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是教育的根本宗旨。习作教学中,“德”的涵养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一
回溯历史,唐宋古文运动强调“文以明道”,周敦颐提出“文以载道”,朱熹提出“文道合一”, 元初名儒郝经说“道非文不著,文非道不生”。文以载道的主张在中国文学中早已确立了核心地位,并作为文学传统一直延续下来。
瞩目当代,教育大家于漪老师也曾说“文章的光彩首先在于思想发光。”毋庸一一列举其他专家的观点,这些阐述都精辟地道出了立德树人与习作教学的关系。
基于此,学生习作素养的提升不应止于“语言”能力的发展,习作教学更应超越习作本身,引领学生做人。这是应有的认识。
“先做人,再做文。文如其人,言为心声”。有怎样的心灵,就有怎样的语言;有怎样的人品,就会写出怎样的作品。习作本身以及习作的过程,始终也蕴含着为人之道。这不可忽视。归根结底,这是语文学科工具性与人文性相统一的特质。
其实,又岂止是语文老师呢?比如,就交往语言而言,各学科教师,都肩负着引导学生学会说话、正向表达的责任。各学科教师都应该深刻地领悟到,正向表达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处事方法。要让学生懂得,自己和父母说话、和老师说话、和同学说话?都要饱含正向情感,语言的内容和说话的态度都应该彰显着对父母的感恩、对老师的感谢、对同学的友情。即便有误会,也要心平气和,好好说。这种正向的表达,应该贯穿在“五育”的各学科教学以及师生、生生的各种活动中,潜移默化。
二
落笔生花处,皆是育人时。习作教学有着独特的育人作用。教师要敏锐地捕捉和辨析学生习作中流露的价值追求。
[案例]统编小语教材四年级下册第八单元的习作是“故事新编”,要求学生重新编写一个龟兔赛跑的的故事或续写(教材给出了比赛结果的几个不同选项,列举了不少想象的“情节”或“新规”……)。
一位老师教学时发现,有不少学生为帮助小乌龟取胜,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象丰富,规则新颖,方法巧妙,内容合理有趣。同时,也有些学生的想象和写法让老师出乎意料:
比如,有学生写的做法是“和裁判搞好‘关系’,给兔子吹黑哨,让小乌龟赢”;还有学生的办法是“提前在兔子的跑道上挖个坑,让兔子栽跟头”……这些想象固然丰富,但手段却是损人利己、弄虚作假的。在研讨该案例时,有老师说,这些现象生活中有,可以这么写,而且不落俗套。有老师认为不可以这样为文。
究竟该如何审视和指导?笔者以为,对这类想象必须引导和匡正。固然,作文教学反对说套话、说假话。但是,无节制地放任学生的自主体验,一味地以为“现实中确有的现象”皆可为文,就可能将作文教学导向学生个人纯主观的反应。这种反映不具有代表意义,更非主流价值观。因此,不能以为当成真实生活的反应。如果放任学生这样取材和为文,则是一种简单化、粗暴化、华而不实的学风。
反过来讲,如果学生希望小乌龟取胜,则可以借鉴教材设置的“新情节”“新规则”,甚至可以根据“公平竞赛”的原则,借小乌龟之口提出修改比赛规则,拓展新的规程。也可以来个“逆向思维”,想象小乌龟抱着“和高手过招,不论输赢”的心态,勇敢参赛。这样的价值取向方能立起学生的“德”。
习作教学不可矫枉过正,真理越雷池半步就会成为谬误。因此,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在习作中不断审视自己,校正精神航向,提升学生习作素养当以“立德为首”。
(全文约1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