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律师:你的三观都藏在你的文字里面

文摘   2024-08-21 18:45   北京  

【小编语:本文探讨律师如何撰写法律文书和如何写文章。,1700字。】

“铁肩担正义、妙手著文章。”

这是许多律师的职业追求。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

它需要天长地久的磨炼,需要水滴水穿的修行。

柔顺丝滑的自由码字

张艺谋的电影《第二十条》上映后引发热议,众多律师纷纷发表评论,视角不同,观点不同,侧重点不同,着力点不同,各有千秋,精彩纷呈。


中国律师不知不觉中创造了一个中国之最:《第二十条》成为影评数量最多的一部中国电影。


影评,只是律师众多文字作品中的一类。对于律师而言,能说会写是职业最基本的要求。律师的文字作品,从形式上可分为两类:执业活动中撰写的法律文书,执业活动之外创作的各类作品。我把后者称为自由码字。


自由码字,总是让人轻松愉快。我手写我心,想什么写什么,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打字速度有多快,文章娩出的速度就多快。


常常是心里有话说,打开电脑噼里啪啦打一通,一篇评论、一篇随笔、一篇影评、一首小诗,便横空问世。酣畅淋漓、甚是痛快。


写作伴随着愉悦,如果发表后对网友有所触动,网友点个赞、留个言,那更是额外的小确幸。


撰写法律文书让人脑壳疼

相比而言,我们律师几乎天天撰写的法律文书,的确让人头大。


我是刑事律师,几乎每天都在写各类申请书、辩护词。讲真,每次写作我都倍感艰难,心中常常呼唤神龙助我一臂之力。


写法律文书时,法律工具书一字排开随时查找,证据摊在桌上、地上随时取放,很多时候同时需要两台电脑,一个写,一个查。


写文书时,不吃不喝不动,精力高度集中,大脑一直思考直至脑壳疼。写法律文书,行文速度缓慢,一篇辩护词可能需要数日才能完成。


自由码字和撰写法律文书,完全不同的体验。写法律文书就像负重爬山,而自由码字就像冰上滑行。所以,很多律师常在工作之余创作诗歌、写写影评随笔,这是对大脑按摩,一种调剂。

法律文书,为谁而写?

法律文书是实用型文书,它首先要实现律师表达法律意见和诉求的目标。


以辩护类文书为例,大体可分两类,一是申请类文书,诸如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二是意见类文书,诸如辩护词、不应批捕的法律意见等。


有律师认为法律文书写作很简单,网上找一个模板或范文,输入自己办理案件的信息,就是做填空题,很简单,立等可取。


我曾经见过不同律师写的取保候审申请书,除了姓名、时间、罪名不同,其他一模一样。“事实和理由”都是相同的一句话“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的案件,相同的文书。


这是不是太敷衍了?!


有律师说,律师的法律文书是交给承办案件的特定的一两个司法人员的。他们要么不看,要么只看个标题。何必辛辛苦苦下功夫去写?!现实中,的确存在这种情况,你写了,人家不看,甚至不归卷。


但是,这不是你敷衍、糊弄的理由。


因为,你的三观都藏在你的文字里

字如其人,你的三观都在你的文字里。撰写法律文书,除了说服司法人员接受自己观点这个基本功能之外,它还是我们表达个人价值观的媒介。


往深里说,这是一个人生态度问题。你如何界定做人、做事的标准?是以别人喜好去迎合、去取巧?还是坚持自己的做人、做事标准: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我就是我,人间不一样的烟火?


而且,你大多时候不能预测他人感受,难以迎合。


比如,你提交了一篇160字的取保候审申请,恰好法官正为取保苦寻理由,你这一篇鸡肋让他多气恼。


再比如,庭审后,你交的总计215字的辩护词,连同你的大名归档入卷。若干年后,你家的律三代碰巧查阅到你这篇大作,你的一世英名何以继续?

撰写法律文书的秘诀

对于律师而言,能说会写是职业最基本的要求。


我每年在讲台上给年轻学子授课时,都会再三强调律师的基本功是——听说读写,说和写是输出观点和思想的两大方式。


二者相比,写作表达更高级、信息量更大、更容易流传。写作是向世界介绍自己、表达自己的媒介。


【如何撰写法律文书?】

  • 首先要端正态度,杜绝敷衍和糊弄。写作时,把读者对象假象为德高望重、公正严明、正直认真的优秀警官、优秀检察官、优秀法官,而你用文字诚恳地说服他们接受你的观点。



  • 其次,给自己定一个不太低的标准——要让自己写的文字,上得了台面,经得起审视,自己什么时候回看都不会脸红。


  • 再次,撰写法律文书必须遵守的五大准则:

 一    要客观真实,几份证据说几分话,必须提前研究证据,让证据来说话;

 二    要言之有据,援引法条要精准;

 三    要具有逻辑性,条理清晰,顺理才能成章;

 四    要遣词造句准确,文字表达无瑕疵;五要符合基本的格式要求。

  • 最后一点,如何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

答案是,没有捷径,牢记四个字:多读、多写。

持续输入和持续输出。多读优良作品,多动笔练习——养成并保持每天动笔写作的习惯。


【作者刘玲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毕业于清华大学,先后从事律师、检察官、律师近三十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最高检检察案例研究基地)研究人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2019年出版个人专著《分光镜下的法治》、2021年出版合著《刑辩三人谈》。

邮箱:liulinglawyer@126.com】



权利声明:本公号享有全部原创文章的著作权,如转发请联系小编授权。

编辑:Karina

北京刑事辩护
辩护律师是一群理想主义者,是追逐公平正义的一群人。搭建一个桥梁,让社会了解辩护律师,让辩护律师向社会传播公平正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