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庄厚土丨王剑峰:刘绍宽修纂《平阳县志》考述

文摘   文化   2024-11-03 16:40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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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舥艚公社”公众号开设专栏“厚庄厚土”,专门刊发研究和涉及刘绍宽先生的文章。
 刘绍宽,字次饶,号厚庄。厚庄是一个人,是一摞文献,更是一个厚厚的村庄,厚庄是温州(特别是龙港)这一片倾注了众多像先生这样贤达之士的智慧和情感的厚土!厚庄先生心无旁骛,淡泊名利,扎根乡土,造福乡梓,因热爱而坚韧,因坚韧而厚重。厚庄先生是龙港最具代表性的精神面相。
 本期推出龙港市刘绍宽研究会会员王剑峰的最新力作“刘绍宽修纂《平阳县志》考述”,以飨共勉。


民国《平阳县志》影印本 照片来自网络



据陈谧撰《刘绍宽传》载:“共和更始,邑人公推总纂《县志》,用力益勤。绍宽初让宜黄符璋,己为之副,撰述考订,皆身任之。平阳之有志书,始于元大德,旧志仅见乾隆刊本,则百六十余年矣。绍宽广征前贤遗绪,自谱牒公牍、碑碣扁牓,悉穷搜讨。扁舟载书具笔砚,遍历各乡河道,实心勘访。尝赴西湖图书馆,涉览文澜阁书籍,借阅金陵图书馆及涵芬楼藏书,各记所得以归。首尾十稔,成《志》九十八卷。闽侯陈衍称其博雅,而精心果力,自谓弗如也。”对《平阳县志》取得成绩与刘绍宽一人的尽力专心付出,予以较高评价。张宗祥在《序》里认为,“(孙诒让)先生下世久矣,一传之学应不式微,乃有平阳刘次饶(绍宽)先生者承其绪。”此话着实不虚。刘绍宽先生承治考据之学,系出孙诒让一门;襄助近代地方教育,受约孙诒让之邀;整理乡贤文献,亦当一脉相传,《平阳县志》即是明证。从民国四年(1915)至民国十四年(1925)期间,刘绍宽先生不遗余力专心于《县志》修纂,自我认为虽有阻扰之忧,还是专竟其毕,“此十年间,不佞诸人以生事之累,不能无旷日之憾,顾尤得以衰朽之年无用于事,悠游以竟其业,不可谓非幸事也。”(重修《平阳县志》跋)刘公功不可没。


一、缘起


鉴于“距前《志》(邑志于清乾隆二十三年纂修)又百数十年,人文衰息益甚。曩时,康熙以前诸《志》尽皆亡佚,私家撰述又无钜著以供搜讨,官书治牍日久残阙,凌谷以还,散失尤甚。”此前,同治初元,尝开局锺修,因费绌中止,仅留存《建置》《风土》《贡赋》《防圉》《水利》《秩祀》《职官》数卷。光绪间,邑令汤肇熙锐意志事,虽积十余年,撰述献徵诸传,亦成稿流易,卒未成书,徒遗《皇言纪》《恩泽纪》《地理志》各一卷,皆令人唏嘘不已。


民国二年(1913),知事项霈“以禁烟罚锾羡余众择所用,签以为修志便,乃举王生志澄(理孚)主其事。”四年(1915),敦聘符璋为总纂,刘绍宽为副纂,相关人员分任纂修。据《刘绍宽日记》载:民国四年(1915)四月,为修《县志》事开会,议举修志主任王志澄(理孚)。五月,刘绍宽亦以乡人众推催促,摆脱时任教职,赴从部署县志诸事。关于修志的心境情志,刘绍宽在民国六年(1917)三月致章太史函有所提及:“绍宽迩年与二三同志,自修邑志,上不谋之官,下不谋之众,铅椠自娱,以束旧时文献之局。”表达了一份为乡邑整理百年文献的心愿。应该说,这中间必有一种传承孙(诒让)门之学绪的成分在的。

照片来自网络


二、开局


《刘绍宽日记》载:民国四年(1915)七月,因考虑定于当年八月一日修志开局,刘绍宽致函孙孟晋协商抄书事宜;并与同仁拟定《县志》序目、说略、采访事例等工作方案与基本纲要。从《日记》所载“午后来县城,宿修志局。”“赴县城,至修志局午饭。”等句看出,开局地应在平阳县城;另据符璋《序》:“设局于校士馆。”可知,此《县志》设局地点即在当时平阳县城的校士馆。《日记》八月没有具体提及开局的相关情形,但可从八月中旬后刘绍宽参阅《府志》《通志》,与九月“与梓怀同往玉海楼,”“醉墨送来孙氏书目,因开书十余种,向孙宅领取。”等记载看来,于当年八月按期开局应该是明确的。重修《平阳县志》跋亦点明,同人假座瑞安玉海楼作为《县志》修纂的先期工作处,“不佞与诸同事假馆瑞安,尽阅孙氏玉海楼藏书,得孙琴西太仆《瓯海逸闻》《永嘉集》及《温州府志选举考证》《职官补正》,孙仲容师《温州经籍志》诸书。”并认为,有了孙家藏书的“纂修之轨”,便可“若启扃之有钥,航海之有杓也。”同人们拟定体例、门类,对《县志》的修纂充满信心,开局是顺利的。


其间,亦因“公款为人挪用暂行停办”,总纂符璋另谋地方,众心摇摇;但刘绍宽协同诸人始终不懈,不支报酬,王生志澄(理孚)先期承担相关费用,终将此项任务延续下去,以使不再半途而废。


三、准备


从《刘绍宽日记》记载可以看出,刘绍宽对于《县志》修纂是非常用心的。前面已经提到,他辞去了其他已任工作,专门赴任志事;而且与二三同人假局玉海楼阅书、抄书、借书,是将之作为重任来担当的。


从刘绍宽民国四年(1915)五月之后的阅览书籍来看,大量地增加了《左传》与《史记》《资治通鉴》《续通鉴》《宋史》《元史》《金史》《明史》等历代史书,《水经注》《太平御览》《太平寰宇记》《文献通考》《图书集成》《明儒学案》与《瓯海逸闻》《瓯江逸志》《东瓯诗集》《慎江诗类》等各类丛书,以及《府志》《通志》《分疆录》《溧阳县志》等方志书,以为学习与借鉴。同时,查抄各类档案资料,开展实地考察,增辟民国新知,赋予时代气息。

四、编纂


从《刘绍宽日记》相关记载还看到,他是从《人物志》《经籍志》开始准备素材,并依次进行修纂的。继之,陆续修《学校志》《寺观》(后并入《神教》)《祠祀志》《天文志》《山川》(后均并入《舆地志》)《古迹》《盐法志》(后并入《食货志》)《武备志》《名宦传》《风土志》《仓储志》《田赋》(后均并入《食货志》)《食货志》《风土志》《宗教志》《神异志》(后均并入《神教》)《金石志》《选举志》与《文征》及《诗文内外编》等。大略体略基本由初始已定。


至民国六年(1917),“因再入中学,志事为之停搁。”所谓再入中学,即民国六年、七年(1917-1918)再任浙江省立第十中学校长,因学潮之故“余连函电辞职,”引咎辞职后继续专修《县志》。其实,两年任职期间,他一直坚持修志,所谓“停搁”只是相对来说的。民国八年、九年与同人阅抄涵芬楼藏书、遍阅文澜阁《四库》书籍、稽览西湖图书馆各相关书籍,且复往南京图书馆,“以考订其所怀疑,而增补其所阙略者”。又至上海观商务印书馆藏书,考察其装订印刷书籍之各机器印刷事宜。可谓为志事广求博引,认真负责,慎始慎终,务求实效。至民国九年(1920),“迩因与修《县志》,将次杀青,补缺订讹,日鲜遐晷。”


自民国十年(1921)三月起,平阳县“第一高小校长延余课三年级甲班国文,”并兼县教育会相关事务;但均没拖延修志事。“凡校内无课者,均在志局修志。”其间亦辞谢县教育主任一职。民国十一年(1922)参与县议会;但“恐将有干涉《县志》使不能成刊之事”,不敢有太多分心,坐局、订正、校补、调查以及筹款等各事,均持之以恒,不敢有丝毫懈怠。专心任事,可见一斑。

林勇提供


五、排印


据《刘绍宽日记》记载 直至于民国十二年(1923),“修《志》,已付刊。”后期工作期间,刘自己写《跋》,“不佞与二三同志承乏斯役,黾勉十年,稿始初定。”并阐述各任务分工情况,“时笑拈(符璋)已辞就沪上修书之聘,不佞等各自分门纂辑。地理、选举、古迹,则克庵主之;职官及人物,幼康主之;金石、拙中主之;物产,则属余弟仲琳主之;测绘舆图,则浙江陆军测绘生张凌霄等七人主之。余则不佞自撰,而于诸君所纂之稿时加参订,《人物传》增易尤多,《传论》则不佞所系也。”函请张宗祥、符璋等作《序》,“及读刘君跋语,乃知所谓易者实不易,非刘君,则无此《志》也。”(张序)“刘君以序见属,为纪其始末梗概及管蠡之见,且得挂名简端为深幸焉。”(符序)对刘公的志事给予高度评价。


六、校勘


接下来主要工作,则是“校勘刻本矣。”据《刘绍宽日记》记载,至民国十三年(1924),“是年,《县志》将次结束,十年之功得以告成。虽覆瓿亦无憾矣!”全书一朝完成,欣喜之情见于言表,固当宽慰;然亦认为“阅者见仁见智,非所感知已。”以为“不欺而已。”(重修《平阳县志》跋)且最终于民国十四年(1925)全书定稿,于“五月十九日,廿七日癸卯,《县志》今日开印”。至十月、十一月刘绍宽还在独力校勘。全书应该在当年年底完成全部校勘并付印定的。


鉴于“《县志》刻资亏款甚巨,到地募资。”从《日记》记录情况来看,募资工作还是比较顺利,“余于此地募捐数次,而皆乐助,甚感其信用”等,保证了《县志》的按期完工。


从《刘绍宽日记》以上各种记载可以证实,刘绍宽无疑是此民国《平阳县志》的实际主持人和主要修纂者。


七、论志


据刘绍宽在重修《平阳县志》跋里指出:“一国之志,以史函志;方隅之志,以志函史。”对史、志关系做出了“与前人有异者”的新界定。就“以志函史”也做出阐释,“画疆为志,拓而广之,地舆而外,职官、选举以及人物列传悉纳其中。”故而要求“不为时代所限”,达到“志书职详”的目标。还就详、简做出说明,“非不知简之为贵也,先为之极,使知吾所取者有可损,而不取者不可益也。”其标准应该确定在有否“损”与“益”之上。确保“订正改易,必详其由,简者附之本篇,繁者著于《考异》,务使后人晓然于去取得失,要归不欺也。”因而,特设《补遗》《正误》,对于“全县山脉河流”“一县产殖”“兵制”“风土”等能详则详,而“职官”“人物”等仍遵前例,余悉不从,以为详简分序。


同时,取材做到不杜撰,有出处,“至于事迹出处,未敢一字臆撰,即有字句增损,必依约原文,审慎出之。”即使考订得失,屡经增删,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和后人的评判。篇章设置、体例安排,做到存、易有法,宽、严有度,内篇从严,外篇从宽,以使层次分明,庶合体式,从而全面达到“体例之善”“搜罗之善”“考据之善”“叙述之善”的“四善”境界(符序)。自民国以来,一直有良志佳评。


林勇提供


作者王剑峰刘绍宽研究会会员。长期从事地方史、志研究,浙江省地方志151工程首批方志专家,《温州市志》(1991-2012)主笔。编、著《思远集》等多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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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曾伟律师,浙江瓯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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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读书,在这里记事,也在这里交友”。本号创始人叶俊青,著有《门前雪》《活在金乡》《时光简记》等个人散文集,曾任《今日苍南》《今日龙港》等县域党报总编,编著《“今日苍南”获奖作品集》《同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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