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机关推进市县主战,不仅在理论与实际上可行,而且对现实具有重大意义。
定位决定方向,可行的定位关键在于落地行动,所以,公安部强调:要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
为何要做优警种呢?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考量:
一是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
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变化令人意外,呈现出“三降三升”新趋势,三降:暴力性下降、传统型下降、接触式下降;三升:极端性上升、现代型上升,非接触式上升。
二是我国公安警种林立分工过于细化
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大背景下,一方面一部分行业公安转隶到地方公安,增加了公安警种,另一方面随着刑事犯罪种类增加和突出,新的公安警种又运营而生。
三是我国市县警种惯性思维难以适应
长期以来,市县这级机关化倾向严重,存在警种不直接主战,以指导检查考核派出所为主等问题,如今推进市县主战,思维带有惯性,无论理念、素质、能力都难以适应。
市县主战既是职能定位,也是发展方向,更是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的内在要求,这一关是必须要过的,而且必须过好。
如何过好这一关?首要的是做优警种,我认为应做到:
一要摒弃惯性思维,确立主战理念
凡市县警种都要转变过去的指导检查考核角色,变机关角色为主战角色,摒弃惯性思维,确立主战理念,对于不属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和指标,可以加强队所协同,但决不再往下推、下派。
二要设置警种门槛,提升主战能力
市县警种,尤其是主要警种是主战的“王牌军”、“主力军”,必须设置警种门槛,提升主战能力,对进警种的警察,要有硬性规定,除有相关专业知识外,必须有派出所经历,懂网络,会办案,熟技能,善用大数据。
三要明确主战导向,完善考核机制
地方公安业务是以省级公安领导与管理为主的,部级抓总、省级主责,明确主战导向应从省级公安做起,只要省级公安的考核“指挥捧”调整了,下面也会相应调整,考核机制不能不要,也不能取消,但要通过完善,真正形成科学合理、适应市县主战的考核机制,努力打造新质公安战斗力的重要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