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逻辑学研究》2024年第2期
作者简介
# 许天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数字法治实验室成员。先后在《逻辑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近十篇。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人工智能逻辑、法学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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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克服个案验证的局限,在一般性层面上准确、有效地评判权衡方法的方法论效用,是法律权衡理论面临的重要问题。社会选择理论在讨论集体决策时使用的“偏好聚合”视角,可从形式理性的面向为解答该问题提供线索。实例研究首先表明,法律权衡与集体决策共享偏好聚合的数学形式,二者的运作皆表现为从复数个体偏好向整体偏好的过渡。以此为桥梁,社会选择理论对集体决策悖论的分析,显示了形式理性同样对权衡方法是必要的。依据偏好聚合的数学形式,社会选择理论为集体决策方法定义的形式理性条件及验证手段,则可转化为检验法律权衡方法的形式理性与方法论效用的一般性方案。作为试验,该方案被运用至阿列克西提出的法律权衡方法“权重公式”,发现了权重公式在形式理性上的重要特征与方法论局限。
引言
2偏好聚合:从集体决策到法律权衡
3形式理性的定义与验证
4试验样本:权重公式的形式理性
5结论
文字编辑 | 靳益群 孙霖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