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是“一片雪花”?
在一些事件(尤其是有受害人的场合)中,时不时出现“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
这大概是要表明,每个人(“雪花”)都不是孤立的,如果每个人对小事、他人的命运、社会公平正义都漠不关心,灾难(“雪崩”)可能随时落在自己身上,谁也不是安全的。
问题是, 如果是想说“雪崩时”,受害对象的不特定性,那应该说“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能够避免”。这跟“无辜”有什么关系呢?“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无法形容这种受害对象的不特定性情况。
二、为何“没有无辜”?
进一步而言,难道是想说,灾难(“雪崩时”)不幸地落在某个人(“一片雪花”)身上,这个人(“一片雪花”)就不是“无辜”的吗?
“无辜”的含义是没有罪,没有犯错。没有无辜,意味着犯错,有罪,由此导致一个结果的发生,隐含着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一些事件中,受害人与加害人都不相识,平时也没有交集,本来可以得出“无辜”的结论了。但是,“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却似乎在说受害人或者犯错,或者至少对于这件事的发生是有因果关系的。
“错”,或者“因”,就是指自己平时对小事、他人命运、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漠不关心。矛盾积少成多,在某一刻没有征兆地爆发。
问题是,难道受害人都有这个“错”或者“因”吗?是因为这些“错”或者“因”才有了这样的灾难吗?或许,无法简单直接地得出肯定答案,就不能简单地套上“没有无辜”的帽子。
也许,“没有无辜”,不是指受害人平时的行为与加害行为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社会中,人与之间是互相联系的,每个人的行为都可能对其他人产生影响。 “没有一片雪花”不是指具体的对象,而是集体概念,意指不特定的每个人,而不是指具体受害的人。
但基于社会意义而建立的因果关系未免太过广泛了,可以无限度地追溯下去。只能说,“我们”每个人都有“因果关系”,不是“无辜”的。可是,这似乎等于笼统地说“一切责任在美方”,谁会认为自己就是这里的“我们”呢?
三、这句话来自哪里?
网上有的说“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出自《伏尔泰语录》,原话是“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英文是“No snowflake in an avalanche ever feels responsible”。
也有的说这句原话来源于波兰诗人斯坦尼斯洛(Stanislaw Jerzy Lec)。他在二战期间,曾被抓到集中营,因越狱而被判死刑,在被带去森林执行时,打死纳粹士兵而逃走。这句原话似乎在表达“没一个为纳粹出力的人觉得自己要对这场浩劫负责”。[1]那些只是单纯执行上级命令的人,该不该承担罪责,确实是一个有较多争论的问题。
到底谁是第一个把“有责任”改成了“无辜”的人,我就没有进一步探究了。可以看出,这两句话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有责任”与“无辜”还是有区别的。“有责任”具有一定的理性色彩。而“无辜”则具有较多的感性色彩,带有较深的道德评价,凭一些行为或者道德瑕疵就会“感觉这个人不是无辜的”。
第二,“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中,“雪花”对“雪崩”作出“没有责任”的主观评价,似乎又有较大的主观色彩。不过,如果用这句话来描述那些各自“推卸责任”的现象,至少先要在客观上肯定“雪花”对“雪崩”是有责任的。这一点是可以继续争辩的,至少要提供充分的论据。即便有责任,那也有责任大小之分。
第三,“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是外人对“雪花”的“一刀切”评价,不管三七二十一,肯定“每一片雪花”对“雪崩”都有责任,都脱不了干系,倒没有那种推卸责任的意思了。“没有无辜”,那就是咎由自取,谴责性较强。至于为什么是“没有无辜”,似乎不重要了。这种只给结论、不给论据的意思,与原话的意思是很不一样的。
四、“归因”“归责”的错位
一些集团诈骗案件中,有的人也运用了“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来作出分析:诈骗团伙的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做的是正常的事,觉得自己没有责任。[2]
主张定罪的人会认为,这样推卸责任是不行的,因为你是“雪花”,不是无辜的。这样,有的大学生刚毕业没多久,进入电信诈骗集团,可能只是做做客服工作,也会被推定为主观上明知诈骗集团,被抓起来判刑。
但是,并不能只因为他是“雪花”,就可以断定他不是无辜的。按照罪刑法定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来认定他有没有责任。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带有“身份决定性质”的一刀切思维,挺容易出现“归因”“归责”的错位。
既然你随便把“不是无辜”的帽子扣在那些“雪花”上,别人也会因为你属于某个群体成员,而把这句话用在你或者相关人员的行为评价上。有的人对不特定的人展开攻击,也可能是这么想:这个社会害了他,因为,这个社会中,“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注释:
[1]“侃英语”微信公众号:《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原文可不是这意思!》,2019年10月18日。
[2]“刑检的午休时间”微信公众号:《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对四十二人无罪判的反驳》,2021年03月05日。
作者
简介:黎智鹏,广东专职律师,主要从事刑事辩护、申诉,全国办案,微信:1660200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