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享年年增额护理:长期利益 看我看我

文摘   2022-08-30 13:58  


办法总比困难多。


看到健康险公司的增额护理、增额意外呀,脑子中就闪过这念头。


今天,就看一个健康险公司出品的储蓄类产品——增额护理:乐享年年



第一部分,还是简单梳理产品形态及费率模点。


今天稍微有点儿变化,不过最终看着还是……表格喂。

说明:本表仅帮助您理解产品使用,具体以产品条款和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下同


保险责任很简单,就是长期护理保险金和疾病身故保险金——而且两责任又基本一致,除了:


护理保障给付有一项特殊要求,就是满6周岁。关于这个点的设计或限制,不是特别理解,因为本来产品在被保险人未成年阶段仅给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大者,那么,即使6周岁前失能界定存在实际困难,如果真出险了,按二者取大给付,保险公司也谈不上多少“损失”——至少说,客户也没额外“获利”。


因此也找了下另外一个健康险公司的同类产品,颐悦无忧,还真没这个限制呢。


本产品这么设计,或是出于严谨性考虑? 


不过,从另外一个更加人性的角度解释,或较合理:婴幼儿阶段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很正常,而随着时间推移,被保险人自然地获得自理能力。假如保单在婴幼儿阶段因为不能自理就终止了,反而不是好事。



 第二部分,自然,主要是产品利益比较。


首先,本产品在某平台是包装为增多多3号,所以先看看与大哥增多多2号的情况。


注意,增多多2号是典型的增额终身寿,保险责任为身故全残保险金,跟护理险有些差异咯。


不过二者都属于类储蓄型产品,所以在上表中,二者比较主要看现金价值的强弱:


首年3号略优不过从第2年开始,直到第26个保单年度末,3号现价表现不如2号——尤其是第2至7年,二者比值不足80%从第27个保单年度末起,3号完胜。


此外,就俗称的“返本”时间看,2号现金价值超过已交保费的时间较早,在第7年;3号在第9年。超过2倍已交保费的时间,二者一致;超过3倍的时点,3号提前1年。其他时间点吉吉看表啦——红底白色文字格。


然后,我们找前面有提到的另外一个增额护理,颐悦无忧,一起看看。


先说返本时间,本表时点跟上一张表格基本相似。不赘。


但就两产品现价比值,有差异:


前面9年,颐悦无忧表现良好,尤其是第6年,即超过已交保费,现价是乐享年年的1.75倍。


乐享年年在第10年开始全面超越,优势在0.3~0.5个百分点。还真不能无视这小小优势,表中案例高的能差几万块呢,而且重点是,在这些头部(产品性价比)产品中,再微弱也是优势,不容易的。


再来一张表,拉了知名度比较高的几个增额寿,其中最后一款司马台还是稀有的互联网专属产品。


同样逻辑,后红底白色文字格为“返本”时点。


关于现价表现,乐享年年后期确实强劲,在几个产品中独占鳌头。



 第三部分,简单陈述几个点。


乐享年年可附加投保人重疾豁免,不过有限制,仅当可豁免总保费不超过40万方可附加


此外,从某平台获取信息看,本产品还可搭配一款万能险——金银花长期护理保险(万能型)。具体规则可留言咨询。


查阅保险公司官网,该万能险最低保证年利率3%,最近几个月实际结算利率,若是在2020年2月25日起投保的话,年利率都在5%呢——相当高了吧……不过,万能这玩意儿,当下的结算利率,并不代表将来啊。


最后,提一下很多消费者有关注到,其实条款中有约定的两个小点儿:


第一,乐享年年可以减保吗?

产品条款直接约定了减保及其条件,其中最关键点是,每个保单年度内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额的20%。


第二,意外身故合同怎么处理?
由于监管相关文件规定,护理险保障责任不得包含意外身故,因此,对于这种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合同终止情况,产品条款第二十三条合同终止第(一)点进行了约定,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现金价值。当然,对于初期意外保障缺口,也可以通过另行购买意外险来补充。


其他不赘,下面点赞~在看~扫码~
特别说明:文章基于个人认知范围,如有偏差,感谢指正。


保鲜老友记
老友π,老友π,老友π——可是平台竟然不支持这个π ---小失望,求平台支持。 至于功能啊,还没想好,初衷是帮助大家寻找性价比更好的保险产品---just be pat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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