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统治者绍兴和议的深层次原因

文摘   历史   2023-02-03 22:34   重庆  

                                                                                              文|万里云扬

在上篇文章《绍兴议和时金真有灭宋的实力?瞎忽悠的文人能不能去真正了解一下古代军事!》中,我从冷兵器时代战争特点、宋金双方主战装备对比、双方战争能力、地缘形势等方面进行了剖析,得出了当时金根本没有灭宋的可能、相反宋如坚持北伐有大概率收复黄河流域失地的可能性的结论。质疑我这结论者,大概率并不了解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所以我不打算和他们过多纠缠,给知识储备不足而又自信满满者补课这事,费力还不一定讨好。

今天试图探讨这样一个问题:为何在明明北伐有望成功、并且金军根本无力威胁宋廷的情况下,南宋朝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南宋朝廷,而不是秦桧个人,也不是赵构个人)会选择这么一招臭棋:上赶子和谈?这个问题,恐怕是很多读者更为关注的。一方面,大家痛惜南宋朝廷的不可理喻!另一方面,这又是真实的历史,异常让人痛心的真实历史!

南宋朝廷做出这一糟糕至极(为何糟糕至极我后面还会讲)的决定,并非没有其内在的深层次理由,当然,这种理由并不能为朝廷的这一糟糕决策正当化;或者说,绝不能说存在某种理由就能认为这种决策是英明的。就像我们分析犯罪现象,通常要找出罪犯犯罪的动机与原因,罪犯犯罪通常存在动机和原因,但存在犯罪的动机和原因并不能证明罪犯无罪,就是这个道理。

首先可以排除几个流传甚广的因素。如,秦桧是金方间谍、大奸臣,他忽悠了赵构。这一点近些年来多有批驳,赵构不是猪头,没有他的首肯,秦桧害不了岳飞,这当然是没问题的。甚至于有人为秦桧鸣冤,认为他不过是在替赵构受过,他几乎就是一无辜的白手套,赵构乃真凶,如果有人非要这么看问题,明显也简单幼稚了。你真以为,没有秦桧们(注意,这里是复数),赵构一个孤家寡人,凭一己之喜好,就能杀岳飞、并做出决定国运的和谈决策?

有论者分析了赵构冤杀岳飞的各种动机。如:岳飞兵权大、人清高、还功劳大,很可能功高盖主;如,岳飞胆敢上言立储的事,简直就是在揭短骂赵构(这厮因为早年因惊吓似乎丧失了那方面能力);如,岳飞迎回二圣,会危及赵构皇位;等等。

这里面有的说法非常幼稚,完全不懂古代宫廷政治游戏规则,如赵构迎回二帝会危及自己皇位;也不想想,当时的民众对于靖康耻的悲愤,谁会支持这两位祸国二货复位而逼迫主持收复山河的高宗让位?(并且议和前其实徽宗已经过世)这种可能性想都不用想。之前李渊、李旦、李隆基都没能复位;之后太上皇也没有复位的,除了明代夺门之变极其特殊(景泰帝已经重病将死)。至少,赵构所能看到的历史里,还几乎没有正统王朝失去皇位当了俘虏的皇帝重新夺回皇位的先例。

那么其他说法有道理么?比如建议立储和功高盖主?这些因素是否真实得具体分析。但是需要澄清一点,这些因素即便属实,通常能够使赵构痛恨岳飞,而不一定能使赵构对岳飞痛下杀手,更不足以使赵构做出与金媾和的愚蠢决策。因为,很多东西,并不是赵构一个人能决定的。

这里估计就有人会拿所谓的封建专制皇权来说事了。以为,赵构是皇帝,就真的能为所欲为。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误解。任何一个社会,最高统治者,要维系其统治,都绝不是仅仅依靠一个所谓的皇帝的身份以及相关社会体系法权体系授予皇帝的法定权力就能做到的。真实的权力运作中,最高统治者,必须依靠或心悦诚服、或出于害怕、或出于习惯而支持他的人才能完成统治。并且,这里面心悦诚服支持他统治的人还不能太少;这些人或者是出于对他的尊重、更多无非是利益的共谋。

举几个同样是宋代的例子,宋真宗不想去前线冒险,生生被寇准等大臣逼着去了澶州。宋神宗想重用王安石变法,生生被一堆守旧大臣阻挠着。为何?因为这些文臣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团,有着足够的利益诉求,同时有着足够的力量,以影响皇帝的决策。相反,像宋徽宗那样,自己画画画,弄弄花石纲扰扰民,昏庸不堪,但碍不着文臣及其后面的利益集团,反而没事,随他瞎折腾就是了。

当然,现实中皇权的强弱,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皇帝的能力与威望。有能力、威望的君主,会有很多人觉得跟着他干有盼头,所以他的决策更容易被信任而贯彻。典型如汉武帝,当然,汉武帝当时也非常善于寻求社会集团中自己的合作者,打压可能的不合作者。注意,他是参与并主导了不同社会集团的斗争,而非仅仅是自己一个人独断专行。也有的朝代皇权很弱。比如东晋诸帝基本上受制于已经做大的士族门阀。皇帝动不了这些人的利益,这些人不高兴时可以换皇帝。但是,再有威望有能力的皇帝,也绝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尤其大政方针方面需要考量利益集团(其实也就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强如汉武帝晚年也得玩轮台悔过这么一出。强如李世民也没法贯彻自己想重建世袭分封的想法。

所以,仍何一个统治者,其实都需要与社会上现存的占优势的统治阶级进行合作,才能维系其统治,那种不顾统治阶级利益的“专制”统治者,如刘子业,折腾不了几天就被干掉了。封建帝王,在面对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时,权力远远没有想象中大,他可以凭自己好恶杀几个人、私生活胡折腾,但他动动整个统治阶级利益,试试?所谓的可以为所欲为的东方专制君主,只存在于西方人的东方主义想象之中。

那么我们具体分析一下绍兴和议时的南宋统治阶级,他们的态度是什么?这里首先得澄清哪些人是南宋的统治阶级:毫无疑问,主要是南方的地主阶级,因为当时土地是最重要的财富、土地税是最重要的税收来源。靖康之乱中,北方沦陷了,大量在北方的精英被俘、战死或者投降。部分人南渡。但这些人或者所带财富有限、社会地位下沉,或者带有一定财富,到南方购置土地成为了地主。但后一种概率并不大。宋是一个通货紧缺的时代,贵金属尤其缺乏。宋代地主与农民之间基本就是契约关系,没有人身依附关系。所以南渡者能够控制的人力与财富都是相对有限的。这一点和永嘉之乱的晋士族大不一样。

南宋早期的政治精英中,不少是北方南下的,包括秦桧。然而,很快,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大多成为了南方地区的土地拥有者,当然很多人渐渐边缘化了。即便还有很多官员来自北方,然而,面临的具体现实问题是,必须取得南方地主阶级的支持才能够有效地维持统治。这时,不论来自南方北方,文官阶层大多成为一个南方地主阶层的代言人,或者融入南方地主阶层之中。

我没有详细去考察靖康之耻到绍兴议和前的开科取士等情况(这个功课以后一定要补),但我们大致应该能判断的是,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分为三种:南方本地士大夫、北方南渡后在南方取得土地或者与南方合流的士大夫、北方南渡后没有在南方取得土地的士大夫。三者的经济势力、三者与南方整个地主阶级的关系,不言而喻。

综上,到了绍兴年间,我们可以认为,南宋的中坚精英(在朝廷有职权的或者有经济实力的),大多是已经是南方地主阶级或者南方地主阶级的代言人。武将中亦有这种人,如广为敛财的张俊;也有人没有成为南方地主,如清廉的岳飞。

那么,我们就必须考量一下,构成南宋当时统治中坚的文官-地主集团,北伐对他们意味者什么?首先,这些人的财产来源主要是南方土地,按照宋代的相关制度,北伐,并不能增加他们的土地,以及他们的其他收益,因为宋代的土地基本上私有化了,北伐后的土地也是有所有人的土地,并不能被包括赵宋皇室在内的人随意再分配。并且,南方地主即便在北方获得土地,其实也很难经营,并且北方土地那时已经不如南方肥沃,经济价值相对有限。其次,这些人主要是文官,北伐中他们更多只能担负保障后勤等辅助角色,而不能像武将一样到一线杀敌建立军功,从而获得相应封赏或官场提拔。上述两点决定了北伐对于南方文官-地主集团收益不大。而同时,需注意,北伐的各种费用,需要从南方筹措,也即,南方文官-地主集团其实是要付出一定成本的。在需要付出一定成本、却又不太可能有收益时,南方的文官-地主集团会做什么样的选择?

当然,在议和前,金军南下之时,或者有金军南下威胁之时,南方的文官-地主阶层多半是支持抵抗的。因为他们的土地很可能被南下的金军蹂躏甚至彻底侵占。这种情况下,他们有一定的动力支持抗战,这也是秦桧南下后曾经被赵构冷落过一段时间的原因。

那么,对于赵构本人,他真的如同很多史家所设想的那样,被吓破了胆而不敢北伐么?这个真的很难说,胆子再小,在自己的军队节节获胜时主动接受不利条件求和,也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例外似乎出现在后世被洋人吓破胆的清廷在中法战争中的媾和);也不太符合人们对专制皇帝贪得无厌权力欲的设想(当然,上文已经澄清,这种以为专制皇帝为所欲为本来就是一种误解),能多统治一些地方(意味着更多贡品、更多财富、更宽泛的美女来源啥的),何乐而不为?然而,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最后杀岳飞、和谈的决策当然是赵构拍板的。但是,这绝不是赵构凭一己之好恶能做出的决策,因为这是事关国运的议和。

也有一种解释,岳飞兵权太大、功劳太大,赵构及朝廷乃至文官集团无法驾驭,必欲除之而后快。这种说法其实也不能完全经得起推敲。很多人不太清楚,虽然民间俗称岳家军,但这支军队确实是赵宋的国家军队。一支军队能否成为统帅可以用以造反的私兵,两个因素非常重用:财政独立、人事独立。唐代的藩镇就是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才敢于造反、割据的。岳飞的部队其实不完全具备这两个条件(据说有屯田自给了部分粮饷,但真正战时同时屯田是不可能的)。此外,岳飞部队的家眷大多在南方,岳飞拥兵造反,真会得到士兵支持?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岳飞能获得支持、号召力的一个前提是他忠君爱国。他一旦造反,等于丢了自己最核心的声誉资源。那他的实力会大打折扣的。

况且,当时南宋,除了岳飞以外,还有大量其他掌握军队的优秀将领,如吴玠兄弟、韩世忠、刘锜、张浚、张俊(这厮兵权大但不够优秀),等等,都足以制衡岳飞。怕岳飞独占功劳,派几个资历更深的统帅在名义上辖制他就行(岳飞当时相当年轻、资历不算太深)。总之,限制岳飞兵权,赵宋朝廷有的是办法。根本不必议和、自费武功。另外,从岳飞蒙冤岳家军并没有造反为他讨公道来看,这支军队也根本不是岳飞的私兵,而是忠于朝廷的。所以,忌惮岳飞功劳太大而杀他、议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这样看来,为何会有绍兴议和以及岳飞蒙冤,既不能仅仅从秦桧、赵构的个人好恶方面寻求原因,也不能从岳飞的存在对当时统治集团可能的威胁方面得到有效解释。更有解释力的一种可能是,从北伐中不能更多获益、却要为北伐支付相关成本的当时的南宋统治阶级:文官-地主集团,并不愿意进行北伐,而希望与金媾和,因为这是符合他们最佳利益的选择。这个集团,早期是支持岳飞抗金,帮他们保住在南方的既得利益的;然而,当岳飞的兵锋已经能收复北方失地时,这一举措在伦理方面有着正当性,然而,却已经不符合甚至有损于他们的根本利益了。这时的他们,更为普通地选择了推动议和。秦桧也好、赵构也好,不论他们内心真实想法如何,他们做出议和的决策是与这个南宋实际的统治阶级利益集团相一致的;如果他们做出的决策与这个统治阶级利益集团不一致,恐怕他们自己的地位难保。

从长期看,历史的进程往往就是如此。表面上某个统治者、独裁者任性或理性的决策,一定是要得到相当多的统治集团精英的拥护,才能够真正付诸于实施。卡里斯玛(韦伯的术语,其实就是个人魅力)强如成吉思汗者,他的决策也是顺应了蒙古精英甚至更多蒙古牧民的利益,才能够得到贯彻的。这个问题上,没有例外。严格意义上,从来没有过单独的独裁统治者,只有统治集团统治阶级。背后的统治集团、统治阶级决定了统治者的所为,而非相反。

能够主导议和的,肯定不是赵构、秦桧个人,而是他们所代表的整个南方文官-地主集团。这个集团并不能从进一步北伐中捞取更多好处,反而会支付军费成本,以及承担朝廷权力更多向有战功的武将倾斜的危险。这种情况下,他们选择了上赶子议和,放弃甚至阻挠北伐。至于岳飞被杀,则有触犯了这个集团利益的因素、也有秦桧、赵构私人喜好的因素。前文已经述及,统治者可以听凭自己的喜好杀几个人,但很难真正做出不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决策。绍兴议和是关系统治集团利益的决策;而杀岳飞与这决策有关,也可能与统治者个人利益喜好有关。

这,恐怕才是南宋方面做出绍兴议和决策的真相。

这一决策高明么?对于南宋当时的文官-地主阶级,当然是符合他们利益的。但是对于中华民族,却是灾难性的。议和中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条款,直接割裂了南北方的国族认同。北方遗民渐渐有了金国人的认同,尽管事实上受着女真人的残酷压迫,尤其是在金世宗认真治理黄河流域之后。这直接严重降低了11631206两次北伐成功的可能性。金后期面临蒙古威胁时,甚至将都城迁到了汴梁,将北宋黄河流域故地作为自己最后的抵抗基地,大量北方民众成为了金蒙互斗的牺牲品;而大量汉族儒家知识分子甚至选择了为金殉节。这其实意味着中华民族事实上一定程度的分裂。而金亡之后,投奔南宋的汉将,则多受歧视。典型者如刘整,在南宋文官集团的逼迫下投奔了蒙元,成为了帮助蒙元攻克南宋战略重地襄阳的元凶。

而南宋收缩到大散关-淮河一线以南。一方面丧失了北方的民众,一方面彻底丧失了北方可能的军马马场。这些对南宋未来的军事力量建设都是非常不利的。同时,更致命的是,丧失了原本已经发达的钢铁业基地。中国主要的煤矿和铁矿,都在北方。而经济重心在南方。煤铁资源与经济中心的分离,影响是极为深远的。相当大程度上使类似英国那种煤铁复合的工业化成为不可能。彭慕兰的《大分流》一书中尖锐地指出了这一点。当然,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总之,南宋统治集团:文官-地主集团做出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决策,因而有了绍兴议和。然而,这个决策对于中华国族,却是非常不利的。统治集团与国家民族的利益出现了分离。今天中美贸易战乃至更深层次的中美对抗,事实上中国某些掌握一定话语权和其他实力的精英集团,他们的集团利益,尤其是短期利益,也很可能是与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不符合,这个时候,需要如何整合取舍不同的利益,形成一致对外的爱国主义同盟,其实是很考验政治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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