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案例分享|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注意!不能以合同当事人名义提出支付工程款的请求
楼市
2024-09-19 11:11
四川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案号:(2009)民一终字第75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在于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规则和合同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合同法》立法和审判实践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依据该原则,只有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起诉和被诉。本案各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彼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性质无异议。
因此,涉案《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只能对特定的签约主体环亚公司与医大四院产生约束力,而且,只有环亚公司与医大四院才能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刘国力作为医技楼项目施工负责人,是依据环亚公司的意思表示从事负责施工管理,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为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的承包人”的条件,其与《施工合同》签约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不能以合同当事人的名义向医大四院提出支付工程款的请求
。同理,医大四院也不能为刘国力设定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即不能向刘国力支付工程款。环亚公司与医大四院作为《施工合同》的相对方,理应依据约定向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但医大四院在明知环亚公司的意思表示后,向刘国力支付了8806222.35元工程款,其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约定。因此,医大四院2007年5月9日后支付刘国力的8806222.35元工程款,环亚公司不予认可为该公司收取的工程款,依据充分。医大四院应向环亚公司支付该笔工程款,一审判决该笔工程款由医大四院支付刘国力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刘国力对于该笔8806222.35元工程款,负有向医大四院返还的义务,医大四院亦有权向刘国力追偿。
上述案例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有力体现,有效地保护了《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根据该原则,只有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起诉和被诉。
为什么不能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直接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立意和宗旨,是为保护实际施工人利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在一定意义上,主要是保护建筑业市场农民工的权益和利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
实际施工人的构成条件为: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与转包人与违法分包人之间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无效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实际施工人依据无效合同关系,享有独立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zNTIzNQ==&mid=2650806071&idx=1&sn=8821e6d373a0ea9aa5ebb3ddc8721812
建设工程风险防范
让您工程款不再难! 3000个项目1000亿工程款成功经验,帮您彻底解决工程款难题!关注有收益,咨询有惊喜
最新文章
发包人以借款形式向实际施工人预支工程款,发包人不得以超付工程价款为由要求实际施工人返还
主张预期利益为何这么难?
工程老板们,项目挂靠时这三种责任需要注意!
案例分享|约定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因其从属性而无效
实际施工人注意!合同中约定放弃或调整违约金无效
面对财评审计的“久拖乱砍”,六个方法带你突破
财评审计结果与实际结算不符情形下,诉讼时你该如何准备证据
案例分享|当事人对接受行政审计作为结算依据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而不能通过解释推定的方式
因审计部门无法出具审计报告,以财政审计作为造价结算的依据的约定不再适用
能规避这五点,您一定能突破财评审计的“久拖乱砍”
审计部门审计与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并无必然性联系,审计报告不应影响双方结算的效力
当事人约定以政府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审计机构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出具审计结论,则视为付款条件成就
案例分享|在未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情形下,3招教你回款
案例分享|工程老板们,项目挂靠时这三种责任需要注意!
为何承包人主张预期利益那么难?
中途退场的实际施工人请注意!这项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程序中,买受人的“唯一住房”不能被执行
发包人以借款形式向实际施工人预支工程款,发包人不得以超付工程价款为由要求实际施工人返还
面对财评审计的“久拖乱砍”,六个方法带你突破
财评审计结果与实际结算不符情形下,诉讼时你该如何准备证据
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案例分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垫资利息该如何约定
案例分享|约定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因其从属性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利息该如何约定
实际施工人注意!合同中约定放弃或调整违约金无效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中标人提出的让利承诺无效
案例分享|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注意!不能以合同当事人名义提出支付工程款的请求
未经生效判决予以确认,承包人能否在执行程序中主张优先受偿权
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两年未申请执行,是否已经过诉讼时效?|来看看法院如何判定
总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有效情形下,合同中约定的“背靠背”条款并不必然无效
建筑工程行业中的“隔层发包”出路在哪里
当事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中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变更约定有效
建设工程领域中,施工单位如何追加被执行人以实现债权
工程老板注意了!公司减资该这样做
审计结论未出,双方当事人已进行结算,审计结论不影响此结算效力
工程老板们请注意!避免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财评审计”的久拖乱砍!
面对财评审计,做好以下这三个步骤让你稳收工程款
四步教你如何通过合同约定避免“财评审计”的久拖乱款!
工程老板们请收藏!面对财评审计,应该这样报送结算书
实际施工人是否能越过仲裁条款起诉发包人
黑白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施工中多份无效合同工程价款该如何结算
案例分享|最新司法观点:“背靠背条款”下不能以约定第三方先付为由拒绝付款
工程分包商的福音来了!最高院确认“背靠背条款”无效!
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相关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出借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该如何认定和处理
实际施工人请保存!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清单
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结算是否应以承包合同的结算为前提
建设工程施工黑白合同均认定无效情形下,以双方真实意思和实际履行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一文告诉你停窝工损失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该如何避免损失产生
案例分享|双方当事人对于工程没有明确的交接手续,可以工程实际投入使用时间作为计算欠付工程款的起息点
实际施工人注意了!转包、违法分包导致合同无效情形下,最高院告诉你应该这样做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