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以原法律系为基础,长期以来,始终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是学校的骨干学院。在学科建设上,法学院以法学基础理论和公法学为主要特色,现有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法律职业伦理、军事法、体育法、党内法规(立法学)、法律实践教学九个研究所(教研室)。近年来,在“双一流”建设中,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院教师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教书育人,精研学术,贡献了许多成果,本栏目将每周五定期予以推介。
《治盗之道:清代盗律的古今之辨》
谢晶 著
商务印书馆2024年版
内容简介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盗,作为一类罪名,在古今中外法律史上都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有清一代乃我国传统时代的最后一个王朝,亦是传统法制发展的最后阶段,故《大清律例》的盗律尤能展现传统治盗法制的内容和特色,并进一步观照出整个传统时代治理之道的精神与命脉。清代盗律及其实践反映出传统时代已经形成了较为发达的立法、司法技术,在严定并恪遵律例的同时,又能不局限于制定法的形式逻辑,以实践为面向,把礼范畴内的伦理、情理等纳入进来,矫正纯粹逻辑机械、僵化的弊病,综合发挥刑政与礼乐的作用。可是“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统治者往往难免倾向于重视刑政而忽视礼乐,让律例愈加繁复、严苛,甚至以刑罚之威与民争利,此其失也。
“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治盗之道,律与刑是治标,治本则在乎(统治者)厚德敛欲,切实做到养民、富民、教民、亲民。清代治盗法制及实践的利弊得失,值得当下借鉴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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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谢晶,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曾赴东京大学、台湾大学访学。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3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7篇。出版古籍点校作品《府判录存》([清]邱煌撰,商务印书馆2023年版),主编教材《中国法律史研讨课》(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课题、司法部青年课题、教育部古委会课题等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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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 | 白琳谛 张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