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伦理:姐弟恋和同性恋,美少年该怎么选 | 性经验史61

乐活   2024-12-02 21:36   云南  

上一篇说到,到了古罗马统治时期,斯多葛学派认为,婚姻是为了共同生育和共享生活,所以在婚姻实践中,夫妻双方应该享有对等的权利,依循对等的性节制,保持对等的性忠诚。

柏拉图把性纳入婚姻之中,性之所以正当,是因为稳定的婚姻关系可以源源不断地生养后代为城邦建设服务,而男人在享用性快感时,应该自我节制,因为这关乎他在城邦的权威与地位。

基督教则认为性是原罪,是邪恶与堕落,而婚姻关系则赋予性一种合法地位,基于忠诚的良好夫妻关系,可以让人获得拯救;

古罗马时期的斯多葛学派则是“通过一种自然、理性和本质的不同归属来把两者联结起来的”(500),“为了满足自我关系的自身要求,为了不伤害人的本性和本质,为了崇高作为理性的自我,人们最好在婚姻内享用性快感”(500)。

上述三种原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核心都是让性快感符合婚姻目的,把性快感局限在婚姻之内,这相当于排除了男人的婚外性行为,而这也成为了日后司法审判婚姻与夫妻的锚点。

至此,婚姻成了享用性快感的唯一形式,生育成了享用性快感的唯一目的,这就强化了婚姻中男女性行为的价值:性既被置于婚姻之下的情感、依恋和互惠等关系之中,又被当作维护夫妻情感的工具和保证,由此,人们又开始回顾并置疑此前赋予男男爱情(特指老男人与美少年之恋)的意义。

对于古罗马统治时期出现的这种置疑,有三篇文献讨论过,分别是普鲁塔克(Plutarch)的《爱情对话》(Dialogue on Love)、琉善(Lucian)的《爱情》对话集(Affairs of the Heart,疑似伪作)以及马克西姆斯(Maximus of Tyre)关于苏格拉底之爱的演讲。

其中,第三篇即马克西姆斯的演讲,只是以美与公正为标准,将男男爱情分为两种:一种是积极的,是希腊式的和有男子气概的;一种是消极的,是娘娘腔的和野蛮的;这些基本是在重复此前的古老论调,并无太多新意,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福柯是基于前两篇来论述古罗马对男男爱情的置疑。

先看普鲁塔克(Plutarch)的《爱情对话》(Dialogue on Love),《性经验史》中译本的这部分内容,翻译得莫名其妙,建议直接看英译本更通俗易懂。

《爱情对话》讲的是,普鲁塔克带着新婚妻子去底比斯城(Thespiae)祈求爱神厄洛斯(Eros)保佑二人的婚姻,并在那里遇到了美少年巴雄(Bacchon)。

美少年巴雄(Bacchon)同时被一位年长男人(erastes,求爱者,特指古希腊主动追求同性的年长男性)和一名成熟寡妇追求,他难以抉择,把问题交给长辈辩论。长辈分成两派,一派主张选择男人,一派力挺接受女人。

那名成熟寡妇名叫伊斯梅诺多尔(Ismenodora),她并不老,但是比美少年巴雄更年长、更富有。伊斯梅诺多尔素来品行端正,原本是受托为美少年巴雄物色妻子,但在亲耳听到巴雄的美好事迹后,在亲眼见到巴雄的俊美与品格后,她爱上了他,认为没人比她更合适他,所以她开始引诱、勾引甚至企图绑架巴雄。

这里有两个关注点:一是伊斯梅诺多尔的年纪与财富,按照古希腊的传统观点,男人在婚姻中理应在任何方面都占据优势地位,如果女方年长且富有,则不利于婚姻的稳定;二是伊斯梅诺多尔的言行反差,她平日里口碑好有德行,却“不顾羞耻地追求起男童来了”,那么只能说明她是“受到了‘一种比人的理性还要强大的神圣冲动’的影响”(511)。

这两点符合传统鸡奸模式(pédérastie model)下对恋童癖男性的特征描述,且伊斯梅诺多尔在此也是以求爱者(erastes)的身份出现。

所以,普鲁塔克在加入辩论时就指出,美少年巴雄面对的,其实并非两种完全不同的爱情类型(一种对男人,一种对女人),而是一种爱情的两种不同形式(一个的对象是男人,一个的对象是女人);这个抉择难题,表面是应该选男人还是女人,但本质又回到了传统的老男人与美少年之恋上;年长且富有的伊斯梅诺多尔,完全可以像其他年长男性一样,为美少年提供爱与指引,所以普鲁塔克支持巴雄选择伊斯梅诺多尔。

这里涉及两种转变:其一,来自成年男性与来自成年女性的爱,在此变成了同一种爱情的不同形式;其二,与女人相爱,跟与男人相爱,在此具有了相同的伦理价值。

至此,一种单一的爱情观形成了,它并不排斥对美少年的爱恋,却将这种爱恋整合进了一种更广泛、更完整的爱情中,最终使得与女人相爱脱颖而出,“以致最后惟有与女人的关系(确切地说,是与妻子的关系)才能享有爱情”(512)。

传统的应该爱女人还是爱美少年的问题被消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整合之爱,这种爱建立在男女两性关系之上。

大白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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