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
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刘玲律师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胡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的刑事判决书,撤销一审、二审法院对胡某某判处死刑的判决书,改判胡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胡某某案属重大复杂案件,涉案人数多,人员关系错综复杂,跨三省四个地区,案卷材料繁多。刘玲律师在为胡某某案辩护的一年时间里,仔细研究案卷材料,通过会见向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主动向有关人员收集证据,以此为基础先后撰写了书面辩护意见以及补充辩护意见,当面与承办法官沟通辩护意见。
刘玲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其针对本案焦点问题,结合法律规定全面分析了本案事实证据、共犯地位作用等,提出了不核准死刑的意见,该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改判死缓。
【刘玲,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现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评审专家。从律师到检察官,再从检察官到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超过三十年,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理基础,办理过多起国内有影响的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