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孩沙白因多年罹患红斑狼疮,痛苦不堪,于是选择去瑞士安乐死。
对于她的“主动去死”,不同的人是有不同看法的。
有人认为,她不应该去死,“好死不如赖活着”,再难,也要坚持活下去,也要珍惜生命。
有人认为,“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她是个理性的人、成年人,她既然选择去死,必然是到了痛苦无法忍受、只有一死以解脱的时候了。
其实这是一种很好的“文明”现象。一个文明的、正常的社会,对于同一个话题、同一件事,出现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观点,才是更符合真实的。
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之后,美国要不要还击?对这样的议题投票,结果也不是“清一色”的赞成。
有些话题,比如“人是不是该吃饭才能活着”,所有人的观点应该都是一样的;但这样的话题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不会成为“议题”,无需讨论。生活中很多“不同的人应该会有不同观点”的话题,却出现了所有人观点的“整齐划一”,这才是不正常的、需要警惕的。
对于上海女孩沙白“应该不应该”去“安乐死”,两种相反的观点同时存在,互相交锋。你可以认为你的观点有道理,你可以大声宣扬你的观点,批评对方的观点,但你没有捂与你观点相反者的嘴的权力。这是一种非常可喜的文明现象。如果一方能捂对方的嘴,那就不文明了。
一个文明的舆论环境,不就是该如此么?
沙白女士是一位高知、成熟、优雅的女性,从她日常在社交媒体发布的信息看,这是一位热爱生活的人。
一位热爱生活的人选择“主动去死”,说明到了她认为“死是一种更好的选择”的时候了。
她选择去瑞士“安乐死”。
作为一个成年人,她有没有选择去死的权利?
我认为是有的。
一条生命,如果连选择去死的权利都被剥夺了,那是非常残忍的事情。
很多朋友都看过惠英红主演的电影《血观音》。
电影最后,棠夫人年老命衰,重病缠身,躺在病床上痛苦不堪,活着的每时每刻对她都是折磨,死亡才是她最大的解脱。但是,棠真剥夺了她“死”的权力,让她活着承受痛苦,“长命百岁万年富贵”的吉祥话竟然是最恶毒的诅咒。
所以,上海女孩沙白做出去瑞士“安乐死”的选择,值得尊重。
沙白去瑞士“安乐死”,花的是她自己的钱,没有给社会、给别人增加经济负担;沙白去瑞士“安乐死”,没有伤害到别的任何人;沙白去瑞士“安乐死”,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我认为,一个人在做一件“花自己钱、没给社会和他人增加经济负担,没有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没有违背法律”的事情的时候,应该是值得尊重的。
尊重别人的选择,是“文明人”的基本素养。
但尊重一个人的选择,并不代表就认同其做法。“尊重”不等于“赞同”。
如果沙白在选择去瑞士“安乐死”之前询问我的意见,我肯定会劝她“慎重”。“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会劝她好好活着。我并不认同她“寻死”的选择。但我只能提建议,而且只能在她主动问我的情况下向她提建议,否则就是“多管闲事”,就是干涉人家的生活,就是“不尊重”;我提了建议如果她不听,她仍然“坚持己见”,我就不应该再喋喋不休坚持我的意见,非要人家接受我的观点不可,否则也是“不尊重”。毕竟那是人家沙白女士的“私事”。
我会明确告诉她:您的选择我不认可,我认为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还是应该“尊重生命包括尊重自己的生命”的,但我虽然不赞同您的选择,我仍然尊重您的做法。
我想,如果我把以上的话说给沙白女士,她也会“尊重”我的看法。
文明人应该意识到人人平等,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感”,只要别人没有违法、没有花你的钱,没有影响到你的利益,你不该主动对人家的选择“说三道四”,你能做的只有“尊重”。
红斑狼疮这种病,需要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避免直接晒太阳。这个病虽然治不好,但谨遵医嘱,还是可以维持在一个较好的状态的。
但长期服药确实会影响身体状况,特别是激素,会让人出现“激素胖”,皮肤质量变差等影响身体美观的“副作用”。
沙白女士据说很爱美,并未谨遵医嘱服药,怕影响了她的“形体美”,最终导致病情恶化,只好选择“安乐死”结束痛苦。
对于沙白女士的这个选择,我能做的也只有“尊重”。
我认为,相对于服药产生的副作用影响了“形体美”来讲,能作为红斑狼疮患者活下来,生活质量不至于太差,才是更值得的。但如果沙白女士非要认为“形体美”的重要性大过了她的生命,我也会选择“尊重”她的其意见。事实上,之前患癌的林黛玉扮演者陈晓旭和同样罹患红斑狼疮的周海媚,她们也都选择“宁愿带着美好的身体告别这个世界”,而不是牺牲“形体美”来延长寿命。
这世上的很多麻烦和不愉快,往往来自于有的人“越过了界限”,想去管太多。其实,“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认为“我管你是为你好”,但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吾之蜜糖,或许是汝之砒霜。如果非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那是不礼貌、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
做人要有自己的主见,但要宽容别人与自己不同的意见,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
“人在病痛难以忍受的时候是该继续忍痛活下去还是果断去死”?“保持形体美和治病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该选择哪个”?这样的话题,争议也会永远持续下去。
有人担心,沙白女士的“安乐死”会不会产生一种“教化”作用,引导人“模仿”沙白女士的选择?
我认为这个担心大可不必。
首先,沙白女士的社交媒体发布的内容只属于“自媒体”,不代表官方意见。不涉及在社会上“提倡”或者“反对”效仿沙白女士做法的层面,不会对老百姓有引导作用。
其次,沙白女士的做法,妥当还是不妥当,社会媒体对其的态度不是“一边倒”的。当有人想“效仿”或“反对”沙白女士做法的时候,是随时可以参考“反对意见”,让自己冷静一下的。
再次,沙白女士“安乐死”这件事引起的讨论,会让人越来越意识到“独立思考”的重要性,越来越意识到“凡事听听正反两方面意见”的重要性。当总有官方媒体对消息和观点“把关”的时候,这种“呵护”会造成人思维的“惰性”,听官方意见就行了;那么,当有些领域没有官媒“把关”,各种声音都有,该听谁的呢?有人会盲从某一种声音,由于现代媒体“按口味偏好”的推送规则,这会越来越强化人“先入为主”的观念,偏听则暗,可能就会吃亏,就会被人牵着鼻子走;而如果要想不吃亏,就得“多听听不同的声音”。
兼听则明,“真理越辩越明”。当一个人选择“凡事听听不同的声音、不偏听偏信”的时候,他就成熟了,就有了独立思考的意识了,之后,任何“带节奏”的信息都很难再把他“牵着鼻子走”。
当所有人都有了独立思考意识,懂得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懂得“宽容”别人的不同意见、“尊重”别人的选择,我相信对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是有益的,也一定会让社会更美好的。
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选择。
也祝福沙白女士。天堂里没有病痛。
(本文初发布时把“沙白”写成了“白沙”,故修改重发)