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问题研究:“戒严风波”之法律缠斗
韩国戒严风波加剧了国内政治动荡,西方媒体广泛批评尹锡悦的行动违背民主原则,周边国家也对韩国紧张局势深表担忧。尹锡悦的强硬措施并未如愿巩固其执政地位,反而进一步激化了政坛两大阵营的对立。如何妥善解决这一危机成为韩国各界必须面对的重大挑战。
韩国总统尹锡悦被弹劾案,最后将由宪法法院作出裁定,这一事件最终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是韩国法治/法制的进步。当然,在法律框架内,朝野政党、各方势力对于尹锡悦弹劾案还将进行司法角力。
一、法律之角力
1、政治介入法律
政党立场分歧:
韩国朝野政党在代行总统职权的国务总理韩德洙能否任命宪法法院法官的问题上存在严重争执。执政党国民力量党认为在弹劾案审理作出裁决前,韩德洙不能任命新的宪法法院法官,而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则坚持宪法法院应以 9 人体制审理总统弹劾案。
这反映出不同政党基于自身利益和政治目的,对宪法法院的人员构成有着不同的诉求。分歧凸显了韩国政党政治的极化现象,各政党为了争夺对弹劾案的影响力,不惜在司法程序的细节问题上展开激烈争论。
对弹劾案结果的影响:宪法法院法官的人数可能会对弹劾案的审理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宪法法院只有6 名法官,如果按照 9 人制的要求,空缺的 3 名法官的任命可能会改变法官群体的立场倾向,进而影响尹锡悦弹劾案的最终裁决。法官人数之争成为了弹劾案的一个关键焦点,各方都在努力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法官组成结构。
2、“内乱罪名” 之争
指控的严重性:尹锡悦被指控命令戒严部队进入国会并试图逮捕政治人士,涉嫌内乱罪。内乱罪在韩国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名,主犯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仅参与谋划也会面临最低 5 年的刑罚。这一指控如果成立,将对尹锡悦的政治生涯造成毁灭性打击。
调查的复杂性:针对 “内乱罪” 的调查由检察机关和 “共同调查本部” 双轨并行。这种双轨调查机制虽然旨在消除重复侦查造成的混乱和低效,但也可能导致调查权界限模糊,出现 “投机选择调查机构” 的现象,即被调查人按其利益配合某一方调查,进而左右案件的调查方向。
尹锡悦作为曾经的检察官,对司法调查程序较为熟悉,其应对策略可能会对调查结果产生影响。此外,“内乱罪” 的调查进展也有可能与弹劾案的审理相互交织,增加了整个事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3、传唤调查之争:
尹锡悦的态度:检方和 “共同调查本部” 多次传唤尹锡悦,但他多次拒不配合调查,对于是否接受最新的传唤调查,尹锡悦辩护团队也态度暧昧。总统府警卫也阻挠警方进入搜查。不配合态度反映出尹锡悦抵触调查,试图拖延时间以寻找应对策略。社会舆论因此质疑他是否企图逃避责任,对其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
调查机构的权威性:检方和调查本部的传唤调查是对尹锡悦进行审查的重要程序,尹锡悦的不配合行为对调查机构的权威性提出了挑战。如果尹锡悦继续拒绝接受调查,检方会向法院申请逮捕令对其紧急逮捕。如此将进一步加剧双方对立和社会撕裂,可能引发对韩国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执行力的大讨论。
4、主审法官之争
韩联社16日报道,宪法法院审理总统尹锡悦弹劾案的主审法官已经确定,为政治理念具有中立保守倾向的郑亨植。舆论怀疑他与尹锡悦有“私交”。因为尹锡悦近期任命郑亨植之妻的姐姐、前议员朴善英为真相和解委员长。在野党称之为弹劾审判前试图影响弹劾决议的“贿赂任命”。
郑亨植是韩国宪法法院现任6名法官中唯一一名由尹锡悦提名的法官,曾负责审理涉及三星电子掌舵人李在镕及前总理韩明淑的案件。郑亨植在关于李在镕涉嫌行贿案的二审判决中称,李在镕“是前总统朴槿惠胁迫的受害者”,因此“不存在政商勾结问题”。引发韩国社会的广泛争议。
围绕尹锡悦弹劾案的法律之争反映出韩国政治博弈的复杂性。弹劾案不仅是对尹锡悦个人行为的审查,也涉及到朝野政党的博弈,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和政治制度的稳定性。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将对韩国的政治生态和未来发展产生毋庸讳言的深远影响。
二、调查举步维艰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多个调查机关都在进行针对尹锡悦发动“紧急戒严”涉内乱罪嫌疑的调查并要求尹锡悦本人配合。警方已将与尹锡悦相关的部分案件移交给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检方11日通知尹锡悦于15日10时接受调查,但尹锡悦方面以尚未任命律师为由拒绝,检方16日对其再度传唤。
16日,由韩国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及韩国国防部调查本部联合组成的“共同调查本部”派出4名调查人员前往位于首尔市龙山区的总统府以及位于汉南洞的总统官邸,以涉嫌内乱和滥用职权为由,向总统尹锡悦发出到案接受调查通知书,要求尹锡悦18日接受调查,被总统警卫处拒收。
20日,“共同调查本部”第二次向尹锡悦发出调查通知书,要求他25日到案接受调查。考虑到现任总统的安全问题,调查地点定在果川政府综合大楼,调查日期定在进出大楼人数少于平日的公众假期。
鉴于尹锡悦一直不回应传票,公调处考虑向法院申请逮捕令。公调处长吴东云17日在韩国国会司法委员会表示:“我们认为,逮捕令比紧急逮捕更符合正当程序。”韩国宪法裁判所(宪法法院)16日就尹锡悦弹劾案举行首次法官审议会议,决定启动庭审准备程序,27日下午2点举行了首次审前听证会。
审前听证会将公开举行,传唤各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案情及争议点,制定审理程序。但当事人没有出席听证会的法定义务。宪法法院在审前听证会结束后另行敲定正式庭审辩论日期。
韩国执政的国民力量党17日表示,将抵制共同民主党正在推进的国会推荐宪法法官人事听证会,也不参加在尹锡悦弹劾审判中担任检察官角色的弹劾追诉团,公开阻止审理尹锡悦弹劾案的宪法法院任命空缺法官。
该党院内首席发言人金大植在国会被记者问及“是否不参加宪法法官人事听证会”时表示:“决定不参加。” 认为尹锡悦被弹劾追诉并停职的情况属于“事故”,而不是“缺位”。依法,代总统无权任命宪法法官。
国民力量党反对由国会推荐任命目前空缺的3名宪法法官。金大植在国会举行的院内对策会议上表示:“现在总统不是缺位,而是停职,因此代总统韩德洙在决定弹劾总统之前不能任命宪法法官。”这是以2017年时任代总统黄教安在做出弹劾前总统朴槿惠案判决后任命前宪法法官李善爱为先例的。当时李善爱被推荐为大法院院长。
国会议长禹元植主持了朝野政党院内代表参加的人事听证会,但最终破裂。国民力量党坚持拒绝举行人事听证会,在野党即单独进行宪法法官推荐。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执政党干事刘相范表示:“弹劾追诉委员只有一名司法委员长,其余委员没有发挥作用。”
朝野政党此前已推荐3名宪法法官继任者——赵汉基律师、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院长郑桂善、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部长审判员马恩赫。但国民力量党单方面拒绝了朝野已经达成推荐协议的宪法审判官继任者。舆论批评说,该党为了党派利益阻止恢复宪政秩序。有分析认为,国民力量党之所以竭力推迟弹劾审判,是为了在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公职选举法审判二审宣判前杜绝提前举行大选的可能性。
在因空缺未满而维持“六人体制”的宪法法院,只有全体宪法法官(6人)赞成,弹劾才能成立。批评者说,国民力量党利用这一点为总统弹劾设立障碍。而且代理宪法法院院长文亨培和宪法法官李美善将于明年4月18日任期届满。如果任期届满前未能决定继任者,宪法法官将减少到4名,无法达到法定人数。
四、法学界意见
韩国法学界对此众说纷纭。高丽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金善泽表示:“国民力量党的战略似乎是为了推迟或妨碍弹劾审判。如果明年4月2名宪法审判官任期届满再开庭,宪法法院事实上将‘停摆’。因为至少需要6人才能审理。”仁川大学政治外交系教授李俊汉表示:“在国民力量党看来,宪法法院的审理时间拖得越长越有利。李在明也想延长二审审判,同样是防止弹劾。”
庆熙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教授蔡镇元表示:“这是与民意相反的行为,是不符合国民眼光的退行性行为,是‘内乱庇护政党’的最后挣扎。只会再次受到国民的指责。”全南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教授闵炳路表示:“国民力量党正在与内乱犯合作。如果主张此次事态不是内乱,就应尽快成立宪法法院审判庭,判断是否弹劾,让总统恢复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