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老板看上了年轻的已婚男员工,在两人发生关系后不能自拔,女老板要求男子离婚。
男人妻子提出给300万就同意离婚,之后女老板跟男子同居一年后分手,感觉太亏,将男子和其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归还300万。
01 案情回顾
孟女士是重庆一家公司的老板,几年前离婚后一心扑在事业上,一直没再结婚。
2022年28岁的沈先生入职了她的公司,沈先生业务能力没得说,嘴甜,长得也帅气。
孟女士看中了沈先生的能力,开始有意培养他,经常带着他参加酒局,沈先生也不负众望,拿下了好几个大单子。
孟女士对这个小伙子越来越满意,通过打听,孟女士得知沈先生的妻子没工作,在家带2岁的孩子,他的收入还要还房贷。
知道这些后,孟女士经常在生活上帮助他,又是买大牌衣服,又是把自己的车给他开,还送各种奢侈品。
沈先生一开始也只是以为自己遇到了贵人,心里很感激,天天开着孟女士的车接送她上下班。
有一天晚上孟女士发高烧,沈先生照顾她到半夜,孟女士迷迷糊糊跟他说了心意。
沈先生看着孟女士虽然40多了,但保养的很好,也心动了,从那之后两个人就捅破了窗户纸。
没多久孟女士觉得这样偷偷摸摸太委屈自己,就让沈先生和妻子离婚,沈先生回家向妻子摊牌,但他妻子说什么都不同意离婚。
孟女士为了幸福还单独找了她好几次,但一直都不同意,沈先生就直接住进了孟女士家,他妻子没办法,最后提个了条件。
“孩子跟着我,你要净身出户,另外给我300万补偿,这样就同意离婚。”
听到这个条件,孟女士想都没想就把钱转了过去,两人开始了正大光明的同居生活。
但还不到一年,从激情到平淡,孟女士就对沈先生腻了,她主动提了分手。
分手后孟女士想到当初花了300万,现在人财两空,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太亏。
她找到沈先生的前妻:你们是在合伙骗我的钱吧,那300万你得还给我。
沈先生的前妻自然不肯:那是你们这对狗男女为了光明正大地在一块,给我和孩子的补偿,就凭你们现在分手了就得还给你?做梦去吧。
孟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就把沈先生和他前妻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300万元和利息。
02 法律分析
一审支持了孟女士的诉求,判决沈先生和前妻返还这笔钱。
前妻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前妻拿出了当初偷偷录的音,录音中他们三人的对话,揭露了整个事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300万是离婚协议产生的,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离婚协议是平等合法有效,那么前妻就没有理由归还这300万。
孟女士主张这笔钱是被“合谋诈骗”的,但从案件事实来看,有几个关键点:
第一,这笔钱是孟女士为了促成沈先生离婚,主动支付的离婚补偿金,支付时她是完全清醒的,也知道这笔钱的用途。
第二,当时沈先生确实按照约定完成了离婚,并与孟女士同居生活将近一年,这说明双方的合意是真实存在的,不存在欺诈。
第三,分手是孟女士主动提出的,这表明感情破裂并非沈先生及其前妻的预谋。
最后二审驳回了孟女士的诉求。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哪有这好事?我不要300万,50万就行,但不能退货。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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