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报行合一全面落地,强调差异化、精细化、合理性

文摘   2024-08-09 18:18   浙江  




上周五这个文件《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金发〔2024〕18号),越学越发现信息量很大。


除了明确接下来两个月密集调整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预定利率、保证利率上限外;还明确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此外,还重磅明确了报行合一全面落地,以及新型产品演示、产品分级人员分类差异授权等重点。



报行合一全面落地

     渠道产品差异化、精细化管理


《通知》明确要深化“报行合一”,加强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要求各公司在产品备案或审批材料中,应当标明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等销售渠道,同时列示附加费用率(即可用总费用水平)和费用结构。


对此自媒体普遍解读为“报行合一”全面落地的政策依据,但同时新规也给予了一定的弹性空间,一个公司内部,结合不同渠道实际情况,(可以并且需要)差异化定价,确保费用及其结构合理可控,实现精细化管理。


“报行合一”虽然直接针对的产品定价,实际上更是对险企综合成本管控的重大变革性政策。去年下半年银保渠道先行,随后年初经代跟进,而个险渠道由于牵扯较广,各家都在探索的路上,此次文件以管控总费用和其结构的要求,对全渠道政策落地进行规范,也是对市场探索的回应。


分红险、万能险演示差异化

                    合理引导预期


《通知》明确,对于分红型、万能型产品,各公司在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突出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强调账户的利率风险共担和投资收益分成机制,帮助客户全面了解产品特点。要平衡好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与浮动收益、演示利益与红利实现率的关系,根据账户的资产配置特点和预期投资收益率,差异化设定演示利率,合理引导客户预期。在披露红利实现率时,应当以产品销售时使用的演示利率为计算基础。


也就是,从前端销售演示开始,分红、万能就应该体现不同产品间的差异性,引导客户预期。而对最近备受关注的分红实现率情况,新规也进行了调整,即分红实现率的分母为销售演示利率。如此,选择权交给了保险公司:如果选择前端较高演示,那么可能面临分红实现率较低的后果;如果选择前端降低演示,则销售人员可能会吐槽产品竞争力不足。


如何平衡其中厉害,成为一项技术更艺术的活。


人员分类、产品分级、差异授权

       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


今年3月起,《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2023年第2号)实施,对销售前、中、后行为进行全面规制,其中非常关键的就是“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和“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 及其相互之间的衔接。


 《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再次要求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有序实现销售人员资质分级、产品分类、差异授权。加强产品适当性管理,根据消费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交费能力销售适配的保险产品,不得将浮动收益误导为保证收益。

关于该《通知》,我们前后花了三个篇幅来学习,确实是信息量非常大。


最后小编总结一下学习心得,三个字——差异化——或者展开一下,差异化、精细化、市场化、合理性,是其精髓。这也符合从公司分类监管到产品、人员分类各种“差异化”的整体方向。






其他不赘,下面点赞~在看~扫码加V~

特别说明:文章基于个人认知范围,如有偏差,感谢指正。





保鲜老友记
老友π,老友π,老友π——可是平台竟然不支持这个π ---小失望,求平台支持。 至于功能啊,还没想好,初衷是帮助大家寻找性价比更好的保险产品---just be patient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