,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已经做出说明,在该著作中,马克思讨论未来社会分配问题时,遵循劳动所有权一般原则,提出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马克思并非批判劳动所有权的一般原则,而是批判这一原则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发生异化后导致工人阶级的贫困,这就为如何制定所有权制度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三重所有权制度,即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前两者保证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实现,维护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私人所有权维护了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而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都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所以社会治理的目标并非取消私人所有权,而是在法权上合理承认与保护私人所有权,在事实层面上实现劳动与所有权的统一,防止财富占有上的两极分化,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2024年·第6期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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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德]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6.

[10] [德]马克思,[德]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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