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岳霖先生《形式逻辑》中的一处知识性(非逻辑)错误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世界的认识不断深化,人类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当今时代,任何人都不可能掌握世间的所有知识,是不可能能有“全才”的,被我们称之为“全才”的人,也只是涉猎的领域较多,掌握一些跨学科的知识而已,真正意义上的全才是不可能有的。
近日,为了弄清楚“四概念错误”,翻看了一些逻辑学著作,偶然发现金岳霖先生在《形式逻辑》一书中的一处知识性错误。自此提出,请大家批评指正。
在金岳霖先生主编的《形式逻辑》中,关于“四概念错误”,举了下面的这个例子:
物质是永恒不灭的,
钢铁是物质,
所以,钢铁是永恒不灭的。
金先生对这个例子的分析,全文如下:
“在这个三段论的大前提与小前提中都有‘物质’这个词语。但是,这个词语在大前提与小前提中却分别地表达了两个不同的概念。大前提中的‘物质’是表达哲学上物质的概念,它就是:在人们的意识之外,并且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的客观实在。在小前提中的‘物质’是表达具体物体这个概念。这个三段论犯了四概念的错误,它违反了三段论的规则,因而是不正确的。”
(下面是金岳霖先生主编的《形式逻辑》第154页的截图,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版)
金先生的上述分析错在哪里?
“物质是永恒不灭的”源自化学上的一个原理,即“物质不灭定律”,也称“质量守恒定律”,物质不灭定律指的是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这一规律表明,物质在化学反应中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只是从一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形式。这一定律最早由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于1756年提出,后经过法国化学家拉瓦锡的大量实验验证,并得到广泛认可。
也就是说,“物质是永恒不灭的”中的“物质”是化学中的一个概念,与“钢铁是物质”中的“物质”也是化学上的一个概念,在两个前提中,是同一个概念,书中的三段论并没有犯“四概念错误”。
事实上,“钢铁也是永恒不灭”的,钢铁可以被制作成其他的产品,如铁锨、汽车的底盘、铁钉等,如果把铁快埋入土中,由于铁是较活泼的金属,很容易与土中的空气、水分结合生成氢氧化铁、氧化铁,这过程叫锈蚀。氢氧化铁与氧化铁的混合物疏松多孔,体积膨胀约7倍,叫铁锈。因体积膨胀导致土体裂隙,助长水、气源源不断浸入;因铁锈疏松,便于金属铁不断接触水、气的氧化锈蚀,如此恶性循环,久而久之,铁锈分子经土体裂隙慢慢扩散,铁离子以另外的形态永远存在周围土中,只是我们肉眼看不到了而已,并不是消失了。
所以,根据大前提“物质是永恒不灭的”,与小前提“钢铁是物质”,得出结论“钢铁是永恒不灭的”,不但推理结构正确,结论也是实际相符的。
也就是说,在化学学科中,“物质是永恒不灭的”中的“物质”并不是哲学上的“物质”,金先生把它理解为哲学上的“物质”,应该是不熟悉化学上的“物质不灭定律”。金先生是逻辑学家,在逻辑学领域造诣深,并不意味着他就没有知识短板和盲区,他也跟我们常人一样,也不可能是全才,出现这个错误也就在情理中之中了。
金先生的这个知识短板,与他所处的时代与他自身的经历有直接关系,现在的初中化学教材上,就有“质量不灭定律”,如果金先生接受的是今天的初中教育,他就不会不知道“物质是永恒不灭的”中的“物质”并不是哲学概念,就不会在他的著作中选取那个三段论为例子。
最近发现,多部逻辑学著作中“四概念错误”的例子及其分析存在一些瑕疵(令文分析),但金先生的这个例子及其分析应该是明显错误的。
亲爱的读者,您觉得笔者的分析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