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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盛赞过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称之为勇士。那么这“勇士螃蟹”是什么蟹呢?众说纷纭,我想当然地认为,这种螃蟹就是蝤蛑。浙闽沿海的海鲜排行榜上,本港的介甲类海鲜中,蝤蛑是拔头筹的存在。
当然,这个想法可能很武断,现在看来,在各种古籍记载里,海蟹的名字是乱用的,一个名称,可能在明代指这个蟹,在清代指的又是另一个蟹了;或者在浙江指这种蟹,在福建又是说那种蟹了。
把蝤蛑说清楚真的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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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也正名乎
开门见山地说,蝤蛑不是蝤蠓,把“蝤蛑”写成“蝤蠓”是大错特错的原则性错误,于我个人而言,不可原谅。
当然有些人认为,没必要这么较真,知道个大概就可以了,叫上几年大家叫着叫着就顺了。更有些人是压根不知道蝤蛑和蝤蠓的区别,他们只知道根据方言发音,蝤蠓叫着挺顺口,就这么着了。因此我觉得更有必要把这事给说清楚,所谓的正本溯源。
先查出处。得益于强大的搜索工具,综合了手头现有的材料。能查到有关蝤蛑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唐代。
唐宣宗时期小说家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提到过蝤蛑,接着唐昭宗时期的广州司马刘恂在《岭表录异》也描绘过蝤蛑,两者的表述大同小异,大多是道听途说的猎奇,在读书人不多的古代,书面记载的一再加持,像“蝤蛑能与虎斗”的说法被一再渲染,几成定论。
尔后在五代时期,当时的吴越国有位叫毛胜的文学家写了本书叫《水族加恩簿》,这是本奇书。毛胜在书中借龙王的口,对吴越地区的水族做了个优劣评估,并加以册封。
《水族加恩簿》是这样介绍蝤蛑的:“复以尔专盘处士甲藏用(蝤蛑),素称蠘副,众许蟹师,宜授爽国公,圆珍巨美功臣。”意思就是说蝤蛑名叫“甲藏用”,现任“专盘处士”,是梭子蟹的副手,因为圆、珍、巨、美的特色,有功于人类餐盘,拟委任为“爽国公”。可以想象,能以“爽”字当封号的,这蝤蛑肯定是无上美味。
从这里可以看出,比隋唐晚了三百来年的五代十国,对蝤蛑的记载,已经从猎奇来到了口感。这至少可以说明,在公元10世纪,蝤蛑不但普遍叫开了,而且也已经成了海边居民常吃的物产。至于有些资料里提到夏商周上三代里已经有蝤蛑的记载,这里先不予采信。
再往后,宋明两朝都有资料写蝤蛑,尤其明人屠本畯的《闽中海措疏》,已经有了详细的描述。另外如苏轼、黄庭坚等一众名人,也在诗文里对蝤蛑称道有加。苏东坡写有《丁公默送蝤蛑》,丁公默可能永远想不到,他随手给好友送了几斤蝤蛑,想不到能成就一首流传千载的诗歌。尤其是现当代,但凡有人写及蝤蛑这个题材,都会引用这首《丁公默送蝤蛑》,以示旁征博引。
后看字义。综合《说文解字》《尔雅》《广雅》等古代字书,得出的结论是:“蝤蛑,梭子蟹科的一种,似蟹而大,生海边。”在《康熙字典》中,蝤蛑被描述为似蟹而大,且有力,能与虎斗,螯能剪杀人。当下的经典辞书《现代汉语词典》《辞海》里,则只收录了蝤蛑这个词语。
由上面的书证看,起码是从唐代开始,我们习惯把一种异于常蟹的大蟹称之为蝤蛑。蝤蛑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蟹呢?《辞海》释义说:“蝤蛑,即‘梭子蟹’。”又说“梭子蟹,也称‘蝤蛑’。”从《辞海》的解释看来,“蝤蛑”就是“梭子蟹”;“梭子蟹”就是“蝤蛑”。
这样的释义显然是不确切的。蝤蛑的学名是锯缘青蟹,青蟹属于梭子蟹科是没错的,因为长得像一把梭子嘛。然而由温州人来区分,那是很清楚的,梭子蟹在温州方言里有个特定的称呼叫江蟹,锯缘青蟹就叫蝤蛑。
不能怪辞书的编纂者,每一个人的认识总有地域限制,对名物的理解也不例外。在我看来,每一个地方的吃客其实对每一种蟹都分得很清楚,只不过称呼不同。拿锯缘青蟹来说,有的地方叫蝤蛑,有的地方叫蟳,有的地方叫蝧(拟音),不一而足。
至于蝤蛑之外还有蝤蠓,那妥妥的是瓯语方言区的误会。沈宏葆先生撰文,把这个因为发音而错写的误会解释得明明白白,因温州方言的发音接近“蝤蠓”两字的声音,所以许多人都把“蝤蛑”写作“蝤蠓”。
这个“蝤蠓”的“蠓”,是一种很小很小的飞虫,也像蚊子一样会叮咬人。夏天的傍晚,蠓停留在我们的脚腿手臂上,我们都不会有感觉,等有感觉了,它已经吸饱了血。被蠓虫叮以后,会觉得奇痒难受。沈宏葆先生称它蠓烟,或蠓虫细烟。不过我个人愿意把蠓称为蠓蝇,乐清人有一种更加形象的称呼,叫蠓蝇虮。这里的虮就是虾虮的虮,生动地把蠓虫的小给体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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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凡的腔调
之所以有上文的这种赞叹和感慨,皆因蝤蛑的来之不易。换句话说,在现今有科技加持的大规模蝤蛑养殖出现之前,一直来蝤蛑因其季节性、稀缺性以及售价高在名贵海鲜中独标一格。在浙南地区,蝤蛑和黄鱼甚至是衡量一场宴请档次高低的标杆。
蝤蛑的腔调比比皆是。比如一桌和菜,上江蟹和上蝤蛑的价格会相差数百元,哪怕年末正月里江蟹的价格也正贵;又比如中秋馈赠亲友,送盒月饼加水果可能只是标配,那么加上几只威武的蝤蛑,这份情谊和桃花潭水也就不相上下了。
有好事者曾做过总结,在端午、中秋这两个号称“蝤蛑熟”期间的节日里,能收到蝤蛑馈赠的人群,有拥有众多经销商的企业主、有著名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有医院重要科室的主任医生、有良好辅导经验的竞赛名师等等,这个结论当然是戏谑的,但是也可以见出蝤蛑在社交场合中的地位。虽说没有茅台的金融属性吧,但起码是一种对等资源的通货。
用当下的网络词汇形容,蝤蛑也是自带流量的存在。当然有流量就会有人蹭流量。掷地有声的“半斤蝤蛑三两缚”就是蹭流量的经典总结。这里的“缚”指的是捆绑蝤蛑的绳子,温州乐清地区念“缚”的方言发音和“步”的方言发音相同。意思是说无良商贩用浸了水的稻草绳或者尼龙绳,绑在蝤蛑上面牟利。因此,“蝤蛑绳”也就成了“狐假虎威”的代名词。我曾听过一个农妇责骂一名趾高气扬的领导秘书是“蝤蛑绳”,真是人间清醒。
一种海产品能附带社会价值和情绪价值,真是少之又少。这样看来,蝤蛑的名贵是有道理的,人们在享用珍馐的同时,也在品味文化。不过话说回来,食材一旦有了文化属性,就会有很多附会的成分。
比如蝤蛑蜕壳的次数,目前有一种公认的说法是13次,有几种官方的志书里,甚至是斩钉截铁地做出了13次的结论。这个在西方文化语境里如此不详的一个数字,在蝤蛑蜕壳的次数上几乎成了定论,虽然目前没有一个人对此做过完备的追踪观察。
这种说一不二的说辞背后,深层的意思是取得话语权。因为蝤蛑是闽浙沿海都有的海产品,各个产地都认为自己产区的质量首屈一指。那么拥有较多的话语权,意味着在产地品种的竞争中,肯定能加分不少。
再怎么加分的说辞,都比不上老餮嘴里的标准。有老餮比较过全国各地的蝤蛑,发现还是温州湾的蝤蛑最好吃。永强灵昆、磐石芝湾、翁垟三屿、七里黄华、南岳蒲岐、清江南塘以及雁荡西门岛,整个海湾的泥涂上,都生长着优质的蝤蛑。温州人在异乡,想的最多的海鲜之一,肯定有蝤蛑的一席之地。
再往细了分,温州的蝤蛑最好吃。无非两个特点:一是甲壳薄脆,一嗑就散;二是肉质鲜甜。在水产专家看来,那是温州湾属咸淡水交汇地,温州湾水系大小的支流注入海湾,带来丰富的养分;另外温州湾纬度适中,湾内洋流交换又慢。因此温州湾不光是蝤蛑生长的乐园,也是其他海产品的牧场。
蝤蛑是一年到头都能吃的,不过以农历三月到十月的为佳。蝤蛑于冬天在海水中放籽,成千上万的蝤蛑籽就在海水中浮沉,在泥涂上安家,风餐露宿,优胜劣汰之后,再经历十多次的蜕壳后,到第二年的农历五月,初长成的阶段,我们称之为“五月黄”,可以上市了。到了农历七月,就能长到三四两重的模样,大规模上市了。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蝤蛑长得很大的,七八两、一两斤的样子,这个是生物个体的生长问题,而不是随着生存时间越长,蝤蛑长得越大,蝤蛑过了生长期,就会停止生长。温州人经常说的“老蟹”“老蛑”,甲壳会变硬变厚,个头是不会变化的。说白了,“老蟹”“老蛑”因其甲壳太硬,吃起来不见得好吃,这两货提供的仍然是情绪价值,常用来形容某人的老奸巨猾。要知道,要长期地躲过人类的捕杀,是多么的不容易。
蝤蛑长得快,那是因为它的食性杂,蝤蛑甚至连同类都吃。在月黑风高的夜间或晨光初露的黎明,等待再一次生长的蝤蛑看准时机给自己来一次脱胎换骨,这时有坚甲利爪的同类爬过来,往往无情地将它的软壳扯开,吮尽肉汁而去。我有一位“起涂”的朋友,一次清晨去下海,来到海堤上,于一片静谧中隐隐听到一片“沙沙”声,原来是蝤蛑在弱肉强食。他向我描述的时候,我感觉在听聊斋故事。
合着是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温州湾的蝤蛑自然而然地走上了区域经济和特色经济的发展路子,如果故事讲得好,还能戴上文化产业的帽子。放眼看去,翁垟涂、西门岛、鹿西岛、南麂岛、北麂岛,一个个养殖专业合作社带来了一片片高效生态养殖基地,养殖户们改善投喂方式、探索饲料配搭、引进水循环,统一养殖方式,统一品质,统一品牌,温州湾蝤蛑在增加品牌竞争力的同时,也帮助村民实现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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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的珍馐
前些日子和小舅聊天,他提起儿时的趣事,有天夜里他和阿哥(也就是我大舅),划着家里的小船,到清江捕海鲜,有一网上来了,只见一只黑乎乎的东西,远看以为是只废弃的破鞋,倒出来一看是只硕大的蝤蛑,心情立时转好。
小舅讲述这个段子,情感上偏向于兄弟情深,还有哥俩打小为家庭营生分担劳动的乐趣,而我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只鞋子一样大的蝤蛑怎么处理了,按照小舅的逻辑线,这只大蝤蛑应该是在市场上卖出高价才对,结果小舅轻描淡写地说,后来吃了。
如果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前后,这样的大蝤蛑也算少见的话,于今天可真是可遇不可求的货色了。可见大蝤蛑的诱惑是无穷大的。有一次我听朋友讲,她在亲戚家吃到了一只三斤多的蝤蛑,爪螯的力量之大,两人都摁不住,最后只有把砧板放在地上,用脚踩住蝤蛑才处理掉。
我朋友家的情况我能了解个大概,她们每逢佛教殊胜日子,吃斋念佛是比较虔诚的。那天处理大蝤蛑的人可能不念佛,但吃蝤蛑的人中间,肯定有吃斋念佛的,如果按佛家“我不杀、不为我杀、我不见杀”的“三净肉”标准来看,那天的大蝤蛑显然不是三净的,但也不妨碍我朋友对其美味津津乐道。
像我朋友面对美味的态度,当年在瓦尔登湖离群索居的梭罗也有过,他在名著《瓦尔登湖》里写:“第二年,有时我捕鱼吃,有一次我还杀了一条蹂躏我的蚕豆田的土拨鼠,——它颇像鞑靼人所说的在执行它的灵魂转世——我吃了它,一半也是试验性质;虽然有股近乎麝香的香味,还暂时给了我一番享受,不过我知道长期享受这口福是没有好处的,即使你请村中名厨给你烹调也不行。”
周作人总结这样的态度,称之为“不吃个别的肉”。由此我还记起了童年的一次目睹吃蝤蛑经历。那是1977年的前后,我随父亲到县城开眼界,中餐就在饭店里解决。这间饭店名叫“东风饭店”,隔壁是“工农兵旅馆”,都是很有年代感的名字。
饭店在二楼,当年吃些啥现在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用好餐了还没到办事的时间点,就闲坐在店里等。这时有一人点了只大蝤蛑吃,听说这只蝤蛑在饭店里已经放一天了,但是无人问津,然后这人就要了。他只点了这一道蝤蛑,对开斩四件红烧了一大盘,坐在邻桌吃,啧啧有声,有人问这得多少钱,他用土语大声回答:“一个。”
那人吃蝤蛑的时候喝没喝酒我忘了,但我记得他的样子,中等微胖身材,一套淡蓝的工作服,上衣前襟敞开着,长发圆脸,头发面脸和衣服一样油腻,符合我爷爷对“打赌人”形象的判定。现在想来,那名食客就算不是打赌人,也会是个喝酒人,在那段大家生活普遍困难的日子里,能花一元钱去饭店点只大蝤蛑吃的人,用我一位表舅的话,这是“败子的吃法”。
说了大半天,都在说大蝤蛑,好像小蝤蛑不值钿一样,其实小蝤蛑也珍贵着呢。按行贩或者落涂人的分类,蝤蛑的肥瘦大小有一个专门的称呼,他们用的是“体”,就像翡翠的品质用“水”来界定一样,虽然和本字的意义不一样,但仔细想想,这样的定义又很贴切。不过蝤蛑体量的界别,一般在半斤以下的蝤蛑间使用,像上面提到的一斤以上的大蝤蛑,已经超出了体量的标准,就像年过花甲的人,六合彩的压码都没资格入围一样。
在我看来,最适合餐饮的蝤蛑个头,重量为三四两上下的为佳,也就是一斤三只左右,这样的蝤蛑,个体已趋成熟,肥瘦相宜,口感已达上乘。有一次我到华侨饭店参加一场豪华婚宴,流光溢彩的餐位上,每一只餐碟上都摆着一只干蒸蝤蛑,作为宾客候餐的前菜。一眼望去,一水儿三两三黄澄澄的膏蛑,静伏在似玉似冰的瓷盘里,让人食指大动的同时不由赞叹主家的贴心周到,也不免感慨店家配货能力和资源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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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常权,1972年出生,乐清清江人。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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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曾伟律师,浙江瓯南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