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咋办?

学术   2024-11-14 07:00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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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咋办?

黄璞琳

商家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并交付发票,属于侵权违法行为。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局确定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消费者消费购物时,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开具、出具发票,消费者也有权主动索要发票;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小额零售或者零星服务时,即使符合当地省级税务局规定的免予逐笔开具发票情形的,只要消费者索要发票,经营者也得按规定开具、出具发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8号)就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且消费金额在20元以下时,纳税人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取发票时,无论消费金额大小,纳税人应当予以开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也曾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应税劳务的,面额在100元以下(不含100元)的,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消费者索要的,应按规定开具。”

如果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税务局投诉举报,要求税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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