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 美国律师的麻烦,我们有没有?——兼评《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

文摘   2024-05-18 14:14   北京  
【小编语:一本好书能让人思考。美国律师的麻烦,也许就是中国律师今天或者明天的麻烦。本文较长,3700字】‍‍‍‍‍‍‍‍‍‍‍‍‍‍‍‍‍‍‍‍‍‍‍‍‍‍‍‍


提起美国律师,很多人都觉得老熟悉了,张口就能说出几个美国明星律师的名字以及他们的经典案例。

这种熟悉的感觉,离不开美国律政剧的气氛烘托。当我们看过十几年的律政电影、追过十几年美剧后,便不由自主地把剧中律师形象和现实律师融为一体,甚至脑补了一些对美国律师的幻想。

现实中美国律师真实处境怎么样?他们职业中遭遇哪些麻烦?

北京大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下文简称《律师的麻烦》),作者是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德博拉·罗德 译者是中国政法大学王进喜教授。

这本书像一个窗口,客观介绍了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并探寻解决之道,包括律师高负荷工作、晋升通道不畅、律所利润优先、资本入侵律所、法律服务市场垄断、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法学院学费昂贵及课程设置缺少实务操作培训等等,让我们了解到美国同行遭遇的麻烦。

这本书像一面镜子,我们借此观照自己,审视我们有无类似麻烦,同时思考如何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


美国律师的满意度有几许?

书中有一句话:“每个律师都感到压力,这就是我们所选择的职业。”

律师面对的残酷现实是经济衰退,委托人的要求越来越多,而付费越来越少。律所以利润优先为指针,律师不得不在工作上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这种投入是以个人生活质量为代价。 “律师患抑郁症、药物滥用和相关疾病的比率也高得不成比例。”

律师读法学院时的幻象在现实中被摧毁,很多律师后悔当初的职业选择。“法律不再排名前十二个最令人满意的职业之列,如果他们可以再作一次选择的话,大多数律师会选择不同的职业”。

法援援助律师的日子会好一些吗?

书中提供了一组数字:“公共辩护人经常会有仍然难以承受的工作量。一些律师每年处理超过1000件轻罪或者500件重罪案件,这几乎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为贫困委托人进行辩护的私人律师得到的补偿低得令人感到荒唐。在一些司法辖区,水管工每小时挣得更多。”案多人少,案件质量受影响。

“结果是律师接办了过多的案件,而不能花时间进行足够的辩护。90%的刑事案件未经审判就解决掉了,通常没有进行任何事实调查。”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状况?

《律师的麻烦》从不同角度做了分析,但是有一点却吝惜了笔墨,这就是律所及管理方对律师的功能定位出现问题,导致律师不堪重负。

律师首先是人,人要吃饭、休息、繁衍生息,需要获得尊重、成就感、荣誉感。每一个律师(个体),他的全部生产力就是他自己。只有尊重、保护甚至呵护律师的身心健康和周边环境,才能让律师有效发挥作用,持续保持生产力。

如果律所坚持“利润优先”(该书P19),把律师(个体)当作工具、当作机器,饿其体肤、劳其筋骨,一味地索取、压榨,必然导致律师(个体)夭折或逃离。

从这个角度说,律师(个体)的满意度,是衡量行业管理和律所管理的晴雨表,也应作为评价行业管理和律所管理的重要指标。

(译者王进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所所长,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


法学院应培养什么样
法科学生?

法学院是律师的摇篮。美国的这个摇篮相当贵。

读法学院的学费是其他学科的几倍。高昂的学费,让法科学生不得不贷款求学,还没有工作就已负债累累。而且,偿还贷款直接影响了法科毕业生的职业选择,很多律师在执业十多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还清贷款。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他在毕业后21年才还清贷款。

《律师的麻烦》对法学院高昂的学费批评得毫不客气。对于法学院其他问题也没有放过:

一是课程设置,法学院设置了许多严重偏离时代、毫无用处的课程。本来应培养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像法官一样思考”,形成独特的思维模式,但是学术导向的培训让学生只会“像教授一样思考”;

二是花巨资搞排名,持续扩招,毕业生供大于求,造成律师行业内卷;

三是缺乏实践技能课程的培养,入行律师后的“个人积累期“过长;

四是缺乏对领导力的培养。

美国法学院的这些问题,我们很自然进行比照。我国法学院和其他学科学费相当,学法律的成本不高。不过,我国很多法学院在课程设置、招生人数、培养定位上,与书中所列举的问题有近似,恐怕这需要我们认真思考一番。


要不要禁止非律师人员
投资律所?


非律师人员能不能投资律所?

《律师的麻烦》对此做了一个横向比较。英国、澳大利亚允许非律师人员能不能投资律所,世界上第一家上市律所就在澳大利亚,当然其上市时为了打消人们的顾虑,宣称“委托人义务优于股东利益。”

在这个问题上,美国很保守,理由也很充分。美国总体禁止外行人投资律所,哥伦比亚特区是个特例。理由很明确:一是股东逐利,会对律师执业的独立性构成威胁;二是律师所遵循的保密义务与披露报告义务互相矛盾;三是投资者借助投资多家律所来打击商业对手。

对这个问题,我们律师界也不陌生,曾经担心“狼来了”而焦虑不安。前几年有热钱蠢蠢欲动,意欲投资律所,但是公开的、成功的例子并没有看到。

热钱背后是逐利的投资人,投资人为了逐利,当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必定会直接参与、间接干预律所管理。在外在对律所的管理形式、手段上,或者以扩大律所规模,或者招兵买马,或者招揽客户,或者垄断案源,或者降低律师费,等等,这些都是在拓展市场、获得案源、争抢客户,属于前端。

但是,法律服务的核心、重心、实质都是律师(个体)提供的服务。律所提供服务的唯一形式只能以律师(个体)的服务(人力服务)来完成和呈现,而律师(个体)的生产力是个固定量、恒定值,欲增加利润值只能通过压榨律师而获得。律师愿意不愿意被压榨?即使律师愿意,又能拿出多少生产力余量呢?

客户寻求并最终获得的是特定律师(个体)的服务,其当然不愿意给律师(个体)付费的同时还要额外数倍给律所再支付一笔服务费,客户为了节约成本,完全可以绕过律所直接寻找律师合作。律所坐收渔利的算盘恐怕很难实现。

以渔利为目的的律所,如同横亘在客户与律师(个体)之间的拦路虎,又怎能长久?

另外,有人拿投资律所和投资医院进行对比,但是二者不具可比性。律师和医生,虽然都是专业服务者,但二者工作模式完全不同。医生诊断需要借助医疗仪器、设备、药品、病房等诸多硬件,还需要借助护理人员、麻醉师、药剂师、消毒工等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诸多辅助人员相互配合,才能提供医疗服务。医生的医疗服务不能单打独斗,需要整体配合

律师则不同,一个人就是一个部队,一个人能完成大部分工作,即使需要同行合作或跨界合作组建团队,也只是人员合作,律师(个体)就能组织起来队伍,而不必依托律所。

所以说,投资医院和投资律所不能类比。投资医院有盈利空间,投资律所未必有。

其实,律所只是律师之间的联合体。只有律师才是律所的主人。而对律所、律师行业进行管理,目前普遍采用的律师自治模式有客观基础和现实需要,这种自治模式是现阶段最不坏的模式。


要不要垄断法律服务市场?

美国律师132万之多,规模大,数量多。
律师如此多,这是社会、市场的需求。经济领域,美国是全球化受益者,律师业务遍及全球。美国的长臂管辖,要求他国企业要遵守美国的规则,也只能聘请熟悉美国规则的美国律师。政治方面,美国律师参与其中,弹劾总统、提名大法官、竞选、助选到处都有律师的身影。美国律师在各个领域都很活跃,社会早已接受了无处不在的律师。

美国律师协会一直坚持对法律服务市场护盘,禁止非律师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入侵法律服务地盘。

这种牢牢护盘的做法,也有问题。《律师的麻烦》称:“90%的律师为10%的人服务”,更多收入低的底层大众却难以获得律师帮助。即,律师还是不够用。于是,美国不得不在律师垄断的地盘上划开一个小口子,例如允许法学院学生做公益法律服务,特定案件允许非律师代理,收取少许费用。这个口子很小,保证律师基本盘不受影响。

那么,应否允许非律师人员瓜分法律服务市场呢?

我国与美国不同,我们法律咨询市场的主角并不是律师。看一组数字:2023年底我国有19.2万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而同期全国律所4万家左右。法律咨询是纠纷解决市场的前端,律师被这个市场边缘化,律师纠纷解决业务自然降低。蛋糕很大,律师吃不着。

本应专属律师的法律服务市场被严重侵占,劣币驱逐良币,未来可能出现双输局面:社会公众得不到专业的法律服务,专业的律师被挤走或成为咨询公司的附庸,行业失去活力。

2024年5月16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题调研。但愿,这个问题能尽管解决。



现代社会,律师发挥着“平衡阀”作用。律师业内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律师行业自身运行不畅,使得从业律师(个体)在困境中疲于应付,那么其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必然下滑,继而导致连锁反应,辐射至整个社会:律师的“平衡阀”作用降低,削弱司法机器的运行效果,修复、救济社会秩序的成本加大。

《律师的麻烦》作者德博拉·罗德是一位学者,她客观冷静地描述的美国律师职业中存在的问题。她在书中给出的部分解决方案很难让人信服。能够指出问题就很好了,律师的麻烦只能由律师自己想办法、自己来解决。

相比而言,美国律师行业很成熟,而我们恢复律师制度不过四十多年。美国律师遇到的问题,可能就是我们未来或者现在已经遇到的问题。美国律师的应对办法、他们的经验和教训,都会拓展我们的思路,让我们在面对中国律师的麻烦时,有了更多的参考。



【作者刘玲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从事律师、检察官、律师三十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最高检检察案例研究基地)研究人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2019年出版个人专著《分光镜下的法治》、2021年出版合著《刑辩三人谈》。
邮箱:liulinglawy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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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Karina

北京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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