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派出所警力配置为何要达到“两个40%以上”

文摘   2024-09-30 13:48   浙江  

       2023年,公安部在《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进一步推动市县公安机关警力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全面落实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两个40%以上”要求。这为做强基层,做实基础,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提供了方向与遵循。

       当然,任何好的举措,最重要的在于落地,但现实情况是并未全部达到目标要求,到目前为止,全国派出派大致出现三种类型:


       一是完全达标型。这主要靠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如杭州上城公安分局,通过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推动10.14%机关警力下沉,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均达到“两个40%以上”目标要求。


       二是基本达标型。这主要是派出所主防还未彻底转过来,虽然派出所警力配置达到了40%以上,但社区民警警力还未达到40%以上。
       三是无法达标型。这主要强调警力不足等客观原因,实际上存在机关臃肿、“头重脚轻”的现象,因涉及利益不想改、不愿改,导致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无法达到“两个40%以上”目标要求。


      出现上述三种类型的情况,既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派出所警力配置始终是“老大难”问题,要“一刀切”全部达到目标要求,确实难度不小,一蹴而就不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渐进式,通过几年努力逐步加以实现。


       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达到“两个40%以上”,说起来很难,其实也不难,关键是要提升思想认知,采取切实措施,我认为应从以下二方面着手:


        首先,弄清楚为什么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要达到“两个40%以上”目标要求


       第一、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市县公安机关部门众多、警种林立、人浮于事的现状,朝着做精机关,做优警种的方向努力。


       第二、为了适应政府向小机关、大社会转变的趋势,使公安机关由大机关、小基层向小机关、大基层转变。


       第三、通过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真正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


        其次,制定出台刚性规定办法,多途经达到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达到“两个40%以上”


       第一、凡新入职的警察,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分配到派出所工作的政策保持不变,对一时无法去派出所工作的,适时也要到派出所弥补工作经历。


       第二、基层机关中没有派出所经历的普通警察,想晋升“天花板”职级的,如四级高级警长等,必须到派出所去工作才能择优选升。


       第三、通过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适当精减一些警力下沉派出所,对自愿要求到社区工作的警察,加大积分倾斜,优惠职级晋升,鼓励更多的机关警力下沉社区,成为社区一道亮眼的风景线。


夏日面朝大海
本人爱好并长期从事政法理论研究,政工师,曾有多篇调研学术文章在省市、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并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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