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生一起医生被杀惨案,该医生年仅50岁,系心血管内科主治医师,医者仁心,医术高明,口碑俱佳,是遭无辜错杀的,既是患者失去一位好医生,也是医院的重大损失,更是家庭的不幸与悲哀,令人十分痛惜。
此案发生后,医院安保再度升级,不仅实施安检,而且开展保安巡逻,这对医生来说,心理得到安慰、增强安全感,但给广大患者带来不便,人为地把所有患者当作“嫌疑人”防范,对此,网上吐槽和质疑声不断。
从客观视角来看,医院安检,是权宜之计,不是永久之策,治表不治本,医生被杀不能只换来安检,而应寻求更多解法,造成医闹医案的原因在于医患矛盾,这就要高度重视并在化解医患矛盾上求解法,根据我曾经工作过的东部沿海大城市的治理做法,我认为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有五条解法很值得借鉴:
一、纳入地方立法
记得00年代和10年代,东部沿海大城市的医疗纠纷案多发,医患矛盾日趋突出,早在2008年,市政府就以“令”的形式,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通过几年的实践总结完善,于2012年,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正式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成为国内首个医疗纠纷处置的地方性法规,这个法规一直实施至今,作用不可小觑。
二、建立专门调委
根据《暂行办法》和《条例》规定,我曾经工作过的东部沿海大城市某区,创新性地建立处置医疗纠纷的专门调解委员会,调委会由司法部门组建、指导和监管,经费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作为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并聘请有丰富司法经验的老同志担任“娘舅”,医疗纠纷由专门调委会调解,极大提升医疗纠纷处置的公信力,不少医患矛盾经过调解得到妥善化解。
如果这次温州医院杀医生的患者方,事前能够及时得到第三方“娘舅”的调解,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
三、推出医责保险
现在的医院都以盈利为目的,为了确保医院与患者发生医患矛盾或医疗事故时,医院有足额资金进行赔偿,东部沿海大城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将保险理赔机制引入医疗纠纷处置过程,推出具有特色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定医院必须参加医责保险,医疗纠纷发生后,凡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需要通过调解和理赔中心或分中心予以赔付,自实行这项制度以来,全市已受理医疗纠纷报案1.2万起,调处率达95%。
四、压实医院责任
发生医患矛盾,医院是第一责任人,在地方立法的《条例》中,特别明确医疗机构的防范责任、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要求医院必须制定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细化医疗纠纷处置程序等,一旦医患矛盾发生,医院职能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主动与患者方沟通,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医院与患者方自行协商解决。
这次温州医院案发前,据说,患者方曾到医院拉过横幅,讨要说法,应无人理睬而走向极端,说明医院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至关重要。
五、加强警医联动
医闹医案是警方、尤其派出所主防的重要环节,也是打击惩治的重点对象,实践证明,建立警医联动机制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怎样保持警医联动机制的常态化运作,主要抓住三个方面:一是警方在医院设立警务室,落实实体性运行;二是实行警方与医院共建;加强对安保工作指导;三是建立警医情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
结语:上述五点解法是从东部沿海大城市治理做法中提炼的,化解医疗纠纷的成效非常明显,数十年来,不仅医闹医案大幅下降,医患关系趋于缓和,而且恶性案件一直保持为零,当然,也应该看到看病难、看病贵、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是造成医患矛盾的根源,但这些问题不是上述解法可以解决的,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当下汲取温州医院惨案教训,借鉴管用有效的解法,不仅可以做,而且能做到,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恢复和营造和谐医患关系才是迫切而紧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