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律师:漫谈证据裁判原则

文摘   社会   2024-06-29 17:51   北京  

【小编语:对于证据裁判原则,我们耳熟能详,其前世今生又如何?且听分解。】


古往今来,人类社会中充满纠纷、纷争、争斗,这是常态。

纠纷出现,原有秩序被破坏。于是,人类社会的自我修复功能则开始发挥作用,人们通过各种有效或没效的手段来定分止争、消解矛盾,努力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或重塑社会秩序。

解决人与人的纠纷,一般需要两个步骤,一是发现事实真相,二是根据规则进行裁决。相比而言,发现真相更难。

真相是什么?

案件事实能否被发现?

这对人类而言,是个千古难题。

神明裁判→ 法定证据→ 自由心证

人类早期,人们寄希望于各路神仙——由神明来裁判是非对错。

这就是神明裁判制度。

神仙要保持神秘感,坚决不肯露出原型来直接臧否人物,而是借助水、火、油、炮烙、十字架、独角兽等,传递神的启示。

信则灵,人们崇拜神、相信神灵,神明裁判在很长时间内发挥着定分止争的作用。中国古代文字就记载着神兽獬豸,最能明辨忠奸善恶,一旦识别出恶人,先用独角将其撞倒在地,然后一口吞到肚子里。(很多司法机关、律所、法学院将独角兽塑像置于大门口或显眼处。)

神明裁判,直接、简单、痛快。神是万能的,根本不需要什么证据,也不需要听什么辩解。

后来,随着技术发展和对世界的深度认识,人类对神仙产生怀疑,同时对神仙长期不到岗也产生不满,便决心用人的力量取代神的力量,亲自处理人类自己的纠纷。

人们发现借助证据能够发现过往事实,于是,证据闪亮登场。先出现法定证据制度,这与纠问制诉讼模式相匹配。法定证据制度,就是由法律预先规定证据的证明力,执法者依法判断证据来认定事实。例如规定两个典型证人的证言等于完全证据,僧侣证言优于俗人。

法定证据制度,如此机械、教条,法官的智慧和才能被禁锢,成了只会做算术的“小镇做题家”。

转眼到了1790年,法国有一个叫杜波耳的“愤青”,他向法国宪法会议提出废除法定证据制度的建议。第二年,他的提议被采纳,新制度诞生:法官必须以自己的自由心证作为裁判的唯一根据。1808年《法国治罪法典》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自由心证制度。之后,世界其他国家相继规定了自由心证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实行实事求是证据制度”,其实,只要法律不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进行预先规定,法官就应有自由理性地对证据证明力进行判断的权力,其实质也是贯彻自由心证。

证据裁判原则

在自由心证制度的土壤里,生长出证据裁判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可以谓之为证据法之纲。有的国家以法律确定这一原则,例如,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认定事实,应当依据证据。”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9条规定了证据裁判原则:“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认定事实要凭据有证据能力并且经过审查核实的证据,而不能凭裁判者的臆断、推测、想象或掐指一算、拍脑壳。

证据裁判原则,排斥以非理性的因素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使裁判建立在客观实在、理性讨论的基础之上。具体而言,违反证据裁判原则的情况有如下种种:

  •      听从神意。神明裁判尽管仍有遗风,但现代法庭上几乎绝迹。类似包拯开启第三只眼,现代人已经不信了。

  •      听从长官意志。法官判案,能否依良知独立审、独立判?是否受领导机关或领导的影响而改变自己?在个人利益与社会正义之间,选哪一个?估计不同法官有不同的抉择。判决书中,法官的个人良知和长官的意志各占多少比例,咱不好说。

  •      听从民意。自媒体时代,舆情如狂风,法官对舆情很是小心。被网民盯住,法官也成了事中人,难以客观、中立、超脱,常常会不由自主地顺应了民意。

  •       偏见+臆断。自负是人类的先天弱点,法官也是人,凭直觉断案的例证比比皆是。法官脑子里常常绷紧一根有罪推定的弦,“不是你干的,公安干嘛抓你不抓别人,检察院干嘛起诉你不起诉别。”判案时,常常对眼前的无罪证据视而不见,任凭感觉驰骋。


证据是人们借以复原案件原貌的基本手段,证据裁判原则是法庭发现、认定案件真相的基础。证据裁判是人类探索几千年后、迄今为止才找到的发现案件事实最不坏的方法。

证据裁判原则,不能仅仅写在法律条文中,更应当铭刻在法官等司法人员的大脑里。自由证据裁判原则被认真遵守,才能最大限度发现案件真相,正确认定事实,继而才可能正确适用法律,实现个案的公平与正义。



【作者刘玲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从事律师、检察官、律师三十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法援案件同行评估专家、北京市看守所特约监督员,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最高检检察案例研究基地)研究人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2019年出版个人专著《分光镜下的法治》、2021年出版合著《刑辩三人谈》。
邮箱:liulinglawy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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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Karina

北京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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