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要求丈夫每次亲热前写300元欠条,10年下来,写下的欠条总额差不多20万,丈夫最终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妻子竟要求结清20万欠款,妻子:不付清就告你婚内强奸。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江苏的陈先生是做销售的,有时候完不成业绩压力大,他就喜欢去酒吧喝酒放松放松。
他和妻子李女士也是在酒吧认识的,那时候李女士也经常去那家酒吧,她气质好长得也漂亮。
但陈先生知道自己配不上,一直没敢去搭讪,只是远远偷看。
直到2012年的一天,陈先生又在酒吧看见了李女士,他借着酒劲去要李女士的联系方式,没想到还真要过来了。
之后很快两人就确定关系结婚了,结婚的时候陈先生给了28万彩礼,他感觉自己能娶到妻子,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结婚当天晚上,送走亲友后陈先生随即抱住妻子,李女士却一把推开了他:我以前被前男友背叛过,以后你要是想亲热,就得先写好300块钱的欠条,如果你一直对我好,这些欠条就是废纸。
陈先生愣住了:我爱你还来不及,肯定不会背叛你,欠条就不用了吧?
可李女士态度坚决,陈先生也只好答应,这个“规矩”一直延续着,就算后来有了孩子,李女士也没改变主意,还把每张欠条都贴在记账本里。
到了2022年,陈先生每次看见那一箱子记账本,就感觉自己的婚姻太奇葩了,跟交易一样,对李女士的怨气也越来越大,经常说些难听的话。
有一次陈先生应酬喝多了,回到家看着睡着的妻子想亲热一番,李女士被他折腾醒后,一脚踹开他:欠条呢?
陈先生再也控制不住心里的火气:你还有完没完,整天欠条欠条的,怎么跟卖的一样!
这句话也激怒了李女士,两人打了起来,陈先生的胳膊还被李女士手里的剪刀划伤了。
第二天陈先生提出要离婚,李女士同意了,但提出了一个条件:这些年的欠条,差不多20万,你先给我结清,不然就告你婚内强奸。
陈先生没想到她能这么无情,先一步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作废欠条。
02 法律分析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强奸罪”的对象扩大到包括“妻子”,但认定婚内强奸需要符合严格的构成要件:行为人违背对方意愿,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发生性行为。
醉酒那晚陈先生被李女士制止后就停止了行为,而这之前的近十年里,双方发生关系都是在陈先生写了欠条的情况下进行的,属于双方约定好的行为。
所以就算李女士以婚内强奸告上法庭,也不会得到支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是婚姻中一项正常的权利义务,李女士把它变成明码标价的交易,违背了公序良俗。
并且陈先生每次都写欠条,存在明显的胁迫因素,李女士以拒绝夫妻生活为要挟,逼迫陈先生签下欠条,这种属于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最后法院判决,允许离婚,陈先生写的20万欠条无效。
03 案件教训
网友们表示:这是职业病吧,肯定是婚前收钱收习惯了。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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