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查出癌症晚期,担心怀孕的老婆改嫁,要求把三个月的胎儿打掉。
被妻子拒绝后,他竟然偷偷立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父母,去世后公婆立马上门要赶走儿媳,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江苏的刘先生是个装修设计师,2018年相亲认识了陈女士,两人郎才女貌,结婚后的感情一直很好。
刘先生工作能力强,凭借着过硬的设计水平,在业内的口碑一直不错,客户也越来越多。
婚后三年多他们就在市区买了一套200多万的房子,眼看生活越来越好,两人商量着要个孩子。
2022年初,陈女士怀孕的消息让全家都很高兴,都盼着这个小宝贝快点来到这个世界。
没想到的是,在陈女士怀孕三个月的时候,32岁的刘先生因为一直咳嗽不好去医院检查,结果查出了肺癌晚期。
从医院出来的路上,刘先生几乎崩溃了,那段时间他一直在想,自己走后,妻子会不会改嫁?自己的孩子会不会改口叫别人爸爸?这些年拼命挣的钱,会不会便宜了别人?
这些想法每天都折磨着刘先生,一次化疗后,他突然要求陈女士把孩子打掉。
但陈女士坚决不同意,这让刘先生越来越坚信自己的担心是对的,就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了父母和姐姐。
没过几天,趁妻子不注意,刘先生偷偷找律师立下了遗嘱,把自己名下价值200多万的房子和50万存款全都留给了父母。
2022年8月,陈女士怀孕8个月的时候,刘先生还是离开了人世。
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刚刚办完丧事,公婆和大姑子就拿着遗嘱上门,要求她搬出这个房子。
陈女士很崩溃:这可是你们的孙子啊!你们怎么能这么狠心?
可她的婆婆却说:你肯定不会一直守着我们刘家,等你改嫁了,这孩子还不是跟着你姓别人的姓?趁早搬走吧!
陈女士只好先回了娘家,但她不甘心被公婆霸占所有财产,于是把公婆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属于自己和孩子的财产。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刘先生和陈女士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这套价值200多万的房子和50万存款中的一半,本来就属于陈女士所有,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就是“必留份”制度,陈女士作为孕妇属于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而腹中胎儿作为未成年人,也属于无劳动能力者。
刘先生的遗嘱完全无视妻子和未出生孩子的生存权益,违反了“必留份”的法律规定,这部分内容应当认定为无效。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还规定:胎儿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分割时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
这条规定明确保护了胎儿的继承权,刘先生去世时,陈女士已经怀孕8个月,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
最后法院判决:刘先生的遗嘱无效,房产和存款的50%归陈女士所有,剩余50%由陈女士、胎儿、公婆继承。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这就是渣男的报应,一家人都是混蛋!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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