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在《得州月刊》(Texas Monthly)读到一则与翻译相关的司法案例,分享给各位读者。
2021年11月30日,来自墨西哥奇瓦瓦州的美洲原住民Gutierrez-Garcia(以下简称“GG”)在美墨边境携带好几麻袋大麻(有意售卖),被美国边境巡逻队抓获。
根据美国法律,GG可能被判5到40年监禁。得克萨斯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此案,并为GG提供了精通西班牙语的辩护律师。然而,审理过程中发现,GG的母语是美洲土著语言北特佩瓦语(Northern Tepehuan),他所掌握的西班牙语也只停留在“你好”“再见”“我叫某某”这个水平。
可是,精通北特佩瓦语的口译员少得可怜,法院好不容易找到一位能担此大任的传教士,但传教士拒绝提供口译服务,理由是:跟北特佩瓦人解释法律概念太难了!
可怜的传教士,大概是因为过往的口译服务让他痛苦不堪,干脆“金盆洗手“。
翻译不仅仅要跨越文字层面的障碍,更要跨越文化层面的差异,法庭口译更是如此。
辩护律师O'Neal当庭询问GG:你知道什么是“证人”吗?“法官”是干什么的?在座的哪位是“法官”?
GG不知道。因为,在他的文化里,哪里有什么“法庭”“司法”“法律”这些概念?
如此一来,如果找不到精通北特佩瓦语的译者或者辩护律师,那么,GG只是朦胧地知道自己触犯了美国法律,但庭审的交锋基本上一句也听不懂,也就无法为自己充分辩护。这就涉及审判程序是否正义(due process of law)的问题。
辩护律师O'Neal认为,根据美国宪法第五、第六修正案以及《法庭口译法》,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口译员,GG一不懂法庭程序,二不懂各方在说什么,那么程序正义势必无法得到保障。
但得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David Counts认为,法院需要在“被告的正当权利”与“简约高效施法(economical administration of criminal law)”之间取得平衡。于是,GG被判监禁两年。
O'Neal不认可这一判决,向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认为,GG知道自己犯了法,至于他懂不懂法庭程序并不重要,换言之,因翻译引起的“沟通”问题不足以导致司法不公。于是,法院维持原判。
O'Neal依然不服,申请美国最高法院受理此案。2024年1月,美国最高法院正式答复:拒绝受理。此时的GG早已刑满释放(服刑18个月提前出狱),回到自己的部落,杳无音讯了。
故事讲完了。
这是美洲大地上一个小人物的遭遇,一个“翻译失灵与程序正义”发生冲突的故事。各位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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