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开着雨棚迈巴赫维权”事件为何不能换新车?

学术   2024-11-18 07:00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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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开着雨棚迈巴赫维权”事件为何不能换新车?

黄璞琳

【事件】

2024年10月,“车主开着雨棚迈巴赫维权”事件引发公众关注。涉事车主表示,7月1日他花215万全款购买了一辆全新迈巴赫GLS480。提车两天后发现中控异响,7月11日前往4S店检测未查出异常。当天下雨,回程途中发现副驾驶A柱漏水,再次去4S店,车内饰被大规模拆解。车主提出贴钱换车,4S店给出的估价为135-150万元,相当于10天就折损了近80万元,这让他无法认同。为此,车主采取了行为艺术般的维权行动,给其车辆蒙上雨棚并上传网络视频。10月12日下午,涉事车辆经销商针对该事件发布情况说明称,经厂家和该公司综合技术研判,建议客户进行针对性维修,但遭到了客户的强烈反对,因此拆检维修工作停滞至今。11月14日,该车主发文称,经双方协商,按照相关法律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赠送3年整车延保及3A3B保养套餐,该纠纷已圆满解决,谢谢广大网友的关心与支持。

【璞评】

“车主开着雨棚迈巴赫维权”事件,商家为什么能坚持不同意换新车,而车主为何又最终接受商家“赠送3年整车延保及3A3B保养套餐”的和解方案?最主要的原因,是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7月22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消费者在收车七日内发现汽车质量问题可以换车或者退车的情形,不包括副驾驶A柱漏水问题。同时,该车主在提车后两天内发现车内有异响,第十天遇过雨天发现车内A柱内饰漏水。这种情况下,该车主要以此主张案涉汽车交付时就属不合格产品的话,还是难度较大。

即,虽然车主感觉不公平不合理,明明自己花巨款购豪车,收车后不久就出现副驾驶A柱漏水问题,却只能免费修理而不能免费换车甚至退车;但是,依据国家有关家用汽车的现行三包规定,商家确实只承担免费修理责任而不承担免费换新车或退车的责任。所以,该车主以获得一定补偿为条件,与商家和解,是现行法律框架下较优、较明智的理性选择。

对于商家尤其是迈巴赫品牌方来说,豪车交付后十天内就被发现副驾驶A柱漏水,确实对品牌声誉有较大负面影响,而且,这一质量问题确实应归因于品牌方。所以,尽快与消费者和解,让涉事车主感到满意,也是商家尤其是迈巴赫品牌方最为理性明智的选择。当然,商家和品牌方肯定也不愿意率先打破常规,不愿意率先突破《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而给予消费者换车甚至退车的待遇。如此来说,诸如“赠送3年整车延保及3A3B保养套餐”等售后优惠待遇,就是争取消费者和解、化解消费者怨气的重要途径与手段了。即,花点小钱,获得涉事车主和解,又不成为行业惯例破坏者,迈巴赫品牌方应该是满意了。想来,迈巴赫品牌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负面影响了,毕竟他们可以说,国家现行三包政策就只是免费修理,现在给车主“赠送3年整车延保及3A3B保养套餐”,已经是“法外开恩”了。

对于“吃瓜”网民来说,只能寄希望于通过更多的事例来反映心声、来呼吁政策调整,继续请求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完善汽车销售环节的PDI检测规则并加强监管,督促汽车销售环节的PDI检测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真正有效发现用于零售的家用汽车产品存在的质量瑕疵甚至故障,确保向消费者交付的家用汽车是真正合格产品,不让消费者在收车后短时间内(十天甚至七天或两天内)就遭遇车辆出故障、出瑕疵等堵心之事。

另外,再次建议,如果购买豪车的消费者在4S店面前有较强的协商议价能力的话,通过合同等方式,让商家承诺所购新车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并且承诺在消费者收车七日或者十五日内出现任何不属消费者使用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的,免费更换甚至退货。


璞琳说法
交流商标与竞争执法实务,以及民商法行政法学法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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