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 实习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能做什么?

文摘   2024-09-11 11:38   北京  
【小编语:打杂也是修行。】‍‍‍‍‍‍‍



一组简答题及答案‍‍‍‍‍


实习律师是律师吗?

不是。


实习律师能对外自称律师吗?

不能。


实习律师能担任当事人的辩护人吗?

不能。


实习律师能单独去会见吗?

不能。


实习律师能跟着指导律师去会见吗?

可以。


实习律师能复制、查阅、摘抄案卷吗?

可以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复制、查阅、摘抄案卷。


实习律师能调查取证吗?

不能。


实习律师能跟着指导律师去调查取证吗?

可以。


实习律师能单独开庭吗?

不能。


实习律师能跟着指导律师去开庭吗?

可以。


实习律师在法庭上能发表意见吗?

不能。


实习律师能在律师文书上署名吗?

不能。



实习律师,还不是律师

很多人以为,实习律师是 “实习的律师”,实习的律师也是律师。

这是错的。

实习律师并非律师,只是一种律师行业内约定俗成的称呼而已。

《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由此可知,律师只此一种,不包括实习律师。

《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及“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中,均无“实习律师”这个字眼。

实习律师,是指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准备申请或正在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将“为申请律师执业依法需要参加实习的人员”简称为“实习人员”。

实习律师也有证,俗称“蓝本”,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制作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实习律师,需要在律师事务所经过为期一年的实习期后,通过律协组织的诸项考核,考核合格的才可申请律师执业证书而成为执业律师。


实习律师在刑事辩护中
能做辩护人吗?‍‍‍‍‍‍‍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

(一) 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二) 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三) 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

(四) 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

(五) 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宣称自己为律师;

(六) 其他依法应当以律师名义从事的活动。】


实习律师不是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自然不能从事辩护律师的工作。但是,实习律师可以做律师的助手,做一些辅助性事务。‍‍‍‍‍

一、实习律师不能担任辩护人‍‍

实习律师不是律师,自然就不能从事专属律师的活动。刑事诉讼中,实习律师不能担任辩护人、代理人。

当事人委托律师辩护或代理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只能是律师,而不能出现实习律师的名字。

法院判决书中载明辩护人或代理人姓名时,只能载明执业律师的姓名和律所名称,而不能出现实习律师的信息。【司法实践中,偶有法院的判决书出现这种错误,应纠正。】

律师提交法庭的辩护词、代理词,署名只能是律师本人,不能添附实习律师的姓名,更不能单独署实习律师的名字。律师向司法机关提交的申请书、法律意见书、控告申诉文书等,也只能署名律师本人,不能出现实习律师的姓名。

二、实习律师能以律师助理身份出庭

实习律师可以跟着指导律师参加庭审,还可要求在辩护席上就坐。

此时,实习律师出庭身份是律师助理。律师助理,是个法律名词。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律师助理”给出了定义:“律师助理,是指辩护、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规定禁止律师助理在法庭发表意见:“律师可以根据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带律师助理参加庭审。律师助理参加庭审仅能从事相关辅助工作,不得发表辩护、代理意见。”

律师出庭,只能带一名助理参加庭审。最高法院《刑诉法解释》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带一名助理参加庭审。律师助理参加庭审的,可以从事辅助工作,但不得发表辩护、代理意见。”

三,实习律师在法庭上不能讲话

最高法院《刑诉法解释》禁止律师助理“发表辩护、代理意见”,包括申请回避、举证、质证、辩论以及发表辩护、代理意见等诉讼行为。这些行为都应当由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自完成,不能交由律师助理实施。实习律师以律师助理身份出席法庭,可以辅助辩护律师做一些辅助工作: 记录、播放PPT,展示物证等等,但是不能表达意见。

一句话,实习律师在法庭上有座位,可以协助辩护律师做些辅助性工作。但是,不能说话。


实习律师在刑事辩护中

能做什么?


实习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能做什么?

答案就俩字:打杂。


刑事辩护关乎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名誉,对律师专业能力、经验、阅历和综合素养要求较高,实习律师难以胜任刑辩核心工作。

不过,实习律师可以在律师指导下,做一些琐碎的、辅助性的、基础性的工作,称之“打杂”也贴切。

一个人能把小事做好,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能做好大事。反之,如果眼高手低,小事不屑于干,大事干不了,那很难成长。

律师执业凭的是经验,实习律师大都是白纸一张,尤其刚出校门的毕业生,即便头顶博士帽,照样也是法律经验不足,面对客户当事人的纠纷自然难以应对。客户当事人也不会把关乎身家性命的案件交给实习律师来办。

实习律师应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实习期间多听、多看、多想、多干,把指导律师以及其他成熟律师的本事,尽可能多的学到手,让自己尽快成长为一名律师。



【作者刘玲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毕业于清华大学,先后从事律师、检察官、律师三十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最高检检察案例研究基地)研究人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2019年出版个人专著《分光镜下的法治》、2021年出版合著《刑辩三人谈》。

邮箱:liulinglawyer@126.com】



权利声明:本公号享有全部原创文章的著作权,如转发请联系小编授权。

编辑:Karina

北京刑事辩护
辩护律师是一群理想主义者,是追逐公平正义的一群人。搭建一个桥梁,让社会了解辩护律师,让辩护律师向社会传播公平正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