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孩子年纪小,不能算数。法院判了!
武汉的卢女士和丈夫做生意十几年,积累了不少家产,但白手起家的他们大手大脚地花钱。
2022年初他们想找个稳妥的投资方式。一开夫妻俩打算买几套房子,但看着房价走势不太稳定,他们有点担心。
正好那时候黄金价格一直在涨,卢女士觉得黄金最保值,于是花了830万买了31斤金条,用信封包好,放在了家里的保险柜里。
因为平时生意忙,他们对13岁的儿子小飞的关注少,平时都是保姆在照看他。
表面上小飞只是淘气,但内心已经很叛逆了,经常去网吧和台球厅,还认识了一群比他大很多的朋友。
2023年的一天,卢女士和丈夫都出差了,家里只有保姆和小飞。没想到小飞趁保姆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偷偷打开了保险柜。
他拿出金条后,交给了在台球厅认识的20岁朋友王某帮忙变卖。
王某通过自己的关系,联系了几家黄金回收店,把金条都换成了现金。每次卖完,王某就从中抽取一部分“跑腿费”,剩下的钱给小飞。
小飞拿到钱后,在网吧包夜玩游戏,给游戏充值买装备,请朋友们吃饭唱歌,还给王某转了21万表示感谢。
卢女士夫妇出差回来,把新签的合同放进保险柜,卢女士看着装金条的信封有点不对劲,拿出来一看,里面竟然全是石头。
夫妻俩赶紧报了警,警察侦查线索后跟陆女士说:保险柜没有被破坏的迹象,很可能是熟人作案。
没多久就查出来是小飞干的,但小飞总共只拿到560万,卢女士气得不行,打了儿子一顿,又找到王某,要求他归还那21万和每次抽的跑腿费。
但王某表示钱花的七七八八了,现在根本没钱还,卢女士只好把王某告上法庭。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自己的年龄、智力不相匹配的行为,应当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否则是无效的。
小飞虽然13岁了,但他私自处分价值830万的金条这一行为,超出了他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
而且小飞送他的21万元是爸妈的财产,小飞无权处分。
王某明知小飞是13岁未成年人,还帮助其变卖来源不明的金条,属于恶意帮助未成年人实施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
所以王某收取的21万感谢费,和每次抽取的跑腿费都构成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王某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给权利人。
最后法院判决,王某返还卢女士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