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律师|| 从波士顿爆炸案看美国死刑制度及律师辩护

文摘   社会   2024-06-19 09:47   北京  

【小编语:本文始发表于《方圆》杂志,作者通过波士顿爆炸案对“众包侦查”、死刑审判、律师辩护等进行介绍和评价。全文5400字。


—爆炸发生—

2013年4月15日,天气晴朗,来自世界90多个国家的近3万名跑步者相聚波士顿,参加一年一度的马拉松比赛。这一天对波士顿人来说还是个重要日子,它是马萨诸塞州的“爱国者日”。波士顿是美国文化名城,举办马拉松比赛已有100多年历史


比赛开始,数十万观众为参赛者加油助威。下午2点50分,有选手抵达比赛终点,观众欢呼祝贺。突然,一声巨响,比赛终点附近发生爆炸,浓烟腾空,15秒后,又一声巨响,据此约100米又发生爆炸,许多建筑物玻璃碎裂,大街上血光横飞,到处是惨叫声、哭喊声。

体育盛宴瞬间变成人间惨剧。这次爆炸案造成包括中国留学生吕令子在内的3人死亡,264人受伤。媒体称这是一场针对平民的暴力袭击,是9·11之后美国本土遭遇的最严重袭击。
爆炸发生后,当时的奥巴马总统发表讲话:“我们一定会找到凶手,弄清他的动机。任何有责任心的人或组织都能意识到正义的分量有多重。”


—抓捕凶手—
爆炸案发生后一个多小时,警方确定了爆炸源,找到了其他两处炸弹并引爆。波士顿警察局遇到的是史上最复杂的犯罪现场。刑侦专家和警犬被带到爆炸现场展开调查,1000多名警察参与信息收集。

此时,恐慌的人们最关心的是,这是不是恐怖主义袭击?警方从现场收集的钢钉、高压锅碎片推断是“高压锅炸弹”, 恐怖袭击惯用手法,但是,嫌疑人在逃,有可能继续实施恐怖活动。


16日,波士顿警方与FBI联手合作,开启了“众包侦查”,向公众征集爆炸当天有关马拉松比赛的影像资料。“众包侦查”是互联网时代下一种新型刑侦手段,由警方主导,有明确的证据搜查目标,旨在开启以公民特别是网民自动自主参与犯罪线索和证据搜集过程的“全民侦查”。

“众包侦查”也因波士顿爆炸案而进入大众视野,也为各国刑事侦查提供了成功范例。果然,警方由此获得了大量现场照片和录像,通过核查,发现2名头戴棒球帽的男子非常可疑。4月18日下午5点,警方公布了2名嫌疑人的照片,呼吁公众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执法部门搜捕这两名嫌疑人。

对于警方公布嫌疑人照片这种做法,有人质疑侵犯嫌疑人的人格权和公正受审权,但是,更多人认为恐怖笼罩下公众安全比嫌疑人个人权利更重要,警方要满足公众知情权。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允许侦查阶段报道犯罪,对于公众知情权与嫌疑人权之间的平衡问题,则通过事后限制与司法措施来规制。
当晚10点,事情发生了戏剧性变化,陆续有人报警提供线索。根据线索,警方追踪并与两名嫌疑人展开激烈枪战,一名嫌疑人在交火中死亡,另一名弃车逃跑。
19日凌晨,波士顿全城戒严,公共交通停运,市政厅关闭,学校停课,商铺停业。9000多名警察全副武装,展开全城大搜捕。直到晚上8点42分,警方从一户居民后院停放的游艇中将浑身是血的另一名嫌疑人抓获。

随后,两名嫌疑人身份被确认,他们是一对亲兄弟,死者是26岁的哥哥塔梅尔兰·察尔纳耶夫,被捕的是19岁的弟弟焦哈尔·察尔纳耶夫。兄弟俩是车臣裔美国人,2002年全家移民到波士顿。哥哥曾是拳击手,梦想代表美国参加比赛,弟弟是麻省大学达特茅斯分校医学院学生,理想是成为医生。


—裁决死刑—
2015年1月3日,联邦地区法院对焦哈尔的审判拉开序幕,仅挑选陪审团成员就花了两个月时间。法官为慎重起见,从373名备选人员通过调查问卷形式抽选250多人到法庭进行面谈,然后选出64名候选陪审员。3月3日,法官让焦哈尔及其辩护律师筛选最后的陪审员。最终,12名陪审员组成陪审团。
焦哈尔的辩护团队由5名律师组成。此前在审前动议程序中,辩护律师提出,经历爆炸事件的波士顿陪审员可能会心存偏见或者跟安全有某种联系,所以此案不宜在波士顿本地审理。法庭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到2015年9月开庭,以增加审判的公正性,法庭也未同意。

焦哈尔被指控30项罪名,其中大部分和爆炸案有关,包括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致人死亡、对公共场所实施爆炸致人死亡等严重罪名,还指控其在逃亡过程中导致了麻省理工学院一名校警被杀。这些罪名中,有17项的最高量刑是死刑,其余罪名可判无期徒刑等刑罚。

庭审持续了15天,检方指控焦哈尔与哥哥塔梅尔兰是恐怖分子,实施了爆炸袭击。检方认为焦哈尔已经到了足以辨别自身行为的年龄,必须为暴行承担最严厉的责任。检方向陪审团展示爆炸受害者的照片,传唤40多位幸存者和死者家属出庭作证,现场有陪审员落泪。

在法庭上焦哈尔没有认罪,始终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偶尔拨弄一下自己浓密蜷曲的胡须。焦哈尔的辩护律师对检方指控没有争辩,承认焦哈尔放置了第二枚炸弹,杀害校警、劫持车辆和水城枪战时,焦哈尔都在场,但是,辩护律师强调,年仅19岁的焦哈尔是受哥哥胁迫才参与袭击,塔梅尔兰才是袭击行动的主谋。

美国的初审程序,都分为定罪与量刑两个程序。普通案件,陪审团只参与定罪程序,量刑由法官裁决。因为焦哈尔案是死刑案件,程序上有特别规定,陪审团要参与定罪与量刑两个程序。对于应判处死刑的被告人,量刑的结果只有两种:一是死刑;二是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12个陪审员中只要有1个陪审员不同意死刑,则不能判死刑,只能是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

4月8日,陪审团认定检方提控焦哈尔的30项罪名全部成立。5月15日,陪审团经过14小时评议,对焦哈尔作出死刑裁决。6月24日,焦哈尔被正式宣判死刑。此时已经21岁的焦哈尔成为美国最年轻的死刑犯。这也是自“9·11”事件以后,美国法庭第一次在恐怖案件中作出的死刑裁决。

宣判时,焦哈尔穿着一件深色运动外套,遇害者家属和幸存者当面痛斥他“令人恶心”。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焦哈尔在法庭上开口道歉,他说:“我向受害者、幸存者表示歉意。” “我对我夺走的生命道歉,为之造成的痛苦和悲哀表示歉意。”


—死刑之争—
焦哈尔被判死刑后,该案主控官奥提兹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焦哈尔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生命代价,奥提兹同时表示,这一天并不值得庆祝,而应该用来反省和疗伤。
但是,从美国媒体报道上,我们并没有看到我们熟悉的诸如“大快人心”的词汇,死刑判决貌似也没有起到“告慰被害人在天之灵”、让“死者安息”的作用。这就是文化上的差异,也与波士顿的司法传统有关。

波士顿所在的马萨诸塞州从1984年就废止了死刑,从1947年开始,当地就没有执行过死刑。焦哈尔案件不是在州法院审理,而是由联邦地区法院依据联邦法律审理,而联邦法律中保留着死刑罪名。目前,美国有31个州、联邦政府、军队仍使用死刑。不过,自1972年联邦最高法院费曼(Furman)案判决后,保留死刑的各司法区都在立法上对适用死刑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在程序上提供了充足的司法救济途径,如多次上诉的机会、人身保护令、特赦等,使被判处死刑的人有充裕的时间和多种渠道争取免于执行死刑。判决死刑并不意味着执行死刑,只有少数死囚会被真正执行死刑。据统计,1973年至2013年底,美国共有8466名犯人被判处死刑,被处决的只有1359人,大约六分之一。死刑犯从判决到执行死刑平均时间是12年,有些案件从判决到执行的时间长达20多年。

在美国,废除死刑与支持死刑的两种声音一直并存。近年来,社会舆论对死刑的支持率有了重要转变,特别是死刑替代措施——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制度被广泛运用,使得支持死刑的比例继续降低。

波士顿爆炸案发生后,尽管很多人要求严惩凶手,但是,更多人认为应该判处焦哈尔终身监禁而不是死刑2013年9月《波士顿环球报》在马萨诸塞州所做民调显示57%的受访者支持判处焦哈尔终生监禁,另有33%的受访者支持对他执行死刑。

波士顿市长梅尼诺表示,他支持判处焦哈尔终身监禁,“应该永远将焦哈尔打入大牢,并扔掉牢门的钥匙”。爆炸案部分死者家属公开呼吁陪审团放弃死刑,以使他们能早日走出悲剧阴影。宣判前,爆炸案最小受害人马丁的父母发文表示,虽然焦哈尔残忍地夺去他们8岁儿子的生命,并使7岁的女儿致残,但他们希望不要对其适用死刑,而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美国司法部长林奇在焦哈尔案宣判后发表声明,称没有任何裁决能够弥补那些痛失所爱之人的损失,也无法弥补受害者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打击。但这一裁决是对恐怖行为的合理惩罚,希望该案诉讼程序的完结能够了却受害者及家属的一桩心事。


—撤销死刑—
正如人们所料,焦哈尔及其律师提起上诉。2019年12月,美国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法庭上,控辩双方在三名法官面前展开辩论,焦哈尔没有出庭。辩护律师提出初审法庭的陪审团成员存在偏见,有两名成员曾在社交媒体上就本案发表言论,有五名成员曾向爆炸案被害人捐款,这导致判决不公正。

2020年7月31日,上诉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认定陪审员的人选“没有做到公正”,可能存在“偏见”,有“预设立场”,并以此推翻了死刑判决,要求对焦哈尔的死刑量刑重新审判。
裁决公布后,有受害者表示愤怒,称此举无异于“再揭伤疤”。美国当时的总统特朗普也发声:“他们把死刑判决送回下级法院,这样他们就能为此长久争论,这真荒谬。” 

上诉法院的这一判决不会导致焦哈尔被释放,但可以在复审中重新决定是否适用死刑。在两百多页的判决书中,联邦上诉法官罗杰里·汤普森写道,(初审法院)主审法官未能确保陪审员没有受到审前公开的影响,这一错误导致本案的死刑必须在波士顿以外的地区进行新的审判。另一位法官写道,“但毫无疑问,焦哈尔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他是否会被处死刑。”焦哈尔的一名律师对上诉法院“直截了当、公正的决定表示感谢”,他强调:“如果美国政府希望处死某人,它必须向一个经过公平挑选、并提供所有相关信息的陪审团提出自己的主张。”


—律师辩护—
不可否认,焦哈尔的律师团队很给力,辩护效果已见成效。从审前程序、初审到上诉审,辩护律师的工作可圈可点。虽然分属不同法系,法律规定、法律形式和司法程序存在诸多差异,但是不同国家的辩护律师在运筹帷幄、制定辩护策略、运用辩护手段和方法时常常无国界,很多时候异曲同工。
波士顿爆炸案,可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做无罪辩护几乎没有空间。焦哈尔的律师团队选择了罪轻之辩,套用我们国内辩护律师熟悉的行话就是,辩护目标是保命,一是打管辖,二是认罪,三是主张从犯,四是以年龄求同情。

辩护律师的管辖之辩分两个层面,一是质疑波士顿陪审团不公正;二是质疑个别陪审员不中立。庭前程序,辩护律师申请案件移到波士顿之外审理,但被法官拒绝,后者还以1993年纽约法院审理世界贸易中心爆炸案为例。初审宣判后,辩护律师上诉时再次聚焦陪审员,以证据证明两名陪审员存在“审前在社交媒体上评论案件”等不公正行为。该意见后被上诉法院采纳。

初审程序中,辩护律师进行罪轻之辩,核心辩护观点是,案发时焦哈尔只有19岁,是受哥哥胁迫才参与袭击,哥哥塔梅尔兰才是袭击行动的主谋。而且辩护律师试图将焦哈尔描述成一个好孩子,在一个不幸福的家庭长大,从小就生活在哥哥塔梅尔兰的阴影下,他哥哥是一名“愤怒和暴力的人”,受到伊斯兰激进派的影响。为了证明这一事实,焦哈尔的律师拟向法庭提交塔梅尔兰曾涉嫌犯罪的证据,但是法庭拒绝接受这些证据。

辩护律师的辩护策略很巧妙,一方面以判例为依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定了禁止对提出从轻情节进行限制的规则,如果“被告人被作为主犯处罚,另一个人才是主犯,被告人的参与行为的危害性相比较小,那么允许陪审团据此否决死刑的适用”。另一方面,律师巧妙利用了案件的事实“天窗”,同案犯塔梅尔兰死亡,其与焦哈尔在爆炸案中的预谋、分工、作用难以认定,这就给焦哈尔提供了辩解空间。

辩护中,律师也打出了感情牌,以焦哈尔实施爆炸时19岁,没有任何暴力历史为由,向陪审团求情不处以死刑。辩护律师的这一做法是有依据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05年3月在罗珀诉西蒙斯一案中,确定了判处死刑的最小年龄为18岁,最高法院认为对犯罪时不满18岁者执行死刑违宪,违反了宪法关于禁止酷刑和异常刑罚的规定。 

辩方律师可谓倾尽全力,在初审程序中请来以反对死刑著称的修女培贞出庭,证明焦哈尔已有悔意。律师这一做法有依据:联邦最高法院要求死刑案件中几乎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作为从轻情节而提出的证据,都必须进入量刑考量。这类证据范围很广,包括诸如被告人年轻涉世不深,不够成熟,悔罪表现等,修女培贞的证言就属此类。

死刑案件比其他刑事案件要复杂得多,因此对辩护律师的经验、能力要求极高。辩护律师能否做到有效辩护,这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生与死。时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金斯伯格曾就此表达过个人看法:“获得良好辩护的人们不会被判处死刑。”焦哈尔案中,辩护律师的辩护策略高明,辩护技巧、手段运用娴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


—结局—

2020年美国联邦第一上诉法院推翻对焦哈尔·察尔纳耶夫的死刑判决,将案件发回重新量刑。

2021年,美国司法部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恢复对焦哈尔·察尔纳耶夫的死刑判决。

2022年3月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布一项裁决,恢复对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罪犯焦哈尔·察尔纳耶夫的死刑判决。
该裁决得到全部6名保守派大法官支持,3名自由派大法官反对。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在多数意见中写道:焦哈尔·察尔纳耶夫犯下十分恶劣的罪行,在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保证下,他在公正的陪审团前得到公平审判。


【作者刘玲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毕业于清华大学,先后从事律师、检察官、律师三十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最高检检察案例研究基地)研究人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2019年出版个人专著《分光镜下的法治》、2021年出版合著《刑辩三人谈》】



【权利声明:本公号享有全部原创文章的著作权,如转发请联系小编授权。】


编辑:Karina

北京刑事辩护
辩护律师是一群理想主义者,是追逐公平正义的一群人。搭建一个桥梁,让社会了解辩护律师,让辩护律师向社会传播公平正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