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是物质”与“命题者是人”一样都是正确的:对24年山东卷第9题官方解析的个人看法
有老师在群里转发了2024年高考山东卷的官方解析,由于此前笔者撰文分析过该卷的第9题,所以特意发看了一下官方对第9题的解析。看完解析之后,笔者更加坚定地认为山东卷第9题是一次命题的失误,在此提出,请大家批评指正!
2024年高考山东卷第9题如下:
9.玑衡抚辰仅由十八世纪在华任职的欧洲学者主持设计,是中国古代传统仪器制度与西方计量刻度的完美结合。2024年初,中国驻斯洛文尼亚大使馆与北京天文馆合作,利用3D技术制作了巩衡扰辰仪一比一复制品,并赠送给设计者的家乡--斯洛文尼亚。
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融合中西方科技的玑衡抚辰仪诠释了“和实生物”的理念
②玑衡抚辰仪及其复制品是通过实践创造出来的客观实在
③“中西合璧”的设计思路创新了“天人合一”思想的内涵
④赠送复制品传递着中国“尚和合、求大同”的价值追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官方答案:B
笔者认为,试题中的玑衡抚辰仪及其复制品与其他物质的具体形态一样,都是一种客观实在,命题者认为②是对物质概念的曲解。
官方解析的截图如下:
从截图可以看出,官方解析排除②理由是:玑衡抚辰仪及其复制品都是人们通过实践创造出来的具体物质形态,而客观实在性则是一切物质具体形态的共同本质,因此选项②错误。
什么是“客观实在”?教材没有解释,我们只能从字面上分析,“客观”意思是不是主观想象的,是脱离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实在”意思就是现实中存在。
教材给“物质”概念下的定义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随反映的客观实在。根据这个定义,凡是世间属于物质范畴的,都是“客观实在”,自在事物,如,太阳、地球、太平洋、喜马拉雅山等,属于物质范畴。人为事物,如,长城、长江大桥、杂交水稻,衣服、面包、住房、汽车等,属于物质范畴。
凡是属于物质范畴的事物,就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示物质的共性。也就是说,不管是哪种物质具体具体形态,都具有“物质”的共性。如果不具备物质的共性,就不属于物质范畴。
太阳、地球、长江大桥、汽车等都属于物质范畴,就都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就都具有“客观实在性”。
玑衡抚辰仪及其复制品与长江大桥、汽车这些人为事物一样,都是人们通过实践创造出来的具体物质形态,都是一种具体的客观实在。
我们还可以用“人”这个概念的定义来说明这个问题。
“人”是什么?人能制造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根据这个定义,凡是属于“人”的范畴的,都是“能制造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张三是人,是具体的“人”,张三就一定是“能制造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
我们从来没有怀疑属于“人”这个概念范畴的“具体人”是“能制造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
为什么却不认可属于“物质”这个概念范畴的“具体物质形态”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笔者知道,命题者的观点也是很大一部分一线教师的共识,个人认为,命题者的观点是对教材的曲解,我们一起来看教材表述:
命题者的观点,应该就是根据截图中的“概括了宇宙间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共同本质,而不是指某一种具体形态”得出的。
与命题者的观点相关是观点是“具体物质形态不是物质”,试题中的观点就是根据这个观点演绎出来的
教材承认物质概念“概括了共同本质”,也就是概括了所有对象(各种物质具体形态)都具有的本质。
“人”概括了所有人的共同本质,所有人中的任何一个“都是人”。
“物质”概括了所有物质具体形态的共同本质,所有物质具体形态中的任何一个都是“物质”。
命题者认为具体物质形态不是物质,不是客观实在,根据命题者的观点,宇宙间没有哪一种(个)具体物质形态是物质,就如同说“任何一个具体的人都不是人”一样荒谬。
如果太阳、地球、长城、汽车、面包都不是“物质”,宇宙间还有物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