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物业服务经营权也能转让了?

文摘   2024-10-17 19:29   江苏  
9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首创性地推出了全区域物业服务特许经营权转让挂牌。
此次转让覆盖新建区内的115个物业服务项目(涵盖公租房、安置房、产业园区、政府办公、卫健、教体等物业),涉及总面积超过千万平方米,挂牌价格为52,099.28万元人民币,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

交易保证金400万元,产权交易佣金按28万元收取,由受让人承担。
南昌市新建区此番操作,着实让我一惊!

小木第一反应是,对物业服务经营权进行“特许经营”,无形提高了物业准入门槛,对财大气粗的头部、央企、城投物业公司有利,对苦苦挣扎的中小型物业公司来说极其不利。

第二,南昌市新建区出售物业“特许经营权”,可能更多的是考虑到地方政府糟糕的财政状况,因为通过出售物业经营权,地方政府可直接获得5.21亿的资金流入,这在当下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第三,可以确定的是,物业服务“特许经营权”转让成功后,转让清单上的一百多个物业项目就变成了独家经营,其他物业公司在未来长达20年内均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承接。

总的来说,物业服务变为“特许经营”后,对物业服务市场无疑是一大利空消息。

小木查询到,其实早在2022年10月,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通过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征求《南昌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很遗憾,截止公告期结束(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未收到任何方的反馈意见或建议,所以,在2023年7月底,南昌市发改委就印发了关于《南昌市市级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所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本次对辖区内100多个项目物业“特许经营权”进行打包出售,程序上却是“合规合法”。

同时,小木还观察到,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规定甲方(出售方)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或最低投资回报,不得承诺为项目债务提供担保,不得承诺回购或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

这意味着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特许经营承接方、乙方)自拿下项目独占经营权后,与甲方将没有任何经济上的牵扯和瓜葛,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自负盈亏。

换句话说,就是甲方再没有任何费用给到乙方,就算你乙方收不上物业费,也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这样来看,物业管理“特许经营”大甩卖,或许其实就是政府甲方单方面向物业企业乙方进行的“甩包袱”行为。

钱,我先拿走了,剩下的,你自己凭本事吃!

羊毛出在猪身上,5.21亿也不是小数目,被“放血”的物业服务企业接下去怎么整怎么干,相当考验智慧!

在南昌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中,小木还观察到,对特许经营项目的价格和收费,必须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或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且办法中明确规定中标企业不得对特许经营权进行转包、出租、挂靠,寥寥几字,其中风险不言而喻。

另外,南昌新建区这100多个项目物业服务特许经营权被买断,小木并不觉得:

这20年内,物业经营权就意味着一直被某物业公司“独享”,假如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者觉得收费不合理,未来联合起来“罢免”物业,物业公司又将何去何从?损失又谁来补贴?

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老楼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老楼评字{2024}南昌资产第0291号)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经营权转让事宜涉及的新建区范围内物业管理二十年经营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木头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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