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重病在床时,偷偷立下遗嘱:妻子不改嫁则继承房产,若改嫁房子归侄子所有。他本以为万无一失,可他去世不到半年,妻子就再婚并育有一子。侄子拿出遗嘱起诉要婶婶搬离房屋,法院判决出人意料,一起来看看!01案例回顾
王先生躺在病床上,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他一走,留下妻子一个人,这孤单的未来,他心里确实有些放不下。但自己要是走了,会不会有个陌生男人,跑来住他的房子、睡他的床,甚至跟他的妻子过上好日子?想到这些,他心里又是一阵不舒服,暗暗决定还是得做点什么。在他的葬礼上,妻子哭得撕心裂肺,连在场的人都被她的眼泪感动得红了眼眶,感慨她对丈夫的感情还真不浅。但王先生去世还不到半年,他的妻子就带着一个新男人回了家。不仅如此,这个新男人住进了王先生留下的房子,睡他的床,而他的妻子也很快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王先生担心的事情一件件成了真,甚至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好在,他留了后手,王先生的侄子很快找上门来,开门见山地让婶婶搬出这套房子。原来去世之前,王先生早有防备,立下了一份遗嘱:如果妻子不改嫁,那么房子归她;如果改嫁了,房子就归侄子!面对侄子和遗嘱,妻子一时愣住了,心里也不得不佩服王先生的“算计”。但她还是不肯搬走,甚至当场表明了态度:“就算再怎么说,我也不会离开这房子。毕竟我已经把新家安在这里了,这房子怎么说也是我和丈夫曾经一起生活的地方。”婶婶的感情不到半年就消散了,没再嫁也算对得起叔叔,可再嫁后连孩子都生了,还要霸占着叔叔的房子,叔叔知道了得有多难过?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是基本的公民权利,结婚和离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干涉。”王先生要求妻子不改嫁才能继承房产,是对妻子婚姻自由权的干涉,这种附加条件是违法条款,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顺序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侄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范围内。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时,才会轮到其他继承人。”因此,王先生的合法配偶(即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能继承遗产,而侄子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无权直接继承遗产。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立下的遗嘱附加限制条件,侵犯了妻子的婚姻自由权利,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此遗嘱无效。同时,妻子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侄子无权继承遗产或干涉妻子的继承权利。法院最终判决:判定王先生的遗嘱无效,妻子作为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王先生的遗产,侄子无权进行干涉。网友热议:“房子既然是共同财产,你把立遗嘱的那个人的那部分财产给人家侄儿啊!”还有网友说:“不懂法!他要想给他侄儿,就该写上他死后,属于他自己的财产给自己的侄儿,这样的遗嘱是有效的!”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记得顺手点个【赞】或【在看】哟!您的点赞永远是我持续码字的动力,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