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批量“截胡”倒卖消费券,违法吗?

学术   2024-12-14 07:01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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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批量“截胡”倒卖消费券,违法吗?

黄璞琳

政府及其部门通过委托电商平台等途径向公众免费发放的消费券,被黄牛采取技术手段等方式批量“截胡”并倒卖的,既损害了普通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政府免费发放消费券刺激社会消费的秩序。对此类行为,一方面,政府部门及其委托的消费者券发放机构要通过不断完善发放规则、改进系统设置和技术能力,堵塞被人恶意批量“截胡”漏洞;另一方面,公安等相关执法机关也要加强监管,依法查处此类采取技术手段等方式批量“截胡”并倒卖消费券的行为。

那么,黄牛采取技术手段等方式批量“截胡”并倒卖的,可能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呢?

首先可以考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发放的消费券,不管是“满900元减400元”、“满200元减60元”,还是“满600元减240元”、“满400元减160元”等,在指定的时间、商家进行指定项目的消费,都能实实在在地用来抵扣相关消费款项。因此,这些消费券应该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有价凭证”。即,黄牛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其抢到的消费券,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倒卖有价凭证予以治安处罚。

其次可以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适用。据媒体报道,黄牛批量“截胡”电商平台等机构发放的消费券的方式是,组织微信群上下线,使用一款叫“巨魔”的虚拟定位软件用设置虚拟定位(该虚拟定位软件找到消费券发放服务商所用计算机系统存在的漏洞,当消费券发放服务商所用计算机系统获取抢券者地理位置的时候,该软件会把真IP拦截,换成虚拟定位IP地址从而欺骗消费券发放服务商所用计算机系统),突破消费券申领的本地定位限制展开异地抢;有的利用“抓包工具”软件自动“抓包”抢消费券,其“抓包工具”软件可实现模拟真人自动抢购,速度比真人快得多,基本没有延迟。即,黄牛组织人员使用的虚拟定位软件、“抓包工具”软件,都是利用消费券发放服务商所用计算机系统存在的漏洞,或者是突破消费券发放服务商所用计算机系统的规则设置,欺骗、干扰消费券发放服务商所用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黄牛们利用前述专用软件工具,欺骗、干扰消费券发放服务商所用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而抢消费券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从事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应依照该法第六十三条予以处罚。相关软件工具的提供者,也应认定为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予以处罚。黄牛们利用微信群发布有关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抓包工具”软件,欺骗、干扰消费券发放服务商所用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而抢消费券并收购、倒卖信息的,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依第六十七条予以处罚。

璞琳说法
交流商标与竞争执法实务,以及民商法行政法学法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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